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失望(刚发现,章节序号标错了)(1 / 2)

“什么”

这一天,李杰从华子的口中得知了一件让他十分意外的事。

陆涛和米来两人杠起来了

或者说,两人已然反目成仇。

事件的起因得从一块地开始说起,米来撺掇她父亲买下了远大集团的一块地。

那块地本来是陆涛实现梦想的地方,但米立雄非得溢价购买那块地。

米来不仅买下了那块地,而且还亲自来到陆涛当面,阴阳怪气了一番。

然后,陆涛整个人直接炸了。

两人当场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闹了个不欢而散。

在那之后,米来依然没有放过陆涛,凡是陆涛想干的事,米来都会一一将其破坏。

最近这半年时间,陆涛和米来俩人可谓是针尖对麦芒

昔日的情人,如今已经变成了仇人

半年过去,陆涛手上的钱基本也被折腾干净了,半年前,陆涛手上有两千万。

现在,陆涛手上只有不到二十万。

半年败掉将近两千万,任谁听到都会认为陆涛是个败家子。

但米来败掉的更多。

她搞陆涛的办法也很简单,自损一千,伤敌八百,为了破坏陆涛的事,米来前前后后花了不下五千万。

幸亏米立雄是个女儿奴,如果换做是徐志森,肯定不会支持子女这么胡闹。

期间,徐志森也不是没有干预过。

但米立雄并没有理会徐志森,在他看来,女儿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钱没了可以再挣

凡是女儿想要的,米立雄都会无条件的支持。

因为米立雄态度足够坚决,徐志森考虑再三,决定不干预小辈之间的胡闹。

毕竟,这件事是陆涛理亏在先。

如果不是陆涛出轨,米来和陆涛也不会分手,若是没有出轨这档子事,他和米立雄说不定会成为亲家。

米家的资产不比他少多少,倘若真的因为小辈间的矛盾,从而引发两家公司的冲突。

后果绝对是得不偿失的。

所以,徐志森最后选择了冷眼旁观。

反正不过是两千万,倘若陆涛真的能够吸取教训,就当是交学费了。

虽然这学费很贵,但只要陆涛能够成长起来,一切都是值得的。

然而,徐志森又一次失望了。

陆涛的表现很差劲

优柔寡断,立场不够坚定,喜欢左右摇摆,且很冲动,喜欢感情用事。

而这些全都是生意场上的大忌。

算一算,陆涛跟在自己身边也有一年的时间了,可陆涛好像什么都没学到。

毕业一年后,陆涛仍然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徐志森很失望

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他的忍耐度变得越来越低。

也许,陆涛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虽然他和陆涛是生理学上的父子关系,但相比于个人感情,徐志森明显更加看重他的事业。

二十年前,他是如此,现在亦如是。

远大集团是他的毕生心血,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成长为亿万富翁,期间受过多少罪,不足为外人道。

一想到陆涛要接手远大集团,以陆涛现在的性格,徐志森根本就看不到远大集团的未来。

公司取名远大,足以看出徐志森的野心。

他恨不能向天再借五百年,将远大集团发展成一家百年企业。

只可惜,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陆涛压根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让他接手远大集团,很可能会是一场灾难。

可不让陆涛接手,偌大的家业又该由谁来继承呢

徐志森也不是没有想过其他办法,他想过建立家族信托,将远大集团装入信托,然后聘请职业经理人打理。

对于现在国内的富豪而言,家族信托或许有点陌生,但对漂亮国的富豪来说,这不是一件稀奇的事。

信托,即创立人将财产交予受托人,让受托人根据创立人的主旨,为受益人之利益或未特定的目的,对财产进行管理或保管的行为。

家族信托是信托的一种,顾名思义,是管理家族资产的方式之一。

如果徐志森设立了信托,他便是创立人,然后与受托人签订契约,受托人名义上持有并根据契约管理财产。

而受益人则是陆涛。

家族信托的优点有很多。

首先,一旦信托建立,在法律意义上,这份资产就和创立人没关系了,即使创立人陷入负债,乃至破产,债权人也无权追偿信托中的资产。

当然,信托的资产是有追诉期的,如果追朔过了,债权人便无法追偿信托内的财产

其次,信托也是避税的一种方式,信托一旦成立,严格来说资产就不是徐志森的了,而是归属信托公司。

陆涛作为受益人,是不用缴纳遗产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