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祁镇到了能大展拳脚的时候。他开始启用宦官,提拔身边的太监王振为司礼监掌印太监,同时放任喜宁之流。
有人说年轻皇帝刚刚亲政,他要与成熟的文官集团对抗,不得不重用宦官去分权。正好他爹先破了祖制,给太监能处理政务的权利,这就名正言顺地用起来。
这样解释倒也符合逻辑,却冒出一个非常基础的问题。
对谁委以重任之前,最基本的是要判断所用之人是什么品性。
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自古以来,能以此为标准的皇帝没几个。
即便朱祁镇不以此要求自己,可他但凡想过让大明向好的方向发展,总该有用人的底线。不能让能力不足、欺辱忠良、以权谋私的奸佞小人上台。
王振、喜宁是不是在皇帝面前表现出能力卓绝、刚正不阿、没有操弄权术的野心呢或是他们曾经伪装得太好,把朱祁镇给骗过去了呢
答案否。
朱祁镇就是自私自利,从无顾全大局,更不谈以大明江山为重。
第一案,与于谦相关。
正统十一年,内阁三杨相继去世。王振的权力越发大了,开始向百官索贿。
于谦任职巡抚,进京述职,他从未给王振送礼。
不久后,于谦就被通政使李锡弹劾,被指控因未晋升而心生不满,擅自推举旁人取代李锡。
随即,于谦就被投入了狱中,被判处死刑。
李锡是受到王振指使,而这样荒唐的判决也是出自王振手笔。
如此断案,一石激起千层浪。民愤四起,官员们也联名上书。
于谦是什么样的人,那是有目共睹的。
永乐十九年,他取得进士入朝为官,曾随朱瞻基平定朱高煦的谋反之乱。
后来任职江西巡案,平反数百起冤案。
再后来,巡抚河南山西,兴修堤坝、剿灭盗贼、助力当地农事等等,为官清廉,颇受百姓爱戴。
这样的官员怎么可以因为王振的一己之私就被判死罪。
所谓的罪名也根本不成立。于谦推举的王来、孙原贞,都是贤能之辈可当重任,压根就没有胡乱举荐。
王振被逼退一步,编造借口说他搞错了,是以前有个得罪他的人与于谦同名同姓。把于谦的死刑改为了囚禁山西。
这难道是公正判决了
必定不是。
百官再次抗议,百姓联名在宫门前上书,周王、晋王也上奏请朱祁镇决断。
在重重压力之下,朱祁镇不能再视而不见,只能释放于谦,让他官复原职为巡抚。
于谦案看似平息了,但乱象已经黯然滋生。
朱祁镇没有反省,他对于官宦的放任仍在继续。
正统十二年,闰四月九日。
喜宁看中了英国公张辅家的一处田宅向其索要,张辅当然不会给。
得不到就毁掉。
很快,喜宁让他的弟弟与自净家奴去砸毁那处宅子。
那里住着向张辅租借农田的佃户,佃户的妻子怀有身孕,被喜宁的手下照打不误。在围殴之下,她不幸流产身亡,一尸两命。
张辅,从靖难之役开始征战沙场,助朱棣登基。
从永乐朝的平定交趾叛乱、随朱棣出征漠北,到宣宗时期辅助朱瞻基平定汉王朱高煦叛乱。可谓历事四朝,功勋累累。
这起案件必须上呈给朱祁镇知晓,判案的结果却叫人大跌眼镜。
喜宁立刻指出,张辅家也有自净奴。
自净奴,就是自己主动阉割,但没被收入宫门的人。
谁会没事切掉身体的重要器官,绝大多数都是生活所迫,想入宫才能活下去。可太监的名额是有限的,没入宫的只能自卖自身,到了权贵家成为家奴。
法律上只有皇室才能用太监,自净奴不合法,不得皇帝允许不能养。
朱祁镇以喜宁与张辅都养了自净奴为由,开始拉偏架操作。
让喜宁花钱赎罪,继续在宫里当差。把他手下行凶的家奴充军,也把张辅家的自净奴充军了。
如此判决,是朱祁镇明晃晃的偏袒。
为非作歹的首恶不得惩罚,四朝老臣的尊严被踩在脚下。
不难看出,在朱祁镇眼中从文臣到武将都比不过他重用的宦官。
在如此朝堂氛围中,正统十四年来了。
七月,也先率两万瓦剌大军南下,以迅猛之势向大同发起攻势。大同守军北上抵抗,双方在猫儿庄激战,明军不敌惨败,大同参将吴浩阵亡。
大同告急,这则消息传入京城。
朱祁镇当即做出决定,朕要效仿先帝与祖辈,御驾亲征平定漠北之乱
王振在一旁极力赞同。皇上英明,臣非常支持,臣愿同往,为皇上抛头颅洒热血。
朝堂大地震。
不仅为瓦剌来犯,更为年轻皇帝的亲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