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 / 3)

江时再次醒在一间卧室的床上。

都不用仔细看,眼尾余光随便一扫就知道

他要么是个富二代,要么是个富一代。

唉。

又开始拿着打原始人了。

就不能给他安排一些乞丐、丑男、学渣之类的底层角色么。

条件太好做任务一点刺激感都没有。

他揉了揉昏昏沉沉的脑袋“把故事资料传给我。”

这个世界之所以命名为云野的夏,是因为一切故事都是从一个叫云野山的地方开始的。

故事的女主角,叫林时雨。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的时雨。

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林时雨是个多愁善感的文艺女青年。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这句形容林黛玉的词,差不多也可以用在她身上。

她是f大中文系的学生,会写诗会写词,在校刊上有专栏,偶尔弹弹古筝修身养性,平时拍拍汉服写真,在学院里有个“最美古风才女”的名头。

而且她还很善良。

大一那年的暑假,她报名假期志愿者,悲天悯人地去山区支教了。

分派给她的山区就叫云野镇。

因为整个小镇都坐落在连绵起伏的山区内,云野镇也叫云野山。

云野山人口不多,只有一所学校,两栋房子,十六个班级,涵括了从小学到初中的所有学生。

学校没有宿舍,校长就把林时雨安排在了一个姓沈的学生家里。

沈家一共两个孩子,一个九岁的女孩沈文妹,是林时雨班上的学生。

一个十八岁的男孩沈文诚,初中毕业后就留校教书了,也算是林时雨的同事。

在云野山这样的贫困山区里,沈文诚简直可以称得上鹤立鸡群。

他永远把自己拾掇的干干净净,衬衫洗的发白却不皱巴,身上带着清爽的山野香气,让人感觉很舒服。

因为做的是教育工作,不用天天风吹日晒,沈文诚养了一身的白皙皮肤,面容清俊,眉目忧郁,眼睛里藏着同龄人很少有的成熟和稳重。

林时雨发现,沈文诚还在自学高中的课程,收集了很多高考和各所大学的资料,在学问的道路上孜孜不倦。

她顿时被他小小的脑袋里藏着的大大梦想感动了,特地回了趟家,把自己当年的课本和高考复习资料都带过来给他,给他下了很多网上教学课程,帮他补课。

沈文诚虽然出身贫困,脑子却很学霸,有了这些学习资料,第二年参加高考,他就过了重点线。

甚至超了好几十分。

他报考f大,在校园里再次重逢了林时雨。

那一天,林时雨正在林荫路下拍汉服视频,很多人围着她,犹如众星捧月,而她就是那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仙子。

沈文诚在那一刻忽然感受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自卑感扑面而来。

他最终选择默默离开,不去打扰女神的生活。

倘若故事到这里结束,那就是一部非常完美的文艺片。

有始有终,虐心结局,还带着恰到好处的遗憾。

但很可惜。

书本才翻过去不到一百页,故事还没进入。

我们的恶毒女配才刚刚出场。

恶毒女配名叫卓俞。

漂亮,活泼,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是标准的人间富贵花,甜软白富美。

她是在发小的生日聚会上认识沈文诚的。

满室的纸醉金迷中,酒香和交织弥漫,喧闹不堪。

只有沈文诚如天山清冽的雪水,安安静静坐在沙发一角玩手机。

卓俞走过去才发现,老款诺基亚的狭窄屏幕上,满满当当全是学术论文。

似乎是注意到她的目光,男生抬起头,四目相对间,他的眼神波澜不惊。

卓俞的心一下被击中了。

她生于富裕家庭,从小到大身边的男性朋友都是侯服玉食的公子哥儿,哪里见过这样调调的男孩子。

就像是藏在一堆古驰爱马仕中的海澜之家,瞬间把她迷的死去活来。

沈文诚那个时候正处于人生低谷期,卓俞的出现恰巧抚慰了他从林时雨那里得到的失意。

在卓俞的死缠烂打穷追不舍下,他们很自然地就成为了情侣。

小姑娘是第一次恋爱,恨不得把满腔的炽烈和欢喜都捧到心上人面前。

她省吃俭用,二手出名牌衣服和化妆品,甚至把家里人送给她的车也卖掉了,攒下来的钱给沈文诚买电脑买手机,买衣服买球鞋。

她说“沈哥你不是说寝室里吵嘛,我给你在外面租了一个房子,以后你就可以安心学习了”

她说“沈哥我记得你说那个出国交换的项目对你很有用,你去报名吧我求我姑姑给你一个全额奖学金的名额。”

她说“沈哥我把我的车卖掉了,我听你的话买了一台二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