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 小区里为数不多的路灯亮起,如果抬头看,偶尔还能看见汇聚在灯周围的不知是虫子还是灰尘的东西。
丁浩宇慢腾腾地往家里走, 嘴上还叼着半根烟,时不时地吐一口, 烟雾缭绕。
走路的时候没认真看路,他被忽然从前面蹿开的黑影吓了一跳,这才加速的心跳又马上平稳了下来。
“嘁。”丁浩宇烦躁地看了眼那只已经蹲在树后面的猫, 他还以为是什么呢, 不过是只猫。
小区虽然没有严令禁止,但其实是没有太多人养宠物的, 毕竟这小区很老,最大的户型也就一百平方, 都住着一大家子的人, 哪有什么空间养宠物的, 顶天了有人养个猫狗绑在楼下,也不知道这么多野猫野狗是哪来的。
丁浩宇愤愤地看了眼猫狗, 心里就觉得很是不悦, 他听说最近不少地方流行起养猫狗做宠物, 还不是养以前最流行的什么京巴、狼狗、土猫,都是劳什子品牌猫狗, 一只就得要大几千,就连什么笼子吃的, 那也是样样讲究。
这些有钱人, 就只知道乱花钱, 有这个钱怎么不知道分点
一肚子的不满意很快便转为了越发高涨的愤怒,丁浩宇这熊熊燃烧起的恨意, 只能朝着一个地方宣泄。
捏紧手里的翻盖手机,丁浩宇便想起刚刚接的那个电话,打来电话的是家里的懒婆娘宁初夏,叫他早点回家,说是有事情,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要不是今晚正好没人约他喝酒打牌,他是绝不会听这婆娘的话早回家的。
说到家里的婆娘,丁浩宇的眼神里就只有冷漠,就像是想起了什么物件一样。
不,或许说物件还要更让他有情绪一些,毕竟这物件有价值,他还懂得舍不得,可人就不一样了。
丁浩宇结过两次婚,第一次结婚,妻子是他自己找的,同一个工厂干活的女工,别的不说,这丁浩宇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当年这英俊的模样一下折服了妻子,而后便把妻子讨回了家。
说到第一个妻子,他每回都能气到眼红脖子粗。
对方在结婚前淳朴得很,从来不舍得他多花一分钱,可婚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市侩,就知道冲着钱看,天天催着丁浩宇努力升职。
丁浩宇依旧能回想起对方眼底的那股失望、不满,以至于不屑,他就搞不懂了,女人就这么在乎钱吗再说了,这世界上这么多比他还没钱的,怎么就只知道和有钱人比整天就知道逼人、赶人,根本不是当年的那个贤惠女人。
再之后,就是一次酒后的暴力,丁浩宇至今回想起来,都能想起次日酒醒看到一地狼藉,还有浑身是伤的妻子时的那股心情。
惶恐、愧疚还有隐藏在最深处的恣意,他看着妻子身上的红肿,头脑中生出的无法被磨灭的想法是“他都忘了,原来妻子也不过是个脆弱的女人,这不听话,打到怕就是了。”当然,表面上他还是下跪求饶,流着泪请求妻子的原谅。
这之后便是情绪的起伏,每次在情绪糟糕到极限的时候,便有了可供发泄的人,丁浩宇平日里在外面的唯唯诺诺,在妻子面前只剩下昂首挺胸。
那滋味,没有享受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一个女人,就算再壮实,再胖,大多时候力气都是小的,丁浩宇心里清楚,自己可不是永远都“醉酒”,有时候是清醒地看着“醉了”的自己发狂。
这么一推,女人就会整个甩在桌子上,平日里喋喋不休的嘴,只能发出痛哭的哀嚎,那双总是带着怨气的眼睛,没一会就只剩下恐惧和绝望,那丢碗丢勺让他很不满意的手,只能无力地挡在脑袋面前,彻底地掌控,随意的破坏,那股支配欲和凌虐欲可以被发泄的感觉天知道有多幸福。
在那瞬间,他拥有这个世界,他能决定这个女人的生死。
然后那女人跑了,丁浩宇犹然记得,那天那女人的兄长和父母气势汹汹地上了门,尤其是对方的父亲,明明都上了年纪了,可那股想和人拼命的模样还是让丁浩宇退缩了,他的命是值钱的,可不能被这么浪费――他不会承认那是胆小在作祟。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丁浩宇便只能继续这么无聊地过着日子,一直到宁初夏进入他的视线。
对方是个比前妻还要纤细的女人,和人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压得很低,猎人天生具有捕猎的能力,丁浩宇一眼就看出那女人一定好欺负,可他没想到,那女人好欺负到那程度。
了解了对方经历的丁浩宇很快打开了宁初夏的心扉,心中的猛兽蛰伏着看人,当宁初夏犹豫着向他伸出手的时候,丁浩宇笑了,这一回的他和上一回可不一样了,他不会再跪地求饶,也不必流泪道歉。
他知道,只有彻底地恐惧,才能完全地征服另一个人。
已经到了楼下,烟正好抽完,丁浩宇随手将烟头丢在地上,用力地用脚碾了碾,看着那点光完全消失。
宁初夏依旧坐在沙发上,茶已经喝完,只等着人来,趁着这点工夫,她再度整理了下原身和丁浩宇之间的问题。
丁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