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三百四十四章 哥谭音乐节(四十六)(1 / 2)

听到响声之后,早就已经慌了的阿曼达想转身往楼上跑,可奥利弗一把抓住了她,并拽着她的手腕把她拉下了楼梯。

“安静,你听到刚刚的枪声了吗”

阿曼达茫然的摇了摇头。

“毒贩开的枪。”奥利弗准确的判断道“他们拿的是旧枪,膛线磨损的厉害,击发的声音和联邦调查局特工身上的制式装备不同,更加沉闷。”

阿曼达停住了脚步,皱着眉说“他们开枪了他们为什么要开枪”

“对他们来说,偷偷摸摸的暗杀才是最好的方式,灾难尚未过去,人们不敢贸然前往其他楼层,他们只要盯准二楼的人杀,就能既完成目标,又摸到金币。”奥利弗分析道。

“如果开枪,一楼的人群有可能冲上二楼,二楼有可能跑下一楼,人就彻底乱了,根本就不方便他们锁定目标。”阿曼达也反应过来了,她说“所以如无必要,他们绝对不可能开枪。”

“所以我们得去一楼看看。”

阿曼达紧紧抓住了扶手说“席勒去了一楼,对吗”

“你以为我是怎么带你跑出来的”奥利弗左右看了看之后说“我把你扑倒在地上,本想拉着你跑,却发现你昏迷了,这意味着如果不正面击倒席勒,我不可能把你带出来。”

“就在我做好准备和他硬碰硬的时候,有个冒失鬼从楼梯冲了上来,在看到席勒丢在那儿的尸体的时候,吓得转身就跑,席勒追他去了,我才能把你安全转移。”

阿曼达深深地皱起了眉,她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但并没有立刻说出来,但她还是点了点头,说“我们去一楼,如果真如你所说,席勒有一个锚点,那这群毒贩就是最好的试验品,不用你以身涉险,我们两个一起观察,肯定能找出端倪。”

奥利弗点了点头,往下走的时候,阿曼达加快了脚步,来到了他的身侧,对着他挑了挑眉说“以及谢谢你救了我,不过我很快就要从联邦调查局滚蛋了,所以你的事我恐怕帮不上什么忙。”

“话别说的这么绝对。”奥利弗凝视着眼前黑暗的走廊说“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最后的赢家到底是谁。”

走廊当中,一个有着银灰色头发,穿着粉红色夹克衫,还戴了个骚包的粉红色墨镜的男人踉踉跄跄的冲过走廊,而一个身影快步跟在他身后。

爱德华多弗拉明戈,曾经的哥谭人,虽然后来离开了哥谭,但在他的贩毒生涯当中,依旧凭借哥谭人的身份和曾经住过阿卡姆疯人院的辉煌履历,在忏悔卡特尔当中夺得了一席之地。

在加入这个跨国犯罪组织之后,他是为了争夺席位或是获取报酬,在美国两国犯下数起重大谋杀案,并且会在每次杀完人后将人的脸皮剥下来吃掉,联邦调查局也叫他“食脸魔”,虽然罪行累累,始终逍遥法外。

直到他被联邦调查局特殊重案组的组长追着逼不得已上了船,才发现忏悔卡特尔在船上早有安排,让他不由得觉得自己加入这个组织真是个明智的决定。

于是弗拉明戈认为这是个好机会,或许是曾经的哥谭生活带给他远超常人的疯狂基因,别人都只是想杀死,但他想活捉。

只要能抓住一个船上的重要人物,自己无论是在忏悔卡特尔,还是联邦调查局面前都能表现出足够多的价值,这是他更进一步的重要契机。

但因为不是带着任务上的船,弗拉明戈并不知道任务目标是谁,但因为忏悔卡特尔和联邦调查局那不明白的关系,弗拉明戈在一楼认出了联邦调查局隐藏在乘客当中的一个重要特工大卫佩德里奇。

弗拉明戈想方设法的从大卫嘴里套出了名单,然后他知道,奥利弗奎恩这个联邦调查局和美国政府的眼中钉肉中刺,一定是最有价值的目标,而对方既然是走投无路上了船,那么也一定是在二楼。

十分钟之前,弗拉明戈悄悄的从楼梯摸上了二楼,他想趁乱绑架奥利弗奎恩。

就在他轻手轻脚地走上楼梯口的时候,他看到有一个黑影躺在地上,那可能是具尸体。

弗拉明戈起初并没在意,认为可能是自己的同伴动手抢劫,可等他踏上最后一级台阶,在月光的照耀下,他看到了大卫那已经完全变成紫黑色的脸。

弗拉明戈腿一软,转身仓皇逃窜,可他刚跑下两级台阶就发现,一道黑影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他背后。

对方悄无声息,犹如鬼魅,弗拉明戈根本看不清他是如何穿梭了半条走廊的距离,就如此突兀的出现在了他的背后。

晃神的弗拉明戈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摔了下去,紧接着感觉到一只手拽住了脚腕,他条件反射般的把腿往回抽,下一秒整个人被抡了起来,砰的一声砸到了对面的墙上。

头晕眼花之间,弗拉明戈借着微弱的月光看清那是一个戴着章鱼面具的男人,面具眼睛的孔洞处只能看到了无生机的灰眸。

“你是谁我想我们可以谈”

男人走上前,弗拉明戈被抓着脖子提了起来,他向上翻着眼睛看到男人提起了他头上窗户的把手,然后把他的脖子摁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