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作为大唐都畿所在,城中居住的官民人口便达到了几十万之巨,远远超过了以往关中各大城池的人口承载数量。
这么多的人居住在一座城池当中,日常的治安管理便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而且城中还存在着大量的权贵住户,等级高低之差也远远超过了其他的地方,由此产生的权贵倾轧弱小的现象也比较频繁。
虽然城中坊市分明,大部分情况下达官显贵与平民百姓之间的生活区域都划分严明,但既然生活在这一片区域内,总会有发生重叠的地方。尤其是街巷等公共交通区域,无论权贵还是黔首,只要有出行的需求,那就免不了接触。
因此长安城中的街巷管理也成了整个治安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除了之前震惊京畿的两场案事之外,日常因出行而引起的车马人流踩踏冲撞的事件也是频频发生,而这样的情况尤其影响畿内平民的出行安全。
故而朝廷此番为了整顿畿内治安而拟定的令式,便直接冠以《净街式》之名,主要通过对畿内街巷的规范化管理来达成治安状况的整体改善。
《净街式》主要针对街巷维护、人员车马出行等事务设立法规,这一令式作为《开皇律》之外的刑令补充,其中一大特色就是凡所违规涉事人员,不得适用议、减、赎、当的律令免罪条款。
换言之,只要在公共区域违反了《净街式》的条例,虽王子犯法、亦与庶民同罪。这一立规的精神,本意倒也不是打破阶级的壁垒,只是在城市公共区域中,尽量抹消达官显贵与平民百姓违规犯错的成本差距,从而达到警诫罪恶之效。
豪强权贵也并非天生便嚣张跋扈,其性情的养成根源就在于他们违规犯错之后所遭受的惩罚要远远的小于平民,胆量自然就壮了起来。
《开皇律》作为国之律令,并不能直接抹掉阶级的差异性,去追求一个普世的平权。毕竟大唐朝廷终究还只是个封建政权,没有革命性的生产力提升,也做不到跨时代的社会变革,阶级的差异性仍是其构建统治的一个基础元素。李泰能够做到的,就是尽量在一些公共区域内维持一个奖惩接近的情况。
伴随《净街式》颁行一起的,还有一些相关机构的建立。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设立左右金吾卫,以及金吾卫下属的左右街使,还有遍布城坊之间的武侯铺。
金吾卫是隋唐南衙诸卫府中的一个,历史上北周武帝宇文邕将诸军军士改为侍官,在府兵制的基础上建立卫府制,从而将府兵与禁军合而为一。到了隋朝又在北周卫府制的基础上更加完善,建立起了南衙十二卫以统率禁卫军士,后期又增设为十六卫。
在如今的大唐新朝之中,府兵与禁军还没有完全的融合起来,相关的番上宿卫制度也没有常规化,畿内禁军仍然是以原本的霸府二营三卫为主体,不过相关的章程也在提上日程。
李泰之所以没有直接设立起南衙诸卫以进行府兵向卫府制改革,是因为如今的府兵制度还在继续发展,诸如河北、河南等地新征服的领土,军府还在逐渐进行增设,而且府兵们的主要任务还是镇守当地。
在这样的情况下勉强进行什么制度化的改革,勒令这些府兵入京番上、参与宿卫,形式大于效果,不考虑现实的实际情况,是非常僵化的思维。府兵宿卫都还没有形成制度,那南衙诸卫设立了也没有什么用,反而造成朝廷机构的臃肿。
所以对于南衙诸卫府,眼下也是随事而置。近期之内,李泰只是打算将二营亲卫扩建为左右卫,增设的左右金吾卫则作为城卫,暂由关中与山南诸军府选取军士番上以充诸卫府。原本的三卫儿郎们,则改设为左右千牛卫。
眼下左右金吾卫尚在组建之中,山南番上军士也还没有就位,因此伴随《净街式》一起设立的诸坊武侯铺则就由京兆府与长安、万年两县衙署挑选治下高户良家子以充任,配合净街式针对畿内治安进行整顿。
由于城池内不同区域的功能不尽相同,所以一些区域也成为了需要重点关照的地方。诸如东西两市并其周边的坊曲街巷,便都是人员往来频繁的繁忙区域,士民都有商贸买卖的需求,道路上所滋生出来的人事纠纷自然也就非常频繁。故而在《净街式》颁布之后,这些区域也就成了重点防控的地方。
长安平康坊本来就是畿内贵坊之一,坊内权贵云集,坊外东邻便是东市,故而平康坊东长街也成了畿内最为拥挤热闹的街道之一。尤其是在日中开市之后,整条街道上都挤满了客旅商贩等等,车马人群往来拥挤不堪。
对于这一情况,京兆府和万年县不只另外开辟几条道路出入东市,新颁布的《净街式》还做出了人车分流、依右而行以及车马限速等一系列的规定,以求能够改善交通状况。
这其中尤以人车分流与车马限速最为紧要,毕竟一旦牛马受惊或奔速过快,便会冲撞行人,动辄伤筋断骨,乃至于会有生命危险。
平康坊东大街上设立起了人车分流的栅栏,并且还在车马行道上铺设有沙道以减缓车马行速,尽管给车马往来增添了一些障碍麻烦,但却让街道的通行安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