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法提斯老爷帮了不少忙,如果我请求他教我骑马,他一定会同意的。那样我就能当一个骑兵了,拿更多的薪水,也不用这么累的走路了。同乡的当了兵还不如我现在混的好,跟着这位队长以后大人一定能赚很多钱,等那时候我就能娶老婆买地,回维达当地主了。”
当然,抱有这种向上爬的心态的人不止他一个,在那些马夫帮工当中,也有人一直想要加入他们。
“看看那些当了兵的,多神气。”
那个一直忙着给自己置办盔甲武器的马夫咽下鸭肉,羡慕的看着正在狂吃美食痛饮美酒的士兵和佣兵们。
而其他的帮工,也赞同的点了点头。
“他们拿的钱那么多,每次打仗还有东西分。我们有时候也得帮他们打,,可是我们什么也分不到。拜伦老爷有钱又慷慨,不过我们不是他的兵,拿不到那些。”
“我也想像他们一样穿着盔甲,拿着剑,多威风啊。我们走了这么远,真是长了见识了。要是在乡下,我还会以为他们是那些骑士大人呢,哈哈”
“早晚拜伦老爷会让给他当兵的,给我铁盔甲和剑的。”
他边吃边说,似乎已经成了一名拜伦手下的战士。
不过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发现其他人都举着酒杯,自己也马上把快要喝空的杯子举了起来。
“敬我们的胜利敬拜伦队长,敬我们牡丹团”
已经成了雇佣骑手的约翰带头举起了酒杯说出敬酒词,而其他士兵也紧跟他喊了起来。
“敬胜利敬拜伦队长,敬牡丹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