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得热火朝天。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利益。
大秦施行郡县制,可县长和县令完全不一样。
县长的官秩只有三百至五百石,县令的官秩却是六百至一千石,而决定它们区别的就是户数。
即,县内户数不到万户为县长,超过万户为县令。
不仅如此,六百石官秩以上就是“显大夫”,到了这一级别,才算“宦及知于王”。
想想吧,全国那么多“县”,那么多官吏,要如何从中脱颖而出让帝王知道有你这个人呢
除了剑走偏锋,或是做出大贡献,最踏实的办法就是鼓励辖区内的黔首生育、分家,增加县内户数,变成显大夫。
参加廷议的朝臣虽官至三公九卿,但谁还没几个同乡、好友、心腹或者依附的属官啊,这可都是他们的政治资本与关系网。
可要怎么推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