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 / 2)

是夜,夜色沉寂如水。

星幕垂钓,明月皎洁,飘过的风也略带凉意。

柏应洲正在写信,他吸了些墨汁之后就在信纸上笔走龙蛇。

骨节分明而修长的手指握着钢笔,笔尖落在纸上发出摩擦的沙沙声。

他戴着单边的眼镜,神情专注而虔诚,身姿挺拔,倒像是个中世纪的庄园主人。

平心而论,非常漂亮。

这样端正的坐姿就算穿上背背佳也未必能练成

俞沅伸长脖子去望了一眼,写的不是中文,甚至不是英文。

除了中英双语,他会的其他语言就只剩下c和java了,c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所以他不认识老板写的是什么。

跟花体英语有些相似,还怪好看的。

柏应洲头也不抬地问他“怎么不去打游戏了”

俞沅搓手手,猫猫点头,“老板您可真了解我我就是来观望观望,要是您没事我就继续去摸鱼做游戏调研了。”

俞沅可不像是他这种老年人,对于年轻人来说,夜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俞沅悄悄退出门以后,碰到了管家。

“老板是在写信寄信”俞沅忍不住问谢伯。

现在还会有人写信吗

管家宽和地点点头,表情温和,“先生保留着读书写信的习惯。”

俞沅僵住,眨了眨猫猫瞳。

俞沅可恶,衬托得他好像是土包子一样

俞沅叉腰腰,自豪道“我也经常给人写信的。”

管家倒来了兴趣,“哦想不到俞小少爷也有写信的习惯。”

现在还写信的人已经很少了,在快捷通讯时代,信并不是传递信息的最好方式,而是代表上一个巅峰时代的浪漫符号。

“哎呀,那和先生就有共同话题了呀少爷一般给谁写信啊”管家笑眯眯道,“是外地的朋友吧。”

俞沅眨了眨眼睛,面不改色道:“李华。”

这可不算他骗人啊,他确实给李华写信的。

管家挠了挠头,“少爷有一个叫李华的朋友啊。”

说到这个俞沅就情绪高涨,“对哇,他是个英语作文钉子户,老赖,天天就会让别人代写”

管家摇摇头,叹气道:“这个朋友可不行。”

“俞少爷跟这个李华很熟吗”管家试探道。

俞沅冷哼一声,额前的小卷毛一翘一翘的,“他能平安读完高中英语还是托我的福,我天天给他代笔。硬要说的话,整个中学时期我们都在一块,到了高考之后才分开了。”

这么看,俞少爷跟这个叫李华的很熟啊

管家皱起眉头,神情也开始变了。

俞沅想到过去写英语作文的日子,就恨不得暴打李华这个臭孩子,试问谁的中学没有李华的身影呢

“看来这个朋友很令人难忘呢。”

管家看向俞沅,观察着他的表情。

“其实严格来说他也不算是朋友。”这个说法俞沅怎么想怎么奇怪,于是摸着下巴道,“应该算是一个无法描述的特别的存在。”

特别想打他的存在。

管家

俞沅抱着手臂猫猫点头,“嗯,代表着一个学生时代的到来和结束,还挺让人难忘的。”

管家

居然,把这个叫李华的人比作学生时代最特别的存在

大事不妙

这四个字疯狂在管家脑海里刷屏,于是他笑眯眯地跟俞沅挥手拜拜后,就眯起眼睛转头敲响了柏应洲的门。

柏应洲撩起眼皮,“怎么了。”

管家把门掩好,走进来忧心忡忡地道:“先生我打听到了,俞少爷有个很多年的好朋友,甚至还有书信往来。”

柏应洲笔迹停顿,背手写字的动作一顿,墨便在纸上晕染开了,留下一团墨渍。

他抬眼道:“是谁”

“是一个叫李华的,听说整个中学他们都在一起玩”管家弯下腰开始一股脑地把自己知道的信息都吐露出来,“这个李华很不对劲”

柏应洲听着,神色若有所思。

管家越说越起劲,几乎是痛心疾首了,“俞少爷说他们不是朋友,对于他而言李华是无法描述的特别的存在连朋友都不能形容他们的关系了这个李华对于俞少爷来说肯定很重要,我看他说话的语气都是怀念和感叹。”

为什么初恋最难忘因为初恋往往伴随着曾经那年的匆匆岁月,怀念初恋,其实更多地是在怀念无法回去的青春和记忆,怀念逝去的时光,怀念以前的每一棵树每一阵风,也是在怀念那是青涩的自己。

而现在这个李华就是的,这个人很有威胁性

“咱们都知道,俞少爷这么懒的孩子怎么可能会去写信呢他平时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信息都懒得回。要是能让他写信的,那就一定是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人”

管家越说越觉得自家先生脑袋上好像变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