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子尝试一次便喜欢上了。
接下来的几天,珍珍都随自己的喜好和心情穿了裙子。
侍淮铭对她的穿着没有看法,也不给任何评价,随她自己喜欢。
但珍珍出去碰上吴大凤,吴大凤总会说她这样穿实在是非常不好看,让她赶紧别穿了。
她说“每天都穿成这个样子,到底是想干什么呢,还像个过日子的女人啦”
珍珍每次听到她这样说,都会感到尴尬。
后来几天她便有意躲着吴大凤,不想再听她说那些话。
到了星期天,她也没主动去找吴大凤玩,吴大凤过来找她,她也借口忙没出去。
看着吴大凤拿着针线活走了,珍珍回房休息会,然后到侍淮铭房间门坐下。
侍淮铭的房间门对于她来说等同于教室,是最需要认真严肃的地方,所以她面无表情什么话都不说,直接伸手拿了作业本翻开练习写字。
侍淮铭手里握着厚厚的书。
他转头看珍珍一会,开口问她“又和吴大凤闹矛盾了”
之前一到星期天她就会去找吴大凤,今天这样自然是不正常的。
听到侍淮铭说话,珍珍抬起头看向他,简单回答了一句“我没有和她闹矛盾,就是她每次看到我,都会说我穿得很丑很难看,唠叨很多,我有点不想听”
虽然知道她没有恶意,但还是会忍不住介意。
没闹矛盾就好。
侍淮铭听完了点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去却被人一直说很丑,是会挺不开心的。
他也没再跟珍珍多说别的话,目光落回书上继续看自己的书。
珍珍自然不敢拿无关紧要的闲话打扰他看书,所以也默声不再说话,她坐在旁边安静地抄那些复杂的汉字,算是练习写字,也算是给大脑和手加深记忆。
房间门里静悄悄的。
珍珍的铅笔一笔一笔划过纸页。
侍淮铭手里的书半晌轻轻翻过去一页。
有侍淮铭在旁边,珍珍会本能地绷紧神经,写字便格外认真。
但她把那些复杂的汉字全部都写了一遍之后,突然想起来今天是星期天。
星期天也是她的休息天,好像也不用像平时那样在他旁边那么紧张。
想到这些,于是珍珍慢慢放松下神经,悄悄转头看了侍淮铭一眼。
看到侍淮铭在十分认真投入地看书,并不会分神注意到她,珍珍胆子又大了一些,便就悄悄侧着头,盯着侍淮铭的侧脸看了好一会。
侍淮铭侧脸的轮廓很好看,鼻峰挺拔,眼睑低垂,只是看着冷了些。
珍珍正看得微微有些出神的时候,侍淮铭突然转过了脸来。
四目相对,偷看被抓到了。
不慌,珍珍眨一下眼睛默默收回目光。
她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压住心跳继续找字写。
侍淮铭多看了珍珍一会,收回目光后也没有出声说什么。
片刻他伸手找了一本书出来,送到珍珍面前说“你现在已经认识不少字了,尝试着看看书吧,这一本是小说,讲故事的,看起来容易一些。”
珍珍看着书的封面,小声读“青春之歌”
她伸手翻开封面,侍淮铭在旁边继续说“不认识的字可以根据上下文的顺着猜一下,也可以用笔在旁边或者下面做个标记,我有空给你加拼音。”
“哦。”珍珍点点头,继续往下翻。
翻到第一章,看着那满页密密麻麻的字,她嘴里不自觉轻声读“清晨,一列从北平向东开行的平沈通车,正驰行在广阔、碧绿的原野上”1
不会读的字她就含糊了过去,并用铅笔画一下。
听珍珍轻声读了两行之后,侍淮铭又出声说“不是在让你读书,是让你尝试着不是把这些字认出来就行了,认字不是主要的,主要是要看进去,要知道她在讲什么。”
珍珍转头看侍淮铭一会,又点点头,“好的。”
侍淮铭说起来很容易,但对于珍珍来说却有难度。
她首先要认出这些个汉字,认出来以后再把这些字连成完整的一句话,然后再去理解这句话说了什么,并不能扫过去立马明白写了什么。
珍珍看了一上午,也就看了一章而已。
但这短短的一章内容,已经足够她消化很长时间门的了。
她倒是大概看懂了这一章内容在写什么。
写的是一个叫林道静的女学生,带着一堆吹拉弹唱的乐器,坐火车从北平到北戴河,到杨庄投奔她的表哥,结果她的表哥不在杨庄了。
侍淮铭听她概括完之后,肯定地点点头,“嗯,不错。”
珍珍忍不住开心,拿着铅笔又回到第一页,挑了点自己实在猜不出来意思的东西问侍淮铭“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侍淮铭看了一眼说“小密斯,密斯,英语发音iss,小姐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