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刷”地压紧了窗帘。
起居室里,黄雨时聊完正事儿,跟元榛聊起楼上那位。
黄雨时不管是作为元榛的经纪人或是作为朝歌管理层的二把手,当然更愿意直截了当给苟杞一笔钱了结这个事的,就像苟杞自己说的那样,元榛不是个闲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作为元榛的小姨,她由衷感谢她救了自己的大外甥,所以她接受并支持元榛把她放在身边拉她一把的做法。
“也太不爱说话了,上一个我见过像她这么不爱说话的是昆琦。”黄雨时露出无奈的表情。
元榛不同意黄雨时的比喻昆琦是个聋哑人。但他原则上同意黄雨时的结论。苟杞确实很不爱说话,当然,她并非一句不说,当你的问题直向她而去时,她会用简短的句子回复你,但没有情绪没有活泛气儿,当然更不用奢望你来我往的交流。到现在为止,他印象里她唯一带着情绪说的话,就是那句“她看起来是不是很像打地鼠游戏里的地鼠”。
“大概本来就是内向的性格,然后又遇上了什么事儿。”元榛说。
两人聊至将近晚饭时间,黄雨时喝掉杯子里最后一口水,起身准备离开。
“以前进组最多带两个助理,这回直接带三个过去,要是碰到个把挑事儿的,估计得出点新闻。”黄雨时向外头走着提醒他,“不过你不用理,我来应付。”
元榛跟着她出来,不当一回事儿地道“不然就说她是远房表妹,跟着来剧组玩儿”
黄雨时闻言给了他颇有深意的一瞥“不要撒这种以后有个万一不好圆的谎。”
元榛顿了顿,大脑将这句话重新筛了一遍,了悟。他露出“你想多了”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