第128章 兔兔(2 / 3)

更紧实又嚼劲,口感更香。

但这并不代表难嚼。

相反,只要手法得当,兔肉甚至会非常滑嫩

像干锅、冷吃之流,乐趣之一就是从一堆红艳艳的配料中扒拉肉吃。

所以刚一上桌,余渝就啊了声,“这么少啊。”

这肯定不够辣么,不过瘾呀。

廖初也不说话,就往他屁股上瞥了眼。

前天才做过,这是好全了

余渝“”

李老爷子还特意要了一壶“乡愁”。

有人爱茶,自然也有人爱酒。

如今的乡愁,便是有茶也有酒。

他从盘子里夹了块冷吃兔肉,慢慢咀嚼。

入口微甜,又带着点儿咸,紧接着,就是烈火一般猛烈燃烧的辣。

啊,多熟悉的味道呀,这绝对用的是川地椒类,不然不会有这样的厚重感和劲头儿。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的,也养一方物件。

不然,也就不会有“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说了。

年轻时来北方上学,临走前,爸妈曾给他装了一瓶土。

“这样就不算远离故土啦。”

当时的他还年轻,满腔热血,躁动着,翻滚着,像一只笼子里关不住的鸟,做梦都想去外面的天上翱翔。

听了这话,还有些不耐烦。

“这么沉,妈,我不想带。”

好端端的,装这么一瓶子土干嘛

蠢不拉几的。

妈妈还想坚持,当爹的却叹了口气,“娃娃不想带,就随他嘛。”

妈妈愣了愣,慢吞吞把土瓶拿了回来。

当时的少年,并没读懂这里面蕴含的情绪,只是高兴起来,又美滋滋数着开学的日子。

哼,这个鬼地方,他从小看到大,早就腻味了

我要赶紧离开这儿。

八月底的那天,他顶着大太阳,拒绝了家人相送,一个人踏上北上的列车。

这一去,就是一辈子。

可能他当时也不知道,这块南方的浮萍,竟就此扎根于北地。

再回南时,已然带了几分陌生。

思及此处,李老爷子又夹了块干锅兔肉,砸吧着,嚼着,那些甜美的肉汁一点点渗出来。

像小溪,像流水,在口腔中汇成一汪。

咽下去后,李老爷子给自己倒了杯乡愁。

对面伸过来一只酒杯。

他掀了掀眼皮,宋大爷又往前怼了怼,“倒点儿么。”

一个人喝闷酒,简直是世上最悲苦的事情。

李老爷子哼哼两声,“就知道蹭酒喝。”

虽是这么说,到底给他倒了杯。

两只老手轻轻碰了下,淡灰色的酒液往上跳了下,又乖乖落回去,溅起一圈圈涟漪。

些微苦涩中,夹着一点咸,还有稍纵即逝的甜

说实在的,真不算好喝。

可偏偏就是那缕甜,像极了漫长冬日午后暖融融的阳光,叫人舍不开,放不下,魂牵梦萦。

李老爷子缓缓吐了口气,目光掠过喧杂的人群,好像一直穿透门窗,一直往西南,直直地,落到故乡去了似的。

后来他在清江市落了脚,有了体面的工作,里里外外,都会被人尊称一句“李老师”。

他满足,他意气风发,他豪情万丈,觉得全世界都在脚下,一切艰难险阻全部粉碎。

过年回老家,他带了好多精美而昂贵的礼物,坐下去,看着曾对自己耳提面命的长辈们换了态度,几乎带了点儿小心翼翼心中真是说不出的满足。

我长大了,那些曾经对我说教的人,也在努力征求我的意见

“爸,妈,”他兴致勃勃道,“跟我走吧,我给你们养老,这儿又小又破,没什么可留恋的。”、

他们住的地方是个老小区,四面全是蜿蜒的山丘,短短一条路,也要七绕八拐的。

一旦下雨,几个路口就成了泥洼子,稍不留神就摔个大跟头。

他从小到大的噩梦中,十有都跟那些泥洼子有关。

他本以为父母会高高兴兴跟他走,去繁华的大城市,可万万没想到,两位老人想也不想就摇头。

“不走,我们不走。”

“为什么呀”

他不理解,“这里有什么好”

“再不好,也是我们的根啊。”

他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一草一木都是熟悉的样子。

举目四望,全是熟悉的人物,就连地上一块不起眼的泥巴,也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

可去到大城市呢

他们算什么

什么都不是。

他们是这片泥地上土生土长的大树,体内流动的是这里的水土,离开就会枯萎。

根须扎得太深了,拔不动。

若硬要挪走,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