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挡百万师(2 / 3)

铠,胯骑铁甲马。

腕戴铁护手,脚蹬乌皮靴。

内衬锁子甲,外罩绯红袍。

陌刀连枷与横刀,英武盖世美名扬。

一排排全身包裹在钢铁之中的甲士,骑着同样全身铁甲保护的战马,从稀疏林中不断涌现。

他们骑着的高头大马,从护马头的面帘到护马脖的鸡颈,从护马胸的当胸到护躯干的身甲,从护马臀的搭后到竖立尾上的寄生一应俱全。

除耳,目,口,鼻以及尾巴外露以外,骑士与战马全身都有铠甲保护。

具装甲骑

这天底下能够给所有甲士都装备上耀眼明光铠的,只有宣武军的李云泽

明光铠的特点就是亮啊,要不怎么叫做明光铠呢。

相应的,真的还有种铠甲叫做黑光铠。

别的不说,这一排排的铁罐头不断的在眼前涌现,单单是这份气势与压迫感,就足以让天平军的人咽唾沫了。

好在直面甲骑的是前军,都是正兵组成的强军。

哪怕心中惊惧,可也没有直接跑路,而是急忙着甲取兵器准备迎战。

古代行军并非是影视剧里的那种,穿着甲胃举着兵器的赶路。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甲胃和兵器很重,而士兵们的体力是非常宝贵的。

着甲持兵的赶路不但走的慢,而且上了战场也没力气打仗。

所以真正的行军都是穿着单衣,高级点的可以跟甲胃武器什么的一起坐在大车上,没那么高级的就只能是甲胃兵器等等放在大车上,然后自己走路了。

这种行军方式节省力气,只不过遭遇突袭的时候非常要命。

这也是为何军中探马如此重要的原因所在。

策马而出的李云泽,透过面甲的眼孔看着远处慌乱的天平军,深吸口气举起了手中的陌刀。

锐利的刀尖指向前方,宛如移动堡垒一般的具装甲骑开始向着李云泽刀尖所指的方向加速。

战场是一片空旷地,官道通往数十里之外的曹县县城,在官道的两侧则是大片大片的农田。

更远处是汳水,而李云泽他们过来的方向,则是涂山附近的稀疏树林。

这里的环境非常适合骑兵发挥冲击力,这也是李云泽通过无人机沿途观察挑选出来的战场。

马蹄翻飞,践踏着田野之中的青苗。

“打完仗,要给当地百姓们补偿粮食和种子。”策马飞奔的李云泽,还有心思去闲想当地百姓的财产“不赔偿的话,他们会饿死。”

青苗被践踏完,意味着一年白干没收成。

有田地的就得卖田地,没田地的就只能是卖自己了。

若是连自己都卖不掉,那就只能是逃荒。

逃荒也不行,那就只剩下死路一条。

这个时代的藩镇军阀们打仗,哪里会顾虑到百姓的死活,不是一刀砍了就算是仁慈的好人,是要被写诗称颂的了。

像是李云泽这样的,那是真的绝无仅有。

大队骑兵开始加速,将李云泽甩在身后保护起来。

他们大都是手持粗大的马槊,以雷霆之势冲入远未结成阵列的天平军之中。

马槊刺穿胸膛,战马将人撞飞。

巨大的冲击力之下,仅仅是第一波冲击就导致匆忙集结起来抵抗的天平军全军覆没。

最勇敢的一批人战死了,不那么勇敢的人硬扛着一排接一排仿佛无穷无尽的具装甲骑,每次冲击都会被成片成片的放倒,剩下的人没有意外的选择了溃逃。

逃跑的人会在心中给自己留下一个解释,不是我不想抵抗,而是被突袭了没着甲没拿兵器没办法抵抗。

心中有了解释,自然也是跑的更快。

李云泽这边驱赶着溃兵往中军那边挤压过去,这是他最习惯用的倒卷珠帘的战术。

“组建具装甲骑本来是为了对付骑兵的,毕竟大唐铁骑名震千载。”战场上有些心不在焉的李云泽,甚至开始发散思维“没成想,打的大都是步卒。”

这主要是因为心腹之地少有马场,自然也就缺少骑兵。

真要是跟李克用的沙陀黑鸦军,又或者是边地的强藩骑兵打起来,绝对不会像是现在这么轻松。

想着心事的时候,前边战事却是突然出现了变化。

朱宣调集了一批敢死精锐,手持陌刀反向冲锋。

锐利的陌刀专门来斩马腿,这算是具装甲骑最为脆弱的地方。

被放倒了几排重甲骑兵之后地面堆叠,后面的骑兵向着两侧绕过去,准备拉开距离再冲锋。

未曾想,他们这一让却是将后面的李云泽给让了出来。

悍勇的陌刀手们,一见着李云泽身后旗手举着的旗帜,当即就是悍不畏死的举着陌刀向着他冲过来。

身边亲卫下意识的要去拉李云泽战马的马缰,可却是被李云泽挥手推开。

他甚至干脆翻身下马,双手紧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