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律师有种错觉,法官席上年轻的审判长好像笑了
笑什么
小年轻就是不谨慎,没搞清楚这是多么严肃的场合。
熊律师真是犯了疑心病,虽然这事儿吧是挺好笑的,但人家审判长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庭上啥样的二货都看过,有被告律师咄咄逼人将原告一军的,自然也有被告律师被原告当猴耍的,有没有学过法根本不重要,有的人思维缜密逻辑清晰,不管律师怎么诱导,就是不踩陷阱,堪称人间清醒不过今天的原告年龄太小了,难怪熊律师要恼羞成怒。
审判长看了郑致和的证据。
法官袍赋予了年轻的审判长庄严肃穆,审判长有双琥珀色的眼睛,抬眼看人时不怒自威,熊律师视线与之对视,忍不住偏了偏。
“被告律师,你有证据要提交吗”
一稿多投的事,熊律师当然拿不出证据。
在开庭之前,熊律师可是和韩琴认真谈过的。
禁止一稿多投是行业的普遍规则,有这个规则的原因就是经常有作者这么干,特别是新人作者。
新人作者们拿捏不到杂志的需求最容易被退稿,新人作者又最想发表作品,一稿多投广撒网就成了新人作者们的常态。
熊律师想以这个话题为引子,动摇闻樱的人品基础,哪知道闻樱居然是个不走寻常路的新人作者
去年刚重生时,闻樱满脑子都是放弃写作梦想的遗憾,又自觉研究透了青春文学杂志的需求,创作欲爆棚,自信心也很膨胀,想写的故事那么多,哪里需要一稿多投
熊律师没有证据可提交,清了清嗓子继续发问。
这回,熊律师问的是闻樱和小鲵的关系。
为什么小鲵会对一个新人作者这么好呢
“据我所知,你只在爱格发表了三个短篇,就开始了长篇少年偶像的连载,这其中你的编辑倪思思起了关键作用对不对”
熊律师说的是事实,闻樱当然不会否认。
“不错,从我第一次给爱格投稿,到连载少年偶像,倪编辑对我帮助很大,没有倪编辑在专业上的指点和精神上的鼓励,不会有少年偶像的出版。”
小鲵就是闻樱选择给爱格供稿的主要原因。
同样是拒稿,小鲵耐心细致指出了闻樱的不足,这都不用熊律师强调,两人频繁往来的电子邮件足以说明问题。
“看来你和倪思思真的交情不浅啊,你这么信任倪思思,所以倪思思选择跳槽到蓉城出版集团工作,也影响了你的决定,你不想给爱格供稿了,因为倪思思和蓉城出版集团给了你更好的出版条件。”
熊律师终于将话题引到了闻樱“毁约”的方向。
是闻樱主动想毁约,有了下家不想再给爱格供稿了,少年偶像没有后续的稿件刊登,除了选择解约,又能做什么呢
所以爱格上的“解约声明”是真的,韩琴使用匿名手段在天涯论坛爆料也是真的,既是事实,就不存在侵犯“逆流的鱼”名誉权呗
面对熊律师的控诉,闻樱断然否认
“我和蓉城出版集团签约,是在和韩主编谈判失败之后,韩主编代表了杂志的立场,杂志的确有优先签约权,杂志不签,我才选择了和蓉城出版集团合作。我和蓉城出版集团签约在前,倪编辑被爱格开除在后,她丢了工作当然要找新工作呀,这和杂志、韩主编侵犯我的名誉权是两回事。”
熊律师觉得是一回事。
熊律师当庭了证据。
“小鲵”和“逆流的鱼”所有的聊天记录,特别是小鲵找逆流的鱼要后续稿件,被逆流的鱼拒绝,这足以说明是逆流的鱼先违约当时找闻樱索要稿件的其实已经不是小鲵了,但聊天记录不能体现这一点。
“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在爱格工作了很多年,她是一位专业且资深的杂志主编,经她发掘的作者不少,没有任何一个作者做出过原告此等行为,原告在爱格供稿期间,虽然具体沟通工作是编辑倪思思在做,但倪思思也是受到我当事人的指导,她们在工作上是上下级关系。我的当事人对每一位有才华的新人作者都很看重,所以原告连载的长篇少年偶像在获得读者好评后,我的当事人主动将原告的稿费由千字130元涨到了千字180元。”
熊律师顿了顿,让法官有时间消化他的话。
“下属跳槽,带走了自己看重且杂志重点培养的作者,这对我的当事人是事业和情感的双重打击,致使我的当事人在网络论坛上匿名发帖宣泄情绪,考虑到原告的年龄,我当事人的行为肯定有不当之处,但她所言是真,并不构成名誉侵权。”
涨稿费,是小鲵提出来的。
不过拍板同意的人真是韩琴。
法官不会知道小鲵为此和韩琴沟通了多少回,熊律师交出的证据只对韩琴有利。
熊律师要攻击闻樱的人品,同样要塑造韩琴的人品。
一个专业且关心作者的杂志主编,在论坛上匿名发帖的确是不妥,但考虑到韩琴的立场,这种行为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