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每天下午去打猎, 第二天就拿着猎物去县城卖, 顺便送女儿去绣坊学习,在县城待两个时辰等着秦苗苗学完再一同回来,也正是因为这样, 他们一家三口的午饭要比别家都吃得晚一些。
而她自己, 说是打猎,实际上用捡猎物更准确一些。
只要她进了山, 便会有或大或小的猎物从她身边慢吞吞地经过,像是在等待着她去捡一般。
“怎么会这样”
零瞪大眼睛,之前它还以为是巧合,可一次两次是,那现在呢
都半个月了吧,它可不认为秦三江有这样的特异功能, 所以到底是为什么
“零。”
罗兰低头看着软软的蹲在她脚边好大一团估计是怀了崽子的灰兔子,转身继续走, “你难道不知道功德到了一定程度,会心想事成,遇难成祥吗”
知道啊。
可是那需要的功德是它完全不敢想象的。
最后,零自闭了, 难怪宿主对它那么大方, 甚至做任务收到的星星都从未想过留下,人家根本就看不上好不好
呵呵。
好难受,为毛宿主不开通系统商城呢
那样它就可以拿提成了啊。
接着,它就看见自家宿主走出去还没有一百米就遇上了一只大野猪。
按理说罗兰顶着五十多岁小老儿的身体和一头凶猛强壮的野猪对上, 这样的画面肯定很惊险吓人。
然而,零却是一脸木然。
别说它家宿主有多凶残,就这凶猛的野猪,现在看起来温顺得跟小猫咪似的,完全没有要攻击宿主的意思,零清楚这就是送给她的银子或者好大一堆香喷喷的肉啊
“你太大,小老儿我扛不动。”
慢悠悠地说完这话,罗兰的老腿绕过野猪继续往前走。
嗯。
就她自己而言,还是很享受现在慢下来的老人生活的。
十五分钟后,看着面前大眼睛带着慌张,浑身上下都十分干净漂亮的一头梅花鹿,在心里对零说“今天的运气很好。”
零不想说话。
罗兰摸着它的鹿角,“真是个漂亮的美人儿。”
“那你别拿它去换钱啊”
零没忍住,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若是换个身份,我肯定放了它或者养着它,可我现在只是一个农家老汉,嗯,不可能会生出这般的闲情野趣的。”回了零,又摸了一下它的另一边鹿角,“小鹿鹿,跟我走吧,我家小儿子马上就要下场考试了,那你换了钱,也好给他补一补。”
这一次罗兰没有将小鹿带回家,而是直接去了县城。
一路上,这只漂亮的梅花鹿引起了不少人的观看,甚至有书生打扮的年轻人上前询问,“老人家,你这头鹿能否割爱卖给我”
“不好意思。”
罗兰摇头,不是不卖,而是要卖给特定的人。
这头鹿在普通人眼里,也许就会想着,嗯,鹿肉好吃,大补,鹿茸也是好东西,很值钱,但在书生文人眼里,如此漂亮,宛如林中精灵的小鹿,那是绝对不会将它看着肉糜这般的俗物的。
“老人家。”
一直跟着的几个书生,看着她竟然带着这透露来到酒楼,脸色都变了,眼里明晃晃地写着,“如此可爱,如此美丽,老人家你能残忍地将它买到酒楼。”
想着很快这只美丽的小鹿就要被无情的宰杀,竟然有一位书生心中悲伤难忍,直接就念出了一首还算不错的诗句。
当然。
这诗句里,哪怕用了暗喻,罗兰也听得很明白,嗯,他就是没有人性的屠夫,刽子手。
掌柜出来的时候,看见罗兰,笑眯眯地拱手,看着面前的小鹿,眼睛一亮,“秦大哥,你这头鹿,长得可真好。”
因为之前大掌柜的话,掌柜对她的称呼也改了。
罗兰点头,依旧按照以前的来,“老哥哥,不知道方老弟在不”
“不在,不过,大掌柜就在县城里,我现在立刻派人去请,秦大哥,你先里边请。”
罗兰点头。
方掌柜来得很快,在见到后院的小鹿时,眼睛一亮,他是大掌柜,整日里和钱打交道,但他的主家可是及其权贵的人家,像主人家那样层侧的人,哪怕明还知道金钱的重要性,但嘴上那是绝对不会张口闭口都是钱的。
想着京城里老太爷六十大寿,嗯,这么精致的小鹿送上去,肯定不错。
当然。
不可能是他送,而是先送给老爷的嫡子,也就是他真正的主子,府里的大少爷,再由送给祖父。
大少爷有面子,自然也不会少了他的好处。
立刻招呼人好生地将这头小鹿送到他家,方掌柜决定,一会儿由他亲自护送,一路好生照顾到京城。
方掌柜很高兴地邀请罗兰去了楼上的包间,又让人准备了好酒好菜,端起酒杯,很是真诚地感谢,“秦大哥,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