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了一整天的麦子,霍笙回知青宿舍的时候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她感觉这样的劳动强度已经超过了她现在身体的负荷范围了。
叶红霞回去的早,霍笙把在之前的公社买的两条瘦肉给她让她帮忙弄成肉丝面,这样霍笙干完活就能吃个现成的,也就不用再去食堂去吃干巴巴的红薯和没油的野菜了。
她干了一天的活,手都抬不起来,身上汗津津的也懒得先去洗漱收拾,她是真的饿了,蹲在宿舍后面的灶堆里,呼噜噜的就开始吃面条,面条劲道,口齿留香,好吃的霍笙舌头都要吞下去了。
“你慢点,锅灶上还有呢,”叶红霞舀了一勺炖烂的肉浇到霍笙的碗里“这小身板,还挺能吃的。”一碗面转眼就没了。
“人是铁,饭是刚,不多吃点,明天没力气干活。”看情况,她接下去要干的活不见得会比今天的轻松。
之后队上出工,霍笙被分到的活不是割麦子就是挖地,还有一次跟着队上的男同志们去挑水,她身量单薄,扁担落在她肩膀上,摇摇晃晃,没走几步水撒的到处都是。
男同志们看不过眼会帮上一把,让霍笙别用扁担了挑水了,女同志肩膀没力,用扁担还不如直接用手拎着一个桶打水,少拎点,能省点力,可饶是如此,几天下来,也把霍笙累的够呛的。
叶红霞让他买点东西去孙队长处说道说道,霍笙可不敢去,原书霍笙才到河沟村的时候,为了干些轻松的活给孙敬文送了不少的东西,但渐渐的孙敬文,除了东西,还想占霍笙便宜。
现在霍笙揭了他和李长美的事,孙敬文心里憋着一口气,故意才为难她,不让她好过,她再去找孙敬文,怕不是这个人面兽心的大队长会提其他的要求,到时候羊入虎口才更危险。
叶红霞的返城名额没变,一直到来接返城知青的车子停在了知青宿舍后,叶红霞才感觉到自己的是真的可以返城了,抱着霍笙就哭了起来,她来河沟村好几年了,一度以为会扎根在这里,没想到阴差阳错还有回去的一天。
宿舍里的知青都来送这位老大姐,只有李长美没来,叶红霞也不在意,要是李长美来了,阴阳怪气的看着她掉眼泪,她想想都难受。
“霍笙,我走了,你找个机会上公社支书那里,带些东西去说说。”霍笙和其他知青道完别,最后拉着霍笙说了几句,让霍笙感觉想法子,再呆在三队,情况不会好。
“恩,我知道,我等闲下来就上公社去找支书。”村里农活繁,一年四季不是忙种就是忙收,她根本抽不开一点时间到县上的公社去。
两人又说了一会话,车上的驾驶员看时候不早了,按着喇叭开始催人上车,还要到另外几个队上去接其他返城的知青,再耽搁,就晚了。
叶红霞眼眶红了,笑着和霍笙说“我走了。”她背着大背包朝霍笙招了招手,离开了这个他耗了大半青春的地方。
汽车启动了,载着返城的知青回到他们梦寐以求的城里,到了城里,在村里下乡插队经验会成为知青们履历上浓重的一笔。
叶红霞走后,霍笙少了个说话的人,不过她性格比以前好了许多,队上的女知青也帮衬着她一些,相处的倒是也不错。
一连几天繁重的农活终于可以喘口气了,队长发话了,再干两天就是休息日,给大伙放松放松,于是,在最后的这两天里社员们干活时的激情比平常高了不少。
霍笙扎在麦子堆里割麦子,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到她纤细的身影,她现在干活水平提高了很多,镰刀和铲子也使的利索,尽管还是干的慢,但比开始的那几天好多了。
她寻思着等休息日的时候要马上去公社找支书,拎两条烟去走走门路,呆在三队上,干活累且不说,更重要的是孙敬文时不时就来转悠,嘴里说是视察工作、检验社员们的工作质量,可笑眯眯的视线总停留在她身上徘徊,让霍笙恶心。
霍笙现在更是不敢一个人落单,但她手里的活比其他人的重,经常是别人一早上都已经散了,她最后一个走,孙敬文的婆娘好几次都逮住霍笙还农具的时候操着一口浓重的方言骂她拖了生产队的后腿,完全没有做成任何的贡献,总之还有噼里啪啦的一大堆。
起初霍笙是听不懂她说的方言的,后来大概她骂的太难听,有个男知青就忍不住替霍笙说了几句,霍笙才明白这个地道的农家媳妇骂人真是除了脏字就找不到别的了。
这天,霍笙到黄昏时才把手里的活干完,她拿起镰刀和铲子脚步飞快的去仓库把农具还了,不凑巧,她去的时候,守仓库的不是孙敬文的婆娘,而是孙敬文。
霍笙脚下一顿,幸好现在不算晚,看了周围还有不少人在,虽然离这边不近,但也不远,她走上前去,把戴在手上的手套还了,又把农具放到仓库里,然后在登记册子归还的框框上打勾。
她捏着笔,看到孙敬文伸出手来,飞快的把笔搁了,“孙队长,农具我还了,先走了。”
“等等,霍知青,你跑什么。”孙敬文翻着手里的册子,看了看霍笙刚刚打勾的地方,认真负责道“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