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四章(2 / 3)

从大鱼到小鱼,从生吃到清蒸、红烧,还不是陈凌下厨,是他自己动手的。

按他的说法,水产干久了,做鱼啥的,这早就会了。

以前刚开始做生意,鱼死了坏了,也舍不得丢。

只能留着自家吃了。

时间长了,吃多了也烦,吃腻了那就换吃法来。

可不是变着法吃鱼嘛。

次数多了就啥都会了。

他自己动手做,其实更能吃出来差距。

他是尝过孙艳红馆子里的菜的。

但是他觉得来到这边后,做出来的更好吃。

他的手艺可比不上饭店的大厨。

那就只能说守着陈凌这边的鱼质量更好。

那这鱼苗,自然也就没问题。

就是价格比别处的贵了太多。

陈凌嘴上从来不说自家东西多好多好,你要来买就是这个价格,就算量大了给优惠那也优惠不了多少。

没有自卖自夸,只有愿打愿挨。

主要是生意上的事,陈凌自己也不愿意太过耗费心力。

他也不怕挨坑。

就像是孙艳红,最开始的时候跟陈二柱厮混,还很看不起他。

后来他也能交给她一个买卖。

不是他大度。

是他有了日月洞天之后,心态早就发生变化,不太在乎钱财这些东西了。

对他来说,挣钱花钱都是乐趣而已。

孙艳红要是敢坑他一次。

以后半点东西别想从他手里拿,就这么简单。

当然最主要的是,孙艳红最开始也没有害他的心思,就是看轻他,也是看他长得不错,喜欢挑逗他勾引他。

这种事,男的有钱了是这样,有些女的也差不多的。

田利川要了八千尾鱼苗。

其中有果园沟渠的普通鱼苗,也有院子里养的细鳞鲑和胭脂鱼。

凑一块八千尾。

但数目上肯定不止,大概要有一万尾刚刚出头。

毕竟路上难免有损耗。

经过长途运输,到家之后也会有损耗,适应不了水质养不活之类的。

这八千尾是要包活的。

所以会多两千尾。

很多村民还想不通呢,说河里那么多鱼苗呢,这人也是有钱烧的,跑这么远来找陈凌买鱼苗干啥。

尽管去捞吧,又没人管。

反正那些鱼苗过不了冬天就死掉了。

而陈凌养的鱼贵是贵,那鱼肯定是顶好的鱼。

但这不是鱼好,是陈凌自个儿养得好。

这都还是鱼苗呢,没养成,要那干啥。

村里好多跟着陈凌养了半年鱼,是那类观赏鱼,后来虽然赚了钱,但还是没陈凌养得好。

后来就都改成普通的鱼了。

但这普通的鱼也是跟陈凌养的差得很远。

跟陈凌家的鸡蛋孵的小鸡简直不是一样感觉。

别人要是来陈凌家买鸡蛋孵小鸡还能理解,买鱼苗是真让他们想不通。

这种事陈凌也是没法跟他们解释。

总不能说你们养不好的鱼,不代表别人养不好吧。

明明我的鱼苗没问题,偏偏被你们在塘里养成那傻模样,还不如扔河里不管它们呢。

归根到底还是这个时候的人太节俭。

而鱼虾等水产守着大河,捞也捞不完的,养鱼就没有养猪养鸡鸭等上心。

这也属于人之常情了。

这天清晨,浓雾未散。

陈凌牵着小青马,马背两侧挂着筐,走在麦田里。

而他们的身后,是一群在麦田大快朵颐的秃翅膀大雁。

一边吃一边欢快的嘎嘎叫。

早就没了刚被抓的时候那么怕人。

这些大雁呢,要说多凶狠,也并没有凶狠。

要说多难驯,也并没有多难驯。

以前老听人说吧。

这大雁是成对的。

一只死了,另一个也不独活。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被陈凌剪了翅膀之后,刚开始丢到家里,那是很不老实。

别说亲近人了。

人走近了还直接拱着脖子叨人,扇着光秃秃的翅膀想拍打人呢。

但是只吃了陈凌喂的一顿饭,立马就为五斗米折腰了。

加上有家里的大鹅和鸭子作伴,还有狗群看着它们。

它们也很快的适应了环境,服从了管教。

总之,有好吃好喝的,它们就很懂规矩。

这两天陈凌也是一有空就扛着鞭子,出来到麦田放牧大雁。

今天是半夜里起了大雾。

到了早晨,雾气越来越重,今天应该不太可能是好天气。

不过这种天气也挺有氛围的。

浓雾贴着结了白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