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双更 合一(3 / 5)

高了,胖了,也白了,程溪刚见他的时候还是个小光头,现在头发不光长出来了,还比之前黑亮了不少,眼角的疤痕也变淡了,相信再有一两个月,就该彻底消失了。

不愧是四千多一支的去疤药膏,效果果然杠杠的。

程溪觉得等到将来改革开放了,靠这款去疤药膏,他也能赚的盆满钵满。

可惜他穿来的太早,现在才七四年,不过想想他到现在只学了半本的代数,又觉得还是来早点好,来晚了就算能赶上高考,没有准备时间他也未必能考得上。

别人都是直接把红薯扔筐里头,尤其是程溪,仗着自己准头好,有时候头都不回,直接盲扔,所以速度才会那么快。

不像杨盼盼,需要小心翼翼地把红薯捡起来放筐里头,生怕哪个环节稍稍用大的力气,就把红薯弄破了,破皮的红薯不耐存储、容易烂掉,她是来收粮食的,可不是来糟蹋粮食的。

当然倒数第一绝不是大佬,大佬顶多只能算是倒数第二,这不还有虎子垫底吗,小家伙可能是看大佬弄得太辛苦了,一直在旁边给大佬递红薯,偏偏手又太小了,还胖乎乎的,只能挑小个的拿,所以大佬的筐子才那么难装满。

一家六口哪怕都干得很努力,在旁边的人看来也像是过来体验生活的,尤其是程溪这个大男人,跑过来干小孩子干的活,难不成还要夸一声能干吗,要知道连女同志都看不上这活。

许老三的媳妇许霞还大着肚子呢,人家都不干这活,而是在旁边地里掰玉米,相比之下,程溪这一家就太像过来玩儿的了。

这不,还不到十一点钟,一大家子就招呼着回家吃饭了,等到中午再来的时候,就只剩下程溪自己了,老婆孩子都留家里头。

“二叔,小孩子还是不能太娇惯了,我海叔那几个孩子不都六七岁了,也该帮着家里干点活了,就你一个人忙活怎么成,一家人就该齐心协力,你不能把什么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扛,你侄媳妇还差好几天才出月子呢,这不是也来帮忙了。”

喊程溪二叔的人,已经三十多岁了,只是辈分不如程溪大,所以哪怕比程溪年长了十多岁,那也是程溪的便宜侄子。

面对比自己年长的人,程溪可开口喊不了侄子,喊名字倒没什么障碍。

“柱子,你也算看着我长大的,跟你我肯定不瞒着,我小时候就想着,如果有家人了,有孩子了,肯定要好好对他们,不会像有的人一样光想着自己。”程溪抬头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反而被太阳刺的眯了眯眼睛。

“所以你别看我自己在这干活,可心里头比一大家子都在这儿还高兴,我看见几个孩子就跟看见小时候的自己一样,忍不住想对小时候的自己好一点。”

还是老规矩,有什么锅就往老程家甩。

其实也不是他要娇惯几个孩子,而是情况特殊,大侄子是过敏体质,脸和胳膊在太阳底下晒久了,就会变红发痒,早上涂了防晒过来帮帮忙还行,如果中午也要过来的话,怕是防晒霜也顶不住。

大侄子不带过来,余下几个小的干脆也不带了,给好几个孩子当家长,程溪的最高原则便是一视同仁,别管是侄子、侄女,还是儿子,都尽可能把一碗水端平。

反正家里又不缺吃喝,几个小孩上午过来体验体验生活也就算了,没必要一整天都耗在这里。

不让大佬过来,纯粹是因为大佬干这个活效率太低了,顶着这么热的太阳,干那么一点点活,还得把时间耗上去,太不值了,还不如在家里学习。

王队长拉他们一家过来干活,也是好心,多挣一个公分,就多分一份粮食,他自己知道自家情况特殊,可外人又不知道,他之所以下午还过来,不是为了几个工分,而是冲着王队长这番心意来的。

名叫柱子的男人,在听了便宜二叔的解释后,也没再多劝,反而轻轻拍了拍二叔的肩膀。

他不知道后世一句话叫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但这会儿多多少少能理解到这个意思,说起来都是他那个叔爷爷做的孽。

人都是健忘的,尤其是程海哥俩日子好起来之后,总有人在中间劝说,但程溪近来是什么锅都往老程家那边甩,提及缘由便是老程家那群人之前做下的孽,可以说是不遗余力地在唤醒大家的回忆。

本着来就来了,那就好好干的想法,一天没偷懒的程溪也只拿了六个公分,再加上大佬和孩子们早上赚的工分,加起来也才刚满十个。

不说记工员看了摇头,就是特意把人拉来的王队长也忍不住叹气。

“得亏是你们家不靠工分吃饭,不然可就麻烦了。”

程溪还跟着点头赞同,“可不就是这样,多亏大哥给我找了份工作。”

不然,他对外没有收入,就只能来地里干活了,秋收的时候一天都只能拿六个公分,换做是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