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像是冷淬的剑,锋锐而令人敬畏。
温柔亲近这个词跟他是不搭边的。
可眼前的情形,分明是
秦良玉心念电转,因自幼被哑疾所限,安静旁观惯了,也插不上话,便坐在旁边打量。见傅煜那魁伟身板几乎将攸桐袅娜的身影挡住,还难得地皱眉,暗恼过后,又觉此人幼稚得好笑。
好在杜双溪手脚麻利,很快便将菜食端了进来
黄芽菜配上小米果,加栗子肉和冬笋片,勾芡烧成的青菜烧米果;熟野鸭去骨切丁后,加了熟山药,拿葱姜盐酒做成的脍野鸭羹。最惹眼的当然是那道蚕豆炒麻雀,绿油油的蚕豆炒得泛了金黄,小块的麻雀肉炒得褐红,里头加了切成段的葱和辣椒,香气扑鼻。
屋里三人被那香气诱惑,齐往桌边围拢。
杜双溪原以为屋里就两位熟人,还含笑自夸诱惑呢,进门瞧见傅煜,声音便卡在嗓子里。
“将、将军。”她赶紧屈膝行礼。
这态度折转之大,明眼人都瞧得出来,攸桐知道身边人对傅煜的敬畏,忍不住偷笑。
秦良玉也是一笑,帮着将饭菜摆在桌上。
傅煜面上沉缓无波,仿佛半点都没察觉其中折转,金刀大马地坐在攸桐身旁。
菜自然是很美味的。杜双溪这二十年来,旁的事上甚少用心,唯独对食物钻研琢磨,火候味道都掌握得恰到好处。鸭肉软烂入味,冬笋脆嫩可口,黄芽菜和小米果清淡解腻,那细细炒出的麻雀更是骨酥肉鲜,浓香不腻,一口咬下去,肉丝儿有嚼劲,香辣微咸,满口皆是香味。
四个人吃得都挺高兴,傅煜还顺道关怀了下秦家众人。
待得饭毕,杜双溪将碗筷送回厨房,秦良玉起身,瞥了傅煜一眼,而后取出那方早已备好的锦盒,搁在桌上。他口不能言,也说不出花团锦簇的漂亮话,只默然揭开,取出里头的东西,双手递与攸桐。
医者的妙手甚是洁净,掌心是支毛笔,笔管纹理细密,宛若云纹盘旋,色如紫檀,笔锋则秀致轻巧。
一看,便是女子用的,且看其材质工艺,并非俗品。
傅煜瞥了一眼,看向攸桐,便见她面露诧然,道“这是”
“礼物,送你。”秦良玉以唇形回答。
攸桐忙摆手笑道“秦公子这就客气了。菜都是杜姐姐的功劳,我可没出半点力气。本就是同道中人,喜欢美食才一道品尝,哪怕公子不赏脸,这边也要时常做些来尝,何况里头许多食材还是公子之力。这笔贵重,我可不能收,多谢美意了。”
秦良玉笑而不语,竟自走到她的书案旁。
那上头的账本书册都收拾起来,砚台上的墨迹还没干。
秦良玉往其中蘸了墨,随手取一张空白宣纸铺开。攸桐只当他打算以笔代言,也没法阻拦,眼睁睁看他挥毫写了几个字,稍加勾画,而后将毛笔搁在笔架上。探头去瞧,便见雪白的宣纸上笔锋流利白身无所有,聊赠一支笔。
字的旁边,则是斜枝逸出,上面点了几朵梅花。
攸桐先是一愣,明白这话的出处,便笑了出来。
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简短的一首小诗,趣味盎然,被他化用,倒也有意思。
他这般送礼,倒是出乎她所料,明明自是一支毛笔,无端便引出几许诗意来。且那毛笔已然沾了墨,哪怕洗净了装回去,也没法恢复原样,再推辞就太过却人情面。迟疑了下,终是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却之不恭了。”
说着,取笔试了试,果然触手柔润,蘸墨饱满,用着极是趁手,便收了道谢。
傅煜在旁瞧着,要不是城府涵养颇深,几乎要露出目瞪口呆的神情。
长了二十来年,送礼的情形也算见识了不少,却还是头回见到秦良玉这种明明是强行送礼,攸桐并不想收,到头来,却是生米煮成熟饭硬送,还诗意得讨女人欢心。比起日常打交道的军中粗汉和只知谋略计策的谋士,这满腹秀才、闷声不语的文人送起东西来,还真是诡诈得很。
跟秦良玉相识也十几年了,怎么就没瞧出这位也是个狐狸
傅煜负手在旁,瞧着攸桐将毛笔搁回笔架,仿佛挺喜欢的样子,唇角动了动。
“两盘菜换一支名笔,秦公子这礼物送得,还真是贵重得很。”
秦良玉仿佛没听出言外之意,只回身笑而颔首。
攸桐瞥向傅煜那张脸,见他目光幽深地望过来,意味深长,心底无奈失笑。
这话听着,似乎有点酸
从涮肉坊出来,夜色已深。
攸桐往来都是从后巷走,许掌柜料理了店里的事后,已命人备好车马,在后门等着。
因夜深霜重,秦良玉原想送攸桐回去,却被傅煜拦住了
“我前阵子去京城,带了两封家书给她,还有几句话转达。夜已深,秦公子没带随从,还是早些回府,免得老夫人担心。”
说话间,翻身上马,身姿利落,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