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二十八章 萧萧而下(七十七)(1 / 2)

席勒放下了手机,对着正钓鱼钓得不亦乐乎的维克多和安娜说:“韦伦他们到了,我去接人了,如果你们真钓上了鱼,我不是说我真的相信你们能钓上鱼,但万一有人掏出个冰冻枪什么的作弊,那就把鱼放在旁边的冰柜里。”

“我仿佛听到有人说‘冰冻’之类的词!”维克多扯着嗓子大喊:“那么我不得不提醒他少来指点内行!”

席勒无奈的摇了摇头,走过了草坡之后就看到了那辆小型货车,货车上下来了一车面包人。

罗宾们大呼小叫的从车厢里冲出来,每个人手里都是大包小卷,渡鸦最后走了出来。

她今天精心打扮了一番,穿了一条淡紫色的雪纺连衣裙,把一头红发披散下来,只把鬓边和耳边的几缕拢到脑后,用白色的发带束起来。

在眼中孕育着的神秘光芒消失后,她有一双漂亮的蓝眼,但不同于布鲁斯湛蓝的眼睛,她的眼睛是深蓝色的,像品质上佳的蓝宝石,也像神秘的深海。

杰森和提姆在看到席勒的一瞬间就飞快地冲了过来,渡鸦和迪克则肩并肩的走在后面。

“教授!我们可给你带了份大礼!!”提姆说道,他今天穿了件运动衫以及灰色的防晒服外套,杰森则是老三样,运动服、牛仔裤、夹克外衣。

不同的是,迪克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和棕色的阔腿裤,甚至还穿了一双看上去造价不菲的牛皮马丁靴,整个人显得利落精神,还有些文艺少年的范儿。

“看看他。”提姆用胳膊肘碰了碰席勒的胳膊,压低了声音说:“像只开屏的孔雀。”

“别瞎说,孔雀可没他能折腾。”杰森打了个哈欠说:“这身是我们一起挑的,昨天我们试衣服试到半夜,瑞秋肯定喜欢,因为她说她喜欢安静的、温柔的人,怎么样?”

席勒上下打量了一下迪克,觉得他确实不同了,果然,真正的爱情是进步的催化剂。

可能是因为布鲁斯的影响,席勒所在的这个宇宙的罗宾的穿衣风格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上学的时候就穿校服,下课了就穿参加社团的运动装,重大场合就穿定制西装。

很多人都有此烦恼,那就是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对他们来说不是难事,问题是一旦到了私人场合就不知道穿什么了。

尤其是想要在私人场合中对着特定人展露自己的时候,既不知道自己打扮成什么风格最好,也不知道对方会喜欢什么风格,挑来挑去不知如何是好,最后选择自暴自弃。

风格是个很玄学的东西,有时候某个人尝试与他常穿相反的风格会惊艳所有人,但有时候却天雷滚滚,让人恨不得怒吼一声,还是待在舒适区比较好。

好在韦恩庄园的孩子们都有自己极为独特的审美,提姆在私人场合喜欢穿的偏学院风,一般是衬衫加毛衣外套加休闲领带,得益于德雷克家的好基因,提姆又高又瘦,这种风格总让人联想起学校里最帅成绩也最好的那个学长。

杰森一贯喜欢走酷哥风,最喜欢的就是哥谭街头文化符号,可以称得上是布鲁斯说唱事业的优秀继承人,走到哪儿都是黑色短袖加护袖、破洞长裤运动鞋、鸭舌帽加金链子,这真是图派克来了都要叫一声“bro”。

相比之下,迪克的个人风格一直不够浓郁,有事没事都穿运动装,而且他竟然是三个人当中最不热衷逛街的那个,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得学芭蕾,没那么多时间在街上瞎逛。

所以席勒对于迪克以前穿着打扮的印象不是很深,不过今天这一身真的很合适,看渡鸦一直在闪的眼神就知道了。

可能是因为这个宇宙迪克没当过夜翼,既没当过蝙蝠侠的助手,也没和蝙蝠侠决裂去当独立英雄,而是除了念书就是学舞蹈,他身上有种其他宇宙的迪克不具备的温柔气质。

在席勒看来,以渡鸦的性格,她很难接受带有明显的攻击性的男性,因为她过去的十几年间一直在被要求不能有剧烈的情绪波动,自然不期盼什么轰轰烈烈的感情,或者说她不敢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感情。

在爱情当中,往往需要以攻击性回应攻击性,势均力敌才能长久,一个常年以释放感情为耻的人,既不能自然地释放天性,也会害怕别人释放的天性,对此充满可能会失控的被害妄想。

所以渡鸦的理想型异性一定是温柔的、包容的,最重要的一定要是克制的。

“克制”是席勒在迪克身上看到的最重要的人格优势,不光是这个宇宙的迪克,也包括所有宇宙的夜翼,这是个极为难得的人格特质,蝙蝠侠甚至都不具备。

尤其是在极爱极恨的时刻仍然能够冷静克制,却不完全绝情,既遵循感情,也拥有理智,做出两者之间最平衡的决定,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羡慕的天赋。

这意味着在他做出任何一个决定之后,他都有回转的余地,在一个人经历许多之后才会明白,一时不肯低头的少年意气只是过眼云烟,随时都能有后悔药可吃才是人生的宝贵财富。

迪克和渡鸦两人显然也因为席勒注视的目光有些害羞,渡鸦用念力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