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杂烩头碗(1)(1 / 2)

唐祁风带来的人是他的外婆。

叶夭有点惊呆,开始胡思乱想,是,她承认自己有点垂涎于唐祁风的美色,但也从没想过认识几天后就直接见家长呀。现在的年轻人们都这么直接

唐祁风直接打了个电话给她,讲明原因。

他的外婆,年事已高,已经失去了味觉好几年,无药可医这本质上只是身体不可避免的进入到全面衰老期后的一种外在呈现,它降低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但并不影响寿命,因此家人也没有太过焦灼。直到今年,外婆得病了,生命之烛越来越孱弱,眼看将不久于人世。这时候,她忽然很想吃她早些年吃到过的一道很钟爱的菜,但尝遍了城里的菜馆,依然尝不出味道。唐祁风在夜宵摊上尝过了叶夭的手艺后,想替他外婆再试一试。

“不知道叶小姐接不接私宴”既然带了人来,又毫不客气的点了菜,他自然不会让她白白的出力。他将外婆的情况告诉她。

叶夭倒是无所谓“多了一个人而已,没关系的,照旧还是我请客。不过我不保证她在我这儿能够心想事成。”

因为灵水珠的关系,概率上说这个可能性高达99,但她却不能在此刻就把话说满。

“这个自然,我明白。只是尽人事听天命。”

两人约好了时间,就在几天后的晚上。

彼时已是五月初,玉兰花已经凋零在枝头,绣球开始崭露头角。拜充盈着灵气的水土所赐,和别的地方还只是星星点点的花球不同,叶宅后花园里的绣球开得格外的热闹和嚣张,蓝紫和粉白的球状花朵挤在一起郁郁葱葱,足有一人高的花丛宣告着无尽夏盛放序幕的开始。

下午两点开始,刚起床随便吃了点午餐的叶夭就在厨房里忙活,厨房的大窗户正对着后花园,美不胜收。

唐祁风外婆想吃的那道菜说简单也不简单,说普通却也不普通。它就叫做“杂烩头碗”,也有人直接就叫他“头碗菜”,顾名思义,它是一道大杂烩菜式,然后,它是一道酒席菜,还是头碗菜。在随城,无论是市区还是乡下,大大小小的酒席里,都少不了这碗菜的身影,而且一定是酒席上第一道开席的大菜。

叶夭对这道菜很熟悉,因为它也是当时叶家珍玉楼的当家招牌菜之一。只不过,在珍玉楼它不叫“杂烩头碗”,而叫做“富贵满堂”,同样也是珍玉楼宴席菜的头碗。

她的养父叶仕理在教她学厨的时候曾经和她说起过这道菜的由来,其实是因为以前战乱连天,物质匮乏,有一户人家在做酒席的时候为了凑数,将厨房里剩下的材料一锅烩成了汤羹,没想到厨师功底了得,而丰富的材料也赋予了这道菜浓郁厚重的口感,端上桌后非常的受欢迎,也渐渐的流传开来,后来甚至成了随城人酒席的开席硬菜。

“这道菜好吃的奥妙就在于它是一道大杂烩,我们家的富贵满堂,本质上是一样的。”她的养父叶仕理这样说过。

“那为什么我们家的要叫做富贵满堂”当时还不太懂人间事的叶夭这样问。

他哈哈大笑,“当然是为了能够卖上价钱呀。”

叶仕理这话算是半开玩笑,叶家酒楼的头碗,比起民间酒席上的头碗,用料更加的金贵,多了干贝、鲍鱼这样的贵重食材,自然价格昂贵。

虽然这道菜是因为贫穷而生,但发展到后来却极为讲究做法。它的汤底需要用高汤来吊鲜味儿,再加上所用的食材极多,而每一种食材都需要单独处理,才能最后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而不会显得杂乱无章。

自从开始售卖笋丁鲜肉小笼后,高汤在叶夭的厨房里随时都备着,倒不难,但处理食材却是需要她亲力亲为的,就算她有术法外挂,也颇为花时间。

选用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腿肉剁成泥,揉成丸子,一份油炸,焦香扑鼻,一份蒸熟,清香萦绕;蛋肉卷也要现做,做好后蒸熟切片,还有肚片需要煮软后再拿料酒煸炒去腥;而另一边,杜望已经在叶夭的指导下把干贝、小鲍鱼、墨鱼、笋片、冬菇、腐竹和木耳已经泡发上,白嫩嫩的鹌鹑蛋也已经剥好,就等着底汤熬好后再下锅。

耐心的等待是这道菜的秘诀之一。小火慢炖,慢慢的,慢慢的,等到汤汁把海鲜以及肉类的香味一点一点的给熬制出来,就可以把素菜依次放下去。吸收了汤汁的素菜开始放下了身段,口感变得柔软,也增添了清爽。

“好香啊。”

杜望是狗妖,对于气味尤为敏感。灶上炖煮着的砂锅还没有揭开盖子,他的鼻子就已经被香味给来回冲刷,吞咽了无数口水。他决定待会儿一定要多吃几碗

叶夭轻轻一笑,透过升腾起来的淡淡白气,眼中有着回忆那时候她刚化形为人,被养母捡回家,在叶家第一次吃到人间的食物,惊为天人。而比起后来吃多了开始挑嘴儿,一开始她最爱的就是这种香味霸道直接、味道浓郁的菜。可这道菜毕竟是宴席菜,在叶家酒楼每天都有,但在叶家厨房却也不常见。她初生懵懂,不知人情世故,没有这道菜就不碰筷子,直来直往,丝毫没有寄人篱下的小心翼翼。养父和养母并不以为忤,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