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健气呼呼的道“友尽, 季哥, 我要跟你友尽”
季言之斜眼睨他, 还没来不得及运用不符合自己高岭之花的人设,说狠话怼李子健时, 章晴晴这位惯常喜欢欺负人、特别是李子健的主儿, 便为季言之出口了
“别见天说友尽的话啊, 就冲你跟哈士奇一样的德性,季哥肯带你一块儿玩,你就偷着乐呗,还友尽”
章晴晴那白眼翻得可真是漂亮,至少季言之是这么觉得的, 所以他根本就不计较李子健的撒欢儿,转而和着知青们说起了其他。当然季言之话并不多,大多数都是作为聆听的一方。天色渐晚的时候, 已经落户到二队、三队的罗强、李建设几个纷纷告辞, 季言之也离开了作为聚会场所的知青院儿, 不过他没有回家, 而是趁着昏沉沉的天色到山上转悠了一圈儿, 打了几只野兔, 捡了一草拢子的野鸡蛋。
季言之的手艺很好, 即使在缺少佐料的情况下, 季言之做出的饭菜也是即精致又美味。他就是这样的人,就算环境再怎么艰苦、困难,也会将小日子过出与众不同的味道。
桌子上摆放的罐头瓶里插了一把野菊花。野菊花已经枯萎, 季言之便将小小的花朵儿用小剪刀剪下,放在一旁的簸箕里。簸箕里面已经有了薄薄的一层野菊花,显然是秋季来临,季言之趁着空闲收集的
野菊的叶、花及全草入药,具有清热解毒,疏风散热,散瘀,明目,降血压的功效。会医术懂武功的季言之自然是知道野菊的作用,恰好野菊盛开的时候,他便收集了一些,并不全是为了陶冶情操,给单调屋子增添一份色彩。
季言之去了厨房,熟练的生火做饭,并用剩余的热水,将打到的野兔熟练的扒皮、清洗干净。
季言之一共打了四只兔子,准备自己留两只,一只给老队长家送去,一只则准备送给李子健和章晴晴。来了红星生产大队已经好几个月了,说心里话,季言之并不想像真温润如玉的季知青一样,平易近人,交了不少的所谓朋友。可结果呢,到后头,也只有和他季知青不怎么对付的李子健帮自己说几句话,要他注意一点,别被人找着机会害了
季知青当时倒是听进了话,但结果防了别的知青们的各种针对,就是没防到陈娇妮这个极品绿茶婊,导致对人生绝望,就这么自杀而去
这并不是季知青心理脆弱,而是季知青在下乡女知青逆袭记这本书中,是给女主陈娇妮上进之心的踏脚石。他是陈娇妮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白月光之美在于得不到,一旦得到了,呵,白月光也会变成白米饭,所以季知青之死,可以说是命中注定的结果
说真的,季言之有时候真的很反感一些所谓天选之子,天选之女。按说重生穿越都是上天赐予的福分,应该好好珍惜、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才是正经事,可偏偏总会有奇葩打着弥补上辈子遗憾的理由,尽干些祸害人的事。
季言之现在只要想起陈娇妮类似于一些极端大女子主义的我不就是怀了别人的孩子嘛,你就不喜欢我了,哼,渣男的好思想,就是一阵脸绿,在质朴、纯真的年代居然还有这种不要脸的极品绿茶婊,真的让人特别的不可思议。而且还偏偏就被倒霉的季知青碰上了,这种运气用衰都无法形容了。
季言之收拾好兔子,饭也焖好了。
饭是纯白的精大米焖的,这几天在公社食堂吃多了杂粮饭,难得自己做饭,季言之自然不会亏待自己。至于菜,则是凉拌的木耳。季言之吃得了辣,因此,自己做菜时,他是切了小米辣,又淋了一大勺的辣椒油,红艳艳的,只吃一口就辣得人直冒汗。
季言之吃完晚饭后,天已经彻彻底底的黑了下来。大队上的人家、家家关门抵户,偶尔有声响,那也是家里的皮孩子犯了错,单打、或者男女混合打弄出的动静,总之季言之拎着两只已经处理好的兔子往老队长的家中走去时,一路上根本就没碰到啥人
去的时候,老队长家的男女老少正围着火堆子在烤红薯吃。听到敲门的声音,老婶子使唤儿媳妇赶紧开门。儿媳妇听话的跑去开院门,一瞧居然是长得最俊的季知青,又见他手中拎着兔子,不免乐开了花儿,朝着院子里高喊了一声。
“阿爸,阿娘,季知青来了”
又转而道:“季知青,快进来坐”
季言之拒绝了,并简洁的说明了自己的来意“我们知青聚会完,我就去了山上转悠一圈,没想到运气好,居然打到了两只兔子,这不,就想着老队长平日里对我的照顾,便准备留一只跟着李知青、章知青一起搭伙吃,一只给老队长送来。”
说着季言之就把兔子递给了老大媳妇,转身带着另一只兔子走了。
老大家的一瞧自己手中的兔子居然是处理好的,不免连声跟着家里人感叹“这季知青可真是有心。可惜我娘家的侄女儿太小了,不然我都想当个媒人,做这个媒了”
老婶子听了这话,却是心思一动,想起了她的小女儿。不是她吹,她的小女儿王秀秀虽说模样儿长得有点普通,但做家务农活却是一把好手,只不过和老大家的感叹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