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炮灰女配(2 / 3)

按照里的时间线,也就是丞相治灾回来后的不久,唐轻歌就收到了唐茉儿快要回到相府的消息,筹划着。

然而,既然原主的芯子换成了她,她自然不会蠢到还做出那些事自寻死路。

唐茉儿女主光环在那里,还有摄政王保驾护航,她一个小配角,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接下来的两天,唐轻歌一边好吃好喝地呆在相府,一边暗地里筹划怎么逃走。

穿到书里的第三天,唐轻歌已经尽力把日后在书中会发生的大事全都回想起来,还用时间轴仔细捋顺下来。她连期末考试复习都没这么用心过,眼下穿到这,为了活命,这几天脑细胞都不知道死了多少。

唐轻歌用笔在纸上勾出一个圈,圈起眼下这个时间节点,苦恼地蹙起眉,兀自撑着脸出神。

总觉着有些什么重要的事儿,她还没想起来。

此时,银翘拿着斗笠进来,“小姐,外头马车已经备好了。”

“谢谢,”唐轻歌接过斗笠带上,习惯性地道了声谢,“我们走吧。”

银翘一怔,看着她一如往日的娇艳容颜,神情惶恐地跟上去。

自从小姐清醒过来,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容貌虽没有变化,但性子却不再像从前那样端庄知礼,变得更跳脱活泼了,还比从前更好相处了。

就是整日把自己闷在房间里,不做女红不弹琴,也不知道究竟在做什么。

不仅如此,平日总是挂在嘴边的摄政王殿下,自受伤醒来之后,也再没听小姐听起。

不管如何变了,总归是变好了。

银翘按下心底的疑惑,侍候唐轻歌上了马车。

“小姐,我们去哪”银翘问。

“最大的首饰铺子,我想添置些新的簪子手镯了。”

她要趁这几日多买些金银细软,以防日后逃跑时没钱了,还可以拿去当铺当了还钱。

闻言,

银翘彻底松下口气。

唐轻歌好笑地抬眼看这个小婢女,“你这么紧张作甚”

这几日相处下来,两人也有了几分熟悉。

银翘也不过才豆蔻年华,比真实年龄的唐轻歌还要小上好几岁,唐轻歌这几天无聊时,便时不时逗逗这个小丫头解闷,好玩的很。

银翘诚实地答“奴婢怕您再去找摄政王殿下。”

一听见那几个字,唐轻歌浑身猛地一颤,杏眼睁大,难以置信道“我平白无故找他做什么”

嫌自己命太长了

银翘一字不落地背着之前她亲口说出的话,“以前小姐您时常带些吃食去摄政王府中,奴婢便以为这次也是。您先前说,您与摄政王殿下自小定下婚约,也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自该多照顾殿下几分。”

小姐从前一心扑在摄政王身上,回回登门时,连人家一面都见不到,送去的吃食恐怕也被尽数倒了去。

银翘将这一段话隐了去。

嚯,顶着个未婚妻的名头,上赶子倒贴人家,难怪人家喜欢女主。

一提到摄政王几个字,唐轻歌的太阳穴就止不住的疼,警告她“以后不准再提起他。”

跟他有婚约的又不是她,她惜命的很,巴不得离得远远的。

见她神色不是以往提起心上人时的女儿家露出的羞怯,而是极度明显的不悦,银翘乖乖地闭上嘴,不敢再多说话。

车厢内一片暖香萦绕,唐轻歌撩开马车的帘子朝外看去。

市集一片繁华,小贩们在摊位前吆喝着,三三两两带着斗笠的女郎们聚在脂粉摊子前,笑语嫣然,当真是门庭若市,热闹的很。

原著是架空历史,天下呈三国鼎立之势,三国分别为,燕国,宣国,与洛斯小国。

其中最为强势的要数燕国,其次便是宣国,国力最弱的则是洛斯国。

宣国的皇帝并无治国大才,因此书里的男主角宣钰,宣国的摄政王,几乎在朝中称得上大权在握。

宣国的繁荣昌盛,能与燕国抗衡至今,大半是宣钰的功劳。

怪不得让原主不惜找人杀了女主也要跟他成婚,不久之后宣国永仪帝病逝,摄政王宣钰即位,她这身份这就是妥妥的未来皇后啊。

而原主,就这么完美的和后位失之

交臂。

唐轻歌长长叹息一声。

其实,如果能混个皇后当当,倒也不错当皇后是个什么滋味,她倒是想试试看

马车稳稳地停在铺子前,马夫俯下腰,等着唐轻歌踩着他下马车,谁承想,她提起裙子,丝毫没有大家闺秀的样子,直接身手矫健地跳了下去。

马夫看愣了,银翘也被吓了一跳,大惊失色喊出声“小姐”

这么矮的高度,还要个人做脚凳,淑女是淑女,实际上麻烦又矫情。

她本来就是个假千金,过些日子就会真相大白,何必还要用大家闺秀的那一套束缚自己,给别人作秀。

唐轻歌头也没回地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