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其他藩王,雍王与曹王最为辛苦,他们坐不了舒适的船,也没有火车可坐,只能翻越青臧高原。
曹国在拉达克地区,雍国在昔日的尼泊尔,两国看上去近,实则相距甚远。
两国接壤处多是高山丘陵,根本就没有一条合适的道路贯通。
「十七哥,你那曹国在印度闹腾得厉害呀!」
两支队伍合并一起,倒是相处融洽。
宽敞的马车中,雍王闲适地躺在软枕上,笑着恭维道。
「别提了!」曹王叹道:「诸王中,就属于曹国最穷,甚都没有,只能靠自己去拼抢了!」
说着,他倒是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经过数年战事,我甚至向西臧支借了十万石青稞,十年前,我终于拿下了克什米尔王国。」
他战术后仰,露出将军肚来:「我也不瞒你,昔日我曹国民不过二十万,如今加上克什米尔,我曹国已然突破百万。」
「在诸藩之中,也算是中游,不再是垫底了!」
「就是呀,他们信那个和平教,忒烦人了,属实难打理,老子推行佛教都不理会咱!」
雍王惊道:「十七哥,你这是翻了四五倍呀,怎么在京不说呢?哥哥们怕是下巴都收不拢了!」
「说甚?」曹王摆摆手:「闷声发大财才是至理,你瞧秦国,辽国,眼瞅着就是肥羊。」
「前两年广西闹饥荒,朝廷让秦国支借几十万石,他敢有反驳吗?」
「朝廷知晓咱的事,西臧但凡出点事,要么出兵,要么出钱粮……」
雍王点点头头。
别的藩国或许无所谓,但对于穷惯的高原二国来说,钱粮再少也是揪心的难受。
接下来,就是曹王的炫耀时刻。
似乎在京城憋着了,他这时可谓是滔滔不绝。
如,曹国设下七府,二十七县,国都甚至迁徙下山,从高原来到了谷地,陶丘名副其实了。
新都虽然只有两三年,但定居人口却突破二十万,已然是座大城。
为了攻略克什米尔,曹国组建了一支三千人的火器军,五千人的骑兵,纵横于谷地。
即使是莫卧儿帝国,也不敢轻视,默认了其对于克什米尔谷地的占据。
听得这般言语,雍王心中止不住地冒起酸水。
他那雍国,看起来三百来万人,但实际上却多为山林,只有咸阳谷地最为宜居。
但就算如此,咸阳依旧处于高原地带,物产远不如平原。
关键还远离大海,吃盐还得从西臧运来,依靠着源源不断地牦牛商队翻山越岭。
「高原谷地再好,也不及平原呀!」
曹王叹道:「我那新陶丘,一年两熟,亩产两三百斤,可种水稻,小麦,葡萄,乃至于茶树……」
「茶呀——」雍王长叹一声。
及至拉萨,二王队伍才分开。
一个向西北而去,一个则去西南。
雍王翻越了高山,回到咸阳谷地。
昔日繁华的咸阳城,他此时怎么也看不过眼。
世子瞅着老雍王来回踱步,面露犹豫之色,忍不住问道:「父王可有什么难事?」
「没甚么!」雍王则摇摇头,旋即又道:「今年的出征队伍定下来吗?」
「按照惯例,今年是御林军第六团出……」世子如实道。
雍国所用的乃是京营的军制,三千人为团,五团为一镇。
雍国近四百万人,兵马有四镇,六万人。
其中两镇保护咸阳,一镇驻守咸阳谷地,一镇则驻守地方各县。
为了弥补雍国不足,故而雍国就如候鸟一般,多年来不间断地下山,掳掠人口和物资,从而弥补不足。
毕竟雍国的盐也是从西臧进口的。
这般持续的掳掠,让雍国多了十几万的奴隶,贵族们拥有了农奴,从而缓和了矛盾,稳固了藩廷的统治。
「老三,你不觉得这咸阳谷地挤得慌,小了点?」
世子乃嫡出,排行第三。
「父王,你的意思?」
世子不解道。
「咸阳谷地的到底是贫瘠些!」
雍王认真道:「我听闻在孟加拉,那里一年三熟,土地肥沃,遍地牛羊,是也不是?」
「没错!」世子点头道:「儿臣听闻大家都是这样说的,故而孟加拉极其富庶,家家种稻织布,河里随便都能网到鱼,饿不死人……」
「这远比我雍国好呀!」雍王叹道,旋即振奋道:「我意彻底拿下孟加拉,不再行那掳掠事。」
「可,莫卧儿人怎么办?」世子忧虑道。
孟加拉此时可不是无主的,而是由莫卧儿帝国统治,并且设下总督管理。
这也是雍国一直劫掠而非占据地盘的原因。
「奥朗则布死了!」雍王沉声道:「这位雄主晚年闹得天怒人怨,如今正好是咱们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