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打招呼回答他的问题道“以我现看来,还是甜糕卖得好些,柔软粘牙,又有糯米的香甜气息,无论是老人女郎儿童还是郎君都很喜爱。”
沈煜听了在旁边直点头道“没错没错,我侄女就很爱吃此物。”
“便是喜爱了也不能多吃,尤其是小女郎,吃多了坏牙。”
他们又说了几句,期间莫文远口中惹人喜爱的黏糕已经卖了七七八八,其他糕剩的还比较多,他见此情况,心下已经有了想法,眼见周围人越来越多,便对俩久违的老朋友道“二人若有意不若一同回食肆”他压低声音以只有三人听得见的声音道,“我有新菜想要试试,你二人吃遍天下美食,可愿帮我评点新菜。”
这当然是愿意了。
俩人物件也不买了,就沈煜匆匆找伙计定了菊糕,便跟在莫文远屁股后面走了,身后众人皆以羡慕的眼神看向他们俩,这,太让人妒忌了
“各店重阳节都会做新吃食卖,我等自然也不甘示弱。”
“钱棉做得菊糕已在形上做到极致,而我不过只能在味上下些功夫,先前思忖许久,糕想要有菊之香味并不难,但菊味苦,吃食之味定是不能苦的。”
莫文远边说边进食肆后院,那俩人被他安置在会客厅内,两人听后连连点头道“是是是,糕还是甜的好。”
沈煜吃成了这副模样,也有了心得“除了甜之外最好是要有馅料的,吃起来更舒服。”
尤其是在咬断糕点露出内馅的瞬间,那种有奖竞猜中奖似的巨大满足感,是吃其他吃食都没有的。
莫文远听从了沈煜的意见道“交给我吧。”说完后就进了厨房。
厨房是圣地,是他的私人空间,几乎无人可进取,王蔚与沈煜看着大黑羊大摇大摆甩着尾巴进门,情感复杂。
“莫大郎真重视此羊。”
“那是当然,羊有大神通。”
“几年前见莫大郎时他身形娇小,羊便伴随左右,身型也不大,现如今他近加冠之间,羊也便巨,倒是同幼时玩伴一样,共同进退了。”
大黑羊顶门而入时,莫文远正在做糕点前的准备工作,大口铁锅在炉子上烧水,成袋的糯米粉被倒入其中,木头棒子在锅中不停搅拌,白糯米拉丝黏在他的木棒子上,想把棍子拉出来时还感到了一股阻力。
羊找了一个合适的角落,安静看莫文远做吃食,不知是否为成年之故,在他长出角角之后,审美情趣变得稍微广泛了一些,从只以好吃不好吃评判吃食,新鲜不新鲜评判食材,变得对好看不好看也有了模糊的概念。
这一概念就是莫小远真好看,莫小远怎么这么好看,没有人比莫小远更好看了
他的审美标准就是莫文远。
看莫文远做菜对大黑羊来说就是视觉与嗅觉的双重享受,他垂涎着人的美色,嗅到吃食的香气,真是神仙日子。
糯米团在搅拌均匀后被莫文远倒了出来,不过此时的团子太粘了,便是他都花费了一番功夫才把锅刮干净,他在手上沾了点粉开始搓面团,将其搓成条状切碎压得有些扁,随即上蒸锅开始蒸。
糯米的香味从蒸锅顶部的孔洞中透了出来,它成了一条径直的小白烟,直挺挺地向上冲,那味道一点都不难闻,相反很令人心旷神怡。
米的香味清淡,却很容易让人获得满足,这可能与镌刻在国人心灵深处对土地与吃饱的向往有关,自小农社会产生开始,米就是众多人用以充饥的粮食,香喷喷的大白米饭在灾荒年间是至高无上的美味珍馐。
莫文远自己就很喜欢米,而买吃食的食客对其做成的吃食也情有独钟。
蒸了一刻之后,他用竹筷子进锅里捣捣,蒸锅的糯米团子十分柔软,用筷子可轻易挖出一个小孔洞,最后一层稀薄而扩张到极限的糯米皮子呈半透明状,黏在锅底。
他满意点头道“差不多了。”
蒸锅的粘粘的糯米面团再次被倒入大容器中,搅拌成一团,此次搅拌时他加了点糖,糖融合在了面中,莫文远挖了一小块出来,直接扔进大黑羊嘴里,嗷嗷待哺的大黑羊不断咀嚼,他已经熟悉了此项工作,吃完之后告诉莫文远甜度正好。
他长了条很好得很灵敏的舌头,吃食是好是坏,一下子就能品尝出来。
只要大黑羊说好就没有问题了,在蒸面团的时候他还做了各种各样的馅料,有用黑芝麻熬出来的芝麻糊糊,有红豆煮出来的红豆沙,有绿豆煮出来的绿豆沙,还有各种尚应季水果与果酱剁碎了做出来的混合酱料。酱料们被填在糯米心中,随后包裹酱料的糯米团子被捏成了近乎正方形,却边角有弧度的可爱模样。
他拿了个极小极小的模具盖在其中一面,模具先上,随后向模具里填充金黄色的高粱面粉,模具移开,一朵小而精致的花印记出现在了面上,至于其他部分则使用面粉或者别的颜色的粉末滚了,总而言之,菊花的印记是很明显的。
大黑羊不用说,是第一个吃螃蟹的,软糯的米香与红豆沙的甜味完美结合,放凉后的糯米粘性减弱,不怎么沾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