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癌胜出。
主要是她手艺也不好,既然都难吃,不如选个省事的。
这门市房分两层,一楼开拳馆,二楼住人,男人去厨房做饭,鸣霄和少年在客厅聊天。
少年叫景珩随母姓,他的父亲叫约伯纳什,是一位华裔,景珩的母亲是华视驻叙国记者,两人在国外相识结合。
景珩出生时在华国,上了华国国籍,本来夫妻俩约定好等景珩回国上大学,就一起退休跟着儿子回来养老,可惜天不遂人愿,在一次报道中,景母因公殉职。
约伯伤心过后,带着妻子的骨灰,按照两人曾经的约定,和儿子一起回到她生前的家乡生活。
他之所以话少,也不是因为不愿意说话,而是因为华语不好,怕说错闹笑话。
两人刚聊完,约伯已经做好菜端上来,是典型的中西结合的菜式,黑胡椒煎肉、肉汁土豆泥。
鸣霄挑挑眉,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
约伯看起来凶狠但很贴心,除了刀叉还帮她准备了筷子。
鸣霄好久没吃过肉,开开心心切开肉排,然后恍恍惚惚僵在原地。
那细嫩粉红的颜色,看起来就不像是她的胃能够承受的熟度,鸣霄抬起头,看到
盯着她的约伯,对方凶狠的眼中仿佛绽放着期待的光芒。
她静默片刻,不走心地动了一下胳膊,叉子顺势掉地,“哎呀”一声,手不经意地一抖,刀子也完美降落,鸣霄低头一笑,深藏功与名。
“我还是先尝尝土豆泥吧。”她说完拿起勺子,挖了一大口塞进嘴里。
下一秒,本来就黄青紫红的脸上,闪烁起七彩的有毒色彩,最后转为黑沉。
这时候但凡是个长眼的都能看出点啥,但这位伟岸的奇男子,大概以为这是独属于华国式的委婉夸赞,微抿的唇角带着三分得意,三分矜持,还有四分骄傲。
故作不在意地问道“怎么样还合胃口吗”
鸣霄艰难地咽下去,朝他竖个大拇指,转过头看景珩“知道为什么你爸能长到186,而你只有168吗”
“因为服毒,有害健康。”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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