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李清玥的前世今生(单元完)(1 / 3)

李清玥居于倚红拢翠阁, 她在房中就听到外面的丫鬟在议论赵清漪的婚事。

她心中既怨毒又悲凉,她从十一岁开始,努力地卖艺。

她机关算尽,让无数豪客掏出宝物心甘情愿给赵清漪, 还自己欠下的巨债。

她年纪尚幼时,那些来客人还最多摸摸她的小手, 但是随着年纪增长,那些客人越来越过分。

就算王妈妈说过她卖艺不卖身, 可是女子沦落风尘,见客时哪里还能把有钱有势的客人如何

那些能见她的客人, 倚红拢翠阁怎么可能得罪

她越发想让曹江赎她出去, 曹江偷偷来看她,曹江说平国公还没有同意接她走的事。她便让曹江去和定北侯府说情, 让他们早日放过她。她是名震天下的白莲花, 几年来像是杜十娘一样收集宝贝,几乎都给了赵清漪。她不知道有杜十娘的故事

赵清漪那只怕和杜十娘一样有个百宝箱存着“女儿”的“孝敬”。

那些东西的价值加在一起就算没有二十万两,也有十五万两了, 还有剩下的债务, 她想请侯府看在她那些年还算配合最后放她一马。

曹江偷偷去问赵清宣, 赵清宣却说到白莲花十八岁就放她离开倚红拢翠阁。

当时还有一年多, 白莲花还喜极而泣, 总算有更大的盼头,接客人时更不敢功亏一篑。

她在十七岁一个夏晚,那天她没有见客, 作为一个名妓,她不是晚晚都见客的。

曹江来与她幽会,少年有情男女,一时干柴烈火,白莲花也想抓住曹江,哪里会拒绝他之请。

这时的曹江已晓人事,看着念了多年的女子,虽入风尘,却仍然这么美丽,这是让天下风流浪子追逐的白莲花姑娘。得到她,除了风流的快乐之外,还有一种男人的满足。

两人一夜风流,曹江当时发现她还是清白之身是很高兴的,白莲花也觉得将来有希望给他当妾。

白莲花本来满怀希望,却是遇上一个外地来的豪商,见客时,那豪商忍不住将她压倒,她一介女子,虽有心机,体力上哪里是男人的对手。

那豪商在行歹事时因为她的反抗动手打人,将她打晕了,于是,竟然给他得手了。

这时,醒来的白莲花已经不是从前的白莲花了。

李清玥是可以上街的,但是会有龟公跟随,听说赵清漪出嫁,她出了花楼。

看着那浩荡的送亲队伍,心中恨得发狂。

为什么

她前世在死前已经后悔为了当国公夫人害死赵清漪了,她能重来一次,却是身处于这样绝望的境地。

前世,她虽然不舍儿子,但她的计划很完美,所有人都相信赵清漪害死她的儿子。

但是她没有预料到她会自杀,而赵铎回京因为她被曹江所休而自杀自己会如此震怒。

听说赵铎还牵怒妻子和儿女,因为他们身在洛京都保护不了那个一生可怜的女儿。

赵铎按照女儿遗书去调查女儿身边的丫鬟嬷嬷,得知丫鬟梅香家盖了新房,她还提前出了国公府去配了一个秀才。

赵铎又见到了长大后的她,看着她的脸,目光要吃人。之后,他才想起了这张熟悉的脸,派了杨冲去查玉娘,又再传王姥姥问话。

这时梅香还没有供出李清玥孩子之死的真相,侯府被换孩子的事和玉娘身份的真相先一步大白了。

赵铎把这事呈到公堂,又要求接回李清玥,不管她是侯府曾经的养女还是丫鬟,侯府对她拥有处置权。

曹江说她是曹府的人,赵铎冷笑称他娶的是他的亲生女儿,奴才不过是侯府千金的财产。但曹江既然已经休了他的亲生女儿,他亲生女儿的嫁妆财产包括奴才当然要送回侯府。

侯府在换孩子之事上本就有冤情,而赵铎提的要求也合情合理,什么平妻或者妾,李清玥既然当了陪嫁丫鬟,她的第一身份是赵清漪的奴才,只不过是她的私有财产。

事情到了那一步,李清玥当初所谓的给夫人赵清漪求情像是一个笑话以奴才身进来的,她有什么资格替主子求情因为她有什么资格去选择怪罪或不怪罪主子

赵铎的要求没有毛病,曹江再不舍,李清玥身为被玉娘刻意换孩子的侯府假千金,平国公不会允许曹江为她和赵铎闹翻。

赵清漪被曹江如此糟践冤死已触怒了赵铎,不能再为了一个贱人之女的奴才进一步得罪赵铎。

所以,当时平国公很干脆地答应了,李清玥再哭求时才发现,她没有了留在平国公府的底牌。

她已经把自己的儿子杀了,还没有怀上第二胎,所以平国公府说舍就能舍。

从前的丫鬟梅香见李清玥大势已去,害怕她最后把责任都推在自己身上,因为赵清宣在审问时答应不连累她的家人的情况下只能说出了真相。

孩子香囊里的天花干结痂是李清玥让她弄来的,甚至当初是李清玥在赵清漪怀有身孕时给她的补汤中下了药,药也是梅香弄来的。

因为李清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