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个故事(1 / 4)

这是一个小人藏, 君子坦蛋蛋的年代。

到了库克斯莽荒大陆的第一天,季言之就深刻的体会到了, 原来风吹屁股凉不是一种意境而是一种现实。

要是早知道

要是早知道接下来会来到蛮荒时代,在上个未来星际位面, 季言之还是会选择干脆利落自我狗带,毕竟这位面就算是莽荒世界,也不是全民搞基的未来星际

女人是有的,就是还处于母系社会,也就是说, 嗯,男人最主要的作用在于配种以及外出狩猎

季言之如今的身份说起来算是他穿越多个位面世界有史以来最差的,无父无母,为了活命到处流浪,从而被各部落村民排斥厌恶的流浪儿。

或许季言之的三观早就歪了吧, 他并没有觉得连姓名都没有的原主为了活下去到处乞讨,甚至偷盗有什么不对。一切都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在没有被小绿拐来进行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停歇的位面之执行者生涯之前, 他也曾为了活下去和复仇无所不用其极过

季言之继续蹲在水边清洗自己的身体。

他已经洗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了。主要是太脏, 得反复搓洗才行。

系统空间里, 季言之存放了不少的衣服, 有古代的有现代的,更有上个位面世界存放进去的很多特殊材质的服饰,甚至红色年代的衣物都有,但恰好却没有蛮荒年代的

原主实在太脏也太穷了,腰间只围了一圈干枯芦苇叶织成的短裙勉强遮住臀部和自由放飞的小鸟, 便身无长物。

而且季言之来到这位面也有将近一天了,从早上他刚来融合记忆后就立马出发找水源清洗自己,到现在找到水源已经一小时过去,季言之也没有发现有一位会喘息的活人出现,

所以季言之干脆就放飞自我,选了一身皮草将自己从头裹到脚,末了还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的安慰自己,莽荒年代的人民都穿皮草

怎么说呢,没有掌握纺织技术的蛮荒人民的的确确都穿皮草,但问题是,上半身基本裸露,下半身基本只围了一条相当于短裙的皮草裙,谁像他一样为了避免自己暴露,将自己从头裹到脚啊,好在现在已经是晚秋,天气已然逐渐寒冷,不然等着捂出一身的痱子吧

穿好衣物,季言之冲进了附近的森林溜达一圈,猎了一头个头不是很大的麋鹿。

季言之将一刀毙命的麋鹿拖到了他先前洗澡的河流的上游,开始就地用匕首解剖肢解。

他的动作很快,用时很短的就将麋鹿的皮扒了,然后用了一点不知道什么时候存放在系统空间里的硝石,将麋鹿皮硝好,就利索的升起火堆,将切割得整整齐齐的麋鹿肉串好,架在火堆上烧烤。

感谢以往什么都往系统空间里扔的习惯,不然这回说不得要吃没盐没调料的东西了,季言之虽说是挺随遇而安的,但讲真他的嘴巴其实已经被自己养刁了,不一定吃得下去没盐没调料带着腥味儿的烤麋鹿肉。

火烧得很旺,架在火上的麋鹿肉串很快就滋滋作响,在各种佐料的调味下开始散发出了诱人的味道。

季言之随意的翻了翻架在火上的烤麋鹿肉,又重新投入用匕首刨木桩、削木碗的工作中。这时不远处的草丛堆里动了动,季言之抬首随意的瞄了一眼,便将匕首收回,拿着已经削好的木碗转身去了河边清洗

就在季言之在河边蹲下身体开始清洗有不少木屑的木碗时,躲藏在草丛堆里的人突然钻了出来,捂着咕咕叫的肚子,犹犹豫豫左看右看了一下,到底还是抵不住诱惑朝着被火燎烧得不断滋滋作响的烤麋鹿肉走去

而就在她的手即将要接触到烤麋鹿肉的时候,季言之起身了,他将先前收起来的匕首拿出来,飞速朝着她射去。当然了,季言之并没有伤害她的意图,因此匕首擦过她的手、直直的插进了不远处的树干上,根本没有伤到她分毫

她还是被狠狠的吓了一跳,那双掩藏在乱发里的杏眼闪过惊恐。

“小小李飞刀”

季言之微微挑眉,没想到居然遇到了一个穿越的,而且还是一个疑似混得比原主还要凄惨的穿越者。

季言之笑了一下,“你来自哪儿”他走过去,将已经狠狠镶嵌进了树干里的匕首取了出来,又走回到了火堆旁,拿起一串大块麋鹿肉串起来、已经烤得喷香四溢的烤肉递给了她

她愣愣的看着季言之,然后语带哽咽的说了一句谢谢。

“你还没说你来自哪儿呢”

季言之也拿过一串烤麋鹿肉吃了起来。相比她的狼吞虎咽,季言之的动作无疑要优雅得多。她偶然看到,还以为遇到了古代的贵族公子哥儿。

她有些不好意思的放慢了吃的动作,“我叫林方,箐华大学建筑系的研究生。你呢,你又来自哪儿,我看你的身手好好,一点也不像这里的野蛮人。”

“野蛮人”季言之上下打量了林方一番,发现她除了头发乱蓬蓬的外,衣服也刚刚遮住重要部位,不免有些诧异的道“野蛮人,你为什么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