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70比诗歌更好的(2 / 2)

,经过两个多月的训练,现在第1营的士兵们完成了换装,这也让伯爵大人豪气万丈起来。

“举枪”一名指挥官在一队骑士的簇拥下,举着北岭的狼旗,大声的下达着命令。

听到了命令的士兵纷纷将自己肩头的针发枪放下,端平摆出了射击的动作。

他们虽然都穿着莱特王国的制式明黄色军装,身上的行头显然有了一些区别。他们的武装带更加的科学,弹药在两肋的位置也更科学。

所有的士兵都配发了统一的刺刀,身后还有同样的水壶,这些都要归功于唐陌,是唐陌量产的装备,让北岭军团在精神面貌上都提升了一个档次。

“开火”伴随着军官的命令,第一列士兵扣下了扳机,密集的枪声惊起了远处的飞鸟。

整整一排士兵几乎同时开火,整个战阵的前方瞬间就弥漫起了一片白雾。这片白雾的后方,开火的士兵几乎同一时间放下了手里的步枪,低头开始清理起枪膛来。

几秒钟后,他们就熟练的从自己肋下的弹药袋里取出了一发新的弹药纸壳定装的米尼弹。

因为更加契合膛线,所以唐陌的针发枪比起燧发枪来更加的精准,膛线的运用第一次从根本上提升了枪支的有效射程。

在一轮齐射之后不久,烟雾还没有飘散,这些打出了第一发子弹的北岭士兵们,就再一次端起了手中的步枪。

这些士兵现在自信心几乎爆棚,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已经换装了这个时代最强大的步枪,他们现在比起他们的敌人,强大了太多太多

他们没有理由不自信,因为他们的敌人手里的步枪,射速只有k1快枪射速的三分之一

任何人都不可能熬过k1快枪暴风骤雨一样的打击更何况,伯爵大人还建立了一支“手枪队”

装备了北岭转轮手枪的精锐骑兵,可以在最关键的时间切入敌军最脆弱的部位,顷刻间瓦解掉敌军的阵型。

罗宁费舍洛打了一辈子的仗,他知道连他自己带出来的军队都挡不住连续六次齐射的碾压火力。

只要这支骑兵部队切入战场,敌军将领就只有一个选择题可以做了自杀或者投降,再或者收拢溃兵然后自杀或者投降

“第二列上前”不远的地方,军官喊出了命令,狼旗在烈烈风中抽动。

费舍洛却在想自己的女儿,听说唐陌将蒸汽机的图纸都交给了自己的女儿,他在听说这个事情的时候顿时有一种被偷家的耻辱感觉。

那个混小子,怎么就走了狗屎运,找到了自己女儿最感兴趣的方面呢而这个混账家伙竟然还特么魄力十足,真就投其所好连自己最珍贵的发明都献了出来

想想还真是该死啊自己最宝贝的,最珍贵的十几年间都没有人敢染指的竟然就突然间岌岌可危了,这谁能沉得住气啊。

“想得美”他在心里大声的吐槽道,然后无力的长长叹出一口气来他知道,如果那个唐陌继续在赚钱这条路上狂奔,自己的女儿还真有可能芳心暗许。

毕竟,谁家种的白菜,谁知道啊

远处一名骑士策马飞奔,一直到了近处才减速下来。马背上的骑士点头致意,报告道“大人王城那边送来的武器到了1000支希瑞克燧发枪数量多了100支但是”

“但是”伯爵费舍洛挑了挑眉毛,把女儿的事情暂时放在了一旁。

“但是之前承诺给我们的30门大炮,他们推脱说要等两个月之后”那名来报信的骑士勒住了缰绳,让战马原地转了一圈,有些气恼的说道。

“没关系大战在前,希望他们能够按时将火炮送到吧”费舍洛看了一眼那边的第1营士兵,底气十足的说道。,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