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8月末,起义军队伍人数已经达到近一万人,不得不进行分营,从而更加强了对维苏威北部地区的完全控制,拿波利等城镇为此苦不堪言,不断派遣使者向罗马求援。
“首领,这里的人看到我们来了之后,那些工头就驱赶着奴隶躲进了那边的农庄,不过有几个奴隶及时逃脱了,我都给带过来了。”
“干的不错”马克西姆斯对骑在马上的哈古克斯大声的夸奖道。
哈古克斯顿时笑裂了嘴。身材瘦弱的他年纪尚轻,父母都是高卢人,战败被俘,成为农庄奴隶,负责饲养牛马,他在农庄出生,也算是家生奴,从小就跟着父母一起干活。有一次其主人邀请朋友来农庄做客,宴饮之后准备骑马出去玩,谁知喝醉酒的朋友刚上马就摔下来,折断了腿。其主人怪罪到哈古克斯父亲身上,将其当场打死给朋友消气。哈古克斯母亲得知这一噩耗,郁郁寡欢,很快病死。哈古克斯将仇恨埋在心中。
5月份起义军攻破其所在农庄,他就主动加入进来,结果被分配到辎重营,隶属于运输队。到了7月末,马克西姆斯决定在辎重营中组建一支骑马小队,平时可以用来传递消息,战时可以探查敌情。身为辎重营老人、骑术不错、为人还算机灵的他被提拔为这支仅有四人的骑马小队的头目。
马克西姆斯的目光转向了哈古克斯身后的三名奴隶这三人肤色黑红,皮肤粗糙,肌肉紧绷,手脚骨节粗大,身材略显佝偻,面呈老态
马克西姆斯现在看奴隶也有些经验,知道他们定然是长期从事田地劳动,于是语气和蔼的问道“你们了解这个农庄的情况吗能不能给我说说这个农庄里有多少人有多少配备武器、能够战斗的护卫”
三人紧张的扫视着眼前这支全副武装的队伍,最后目光集中到盔明甲亮、一副罗马军官装扮的马克西姆斯身上,其中较年轻的一人小心的问道“你们真的是那个叫斯巴达克斯统率的奴隶队伍”
“没错,我们就是这些盔甲是我们从打败的罗马士兵身上扒来的,今天特地奉斯巴达克斯首领的命令从山那边赶过来解救你们的。”马克西姆斯微笑着说道,显然他的队伍装备太好让这几个奴隶不敢确定。
奴隶释去了疑心,激动的说道“早就听说你们在山那边指的是维苏威北部杀死那些残暴的罗马贵族和农庄管事,解救了很多的奴隶,我们早就想去投靠你们了,但是最近农庄管事和护卫们对我们看管得太严,路途又太远,有几個兄弟逃了,可还是被他们给抓回来,当着我们的面把身体都给打烂了最后给吊死在院门口”
“你们放心,现在我们来了,一定要让这些贵族的走狗们血债血偿”一旁的哈古克斯愤然说道。
“哦,这个农庄有300多个奴隶,原本有一个管事,三十个护卫,十几天前又增加到50个。”年轻些的奴隶红着眼眶,右手举过自己的头顶,垫着脚比划着“那个农庄很大,院墙大概有这么高”
听到农庄里人数颇多,马克西姆斯并没有觉得意外,这座种植小麦的大农庄土地至少上千亩,所需要的奴隶众多,自然管束他们的人也不少。
“这下终于可以好好的打一仗了”哈古克斯兴奋的说道。
马克西姆斯心里同样也激动,这些天他们出来劫掠几次,碰到的都是葡萄农庄,仅仅几个敌人、也仅仅几个奴隶,所以他们越过维苏威地区的南部边缘、已经快接近庞贝和路凯尼亚两座城镇了,才终于遇上一个能够好好锻炼队伍的目标,但他尽量让脸上的神情保持平静,指着农庄所在的方向,大声说道“护卫队减慢行军速度,朝农庄前进”
以斐萨鲁斯为首的队官们立刻将命令传达下去,三百多名士兵排成的两路纵队很快就放慢了前进的速度。
看到两个多月的军事训练起到了效果,弗朗提努斯感到满意,同时他还夸奖道“马克西姆斯,你刚才做出的决定很对,在战斗之前放慢速度,有利于士兵们恢复体力,提振士气。”
“弗朗提努斯,你还是要多提批评意见,这样我才提高得快。马克西姆斯开玩笑的说道,这两个月来他一直刻苦的进行军事训练,同时还经常虚心的向弗朗提努斯请教,两人倒是培养出了不错的情谊。
“根据事先的协定,这一次我们军事顾问组不插手,等战斗结束之后,再根据情况来提出批评。”弗朗提努斯正色的说道。
“放心吧,不会让你失望的。”马克西姆斯自信的说道。
在一片金灿灿、沉甸甸的麦浪中矗立着一座白色的大宅院,约三米高的院墙后方站着不少手持武器的人。
“全军停止前进”马克西姆斯举起右臂,高声喊道“准备列阵”
命令下达,护卫队士兵们很快停止了前进,接着就响起队官们的喊声“第一队第一队站在这边第二队的兄弟们都给我到这儿来第三队,原地纵队变横阵”
在一阵喧嚣嘈杂的声浪之后,三百名士兵组成了三个并排的百人小方阵。
“报告首领,第一护卫中队列阵完毕”穿着有横排顶饰的罗马百夫长盔甲的斐萨鲁斯郑重的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