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水仙花(3 / 5)

享。

她说她喜欢一个学长,两个人有了一些进展。

谢之煜没多说什么,他只是静静地听。

没有什么祝福,更装不出无所谓。

听听她的声音也行。

后来谢之煜让人去调查过那个叫陆彦的身份背景。

家世清白,也说得上是一穷二白。

陆彦算有出息,自己努力考上这所大学,每个学期的学费都是自己努力获得,不靠亲戚朋友一点帮忙。

他长得不错,有过一个前女友,只交往过那一任。

从背调看来,这个人努力勤奋向上,算是可靠的一个男人,也有潜力。

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余檀送给谢之煜一本书,名叫小王子。

谢之煜不能说自己的记忆力有多出色,但短短的几万字,他几乎能够全文默背下来。

一开始对这本书谈不上什么喜欢,因为是余檀送的,总得看看完。

“foersaresistentbutiastooyounoknohotooveher

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2

谢之煜懵懵懂懂,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爱护余檀。

他选择放手,让她去寻找自己最喜欢的。

因为他喜欢过,所以他更知道,喜欢这件事无法强求。

大二上学期的寒假,有一天晚上,谢之煜给余檀打了个电话,对她说自己手上的红绳旧了,要换新的一根。

余檀倒是记得有红绳这一回事,只是意外“谢之煜,你居然看得上我送你的红绳啊”

谢之煜“你不是说辟邪的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你不是不迷信吗”

“少废话,你编了送我。”

余檀无奈“谢之煜,你好烦呐。”

谢之煜却笑“就烦你这最后一次。”

当时余檀没有听出这话有什么不妥。

她嘴上虽然说着谢之煜烦,可还是翻出家里的红绳坐下来仔细编织。花不了多少时间,也就几分钟,她利落编好一条。

只不过编好的红绳却一直没有时间送给谢之煜,一拖再拖。

余檀在那个寒假选择打工,很幸运的是,有一家花店需要临时工,她面试成功。

花店老板娘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长得很漂亮,倒是和谢之煜同一个姓氏,名叫谢灵凌。她有一个可爱懂事的儿子,但可惜的是,丈夫却在几年前因公殉职。

在店里帮忙工资虽然不高,但也没有什么压力,老板娘待人亲切,余檀也经常和她的儿子一起玩耍。

或许每个女孩子都有过一个开花店的梦想,每天被美丽包围。

余檀喜欢那些花,即便每天只是在花店里转悠转悠,心情总能变得很好。寒假期间,她和陆彦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暧昧,只差捅破一道窗户纸。

那段时间,余檀刚刚和陆彦摊牌。她这个人有时候直率到过于直球,反而显得有些钝感。

这几个月因为陆彦失恋,余檀作为好友各种安慰陪伴。

可那么长时间来下,她也要把话说清楚,不想让他误会。如果陆彦喜欢她,他们以后就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继续交往,如果他不愿意,以后她不会再来打扰。

余檀并没有心急得到答案,她给陆彦时间仔细思考清楚。

陆彦倒是很快给与答复,他说自己喜欢她,两个人可以试试。

凌晨时,余檀在自己的朋友圈大方表示自己脱单,这是崭新的一天。

微信好友点赞的点赞,祝福的祝福。

余檀没有发现,谢之煜给她这条朋友圈点了一个赞,最后又将这个赞取消。

只不过,脱单后的生活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不同。

因为寒假,陆彦回了老家,余檀和他隔了很远的距离,两个人只是在手机上保持联系。

余檀当时在花店打工,巧遇那帮和谢之煜关系好的男生当中有一个来花店买花,那人问她“送人出国的话,选什么花比较好”

余檀说“可以送水仙花。”

水仙花盛放在冬天,刚好也是这个季节。它的花语为思念,可以送给朋友亲人。如果是恋人的话,它的含义又有坚贞期盼爱情的意思。

总之,寓意不错。

那个男生不似那个圈子里不着调的性格,家里条件不错,父母都是做实业,人也踏实,是以谢之煜和他有聊得上的一些话题。

余檀对这人印象也挺好,顺口就问“你是送给朋友的还是女生的”

那人说“我是要送给谢之煜的,他不是今天下午的航班要出国嘛。”

“谢之煜”余檀也没显得有多惊讶,“哦,他又要出国啊”

每年寒暑假谢之煜不是去香港就是出国,他们谢家家族根在香港,但很多亲戚都在加拿大。

余檀早见怪不怪。

那人唏嘘“是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