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仿佛被老天爷眷顾偏爱,一生当中从未经历过半点坎坷和苦难。
可他分明是背井离乡,不远万里来到这个无亲无故的地方,分明是牺牲了自己,以此生再也见不到爹娘、再也得不到自由为代价,换取遂州百姓的安居乐业。
这些,好像都不足以令他难过。
他甚至觉得庆幸。宫里这么多侍君,陛下只喜欢他一个人。
“少爷,来,把粥喝了吧,喝完好吃药,诶呦,这粥生生用文火煨了一夜,可真香啊。”徐山好像生怕他不愿意喝药,哄小孩似的哄着他。
慕徐行垂眸,拿起汤匙,舀了一小勺粥,忽然想起自己将死之际,昏昏沉沉时,似乎做了一场冗长的梦,梦里有人不厌其烦的对他说,他之所以能死而复生,是肩负着挽救天下苍生,开创太平盛世的使命,只有完成使命才可以回家。
慕徐行其实没有家。
他自幼失去了父母双亲,寄人篱下,遭人白眼,在一滩烂泥里挣扎着长大,为了混出个模样,给父母和自己争口气,他初入社会那几年,把正常人几辈子要吃的苦都尝了一遍,好不容易在而立之年爬上了东亚区高管的位置,还没等过几天舒坦日子,便死在了酒桌的应酬上。
慕徐行不太甘心丢掉打拼多年的事业,更放心不下自己家那条老狗。
狗是他高中毕业之后在垃圾堆里捡到的,彼时,他还住在暗无天日阴冷潮湿的地下室里,按说没有能力再养狗。
可看着那条挣扎着,不愿死去的狗,慕徐行想到了自己。
他用身上为数不多的积蓄给狗治了病,又买了一个打折处理的小狗窝,打那之后,他们俩便始终相依为命,从地下室搬到了出租屋,从出租屋搬到了小公寓,从小公寓搬到了大平层。
年前,慕徐行刚买了一幢花园洋房,院子很大,足够那条狗肆意奔跑。
不过十几年的光阴,让当初躺在鞋盒子里的小狗变成了一条毛发稀疏干涩的老狗,它早已没有力气奔跑。
慕徐行对家唯一的留恋,就是让它能安度晚年,给它养老送终。
所以这挽救天下苍生,开创太平盛世的狗屁使命,他再不想干也得咬着牙干。
话又说回来了,这么宏伟的使命,开局竟然是后宫。
“侍应。”丹画端着汤药和蜜饯走进来“御医说这药得趁热喝。”
“哎呦喂,这味可够浓的。”徐山捏着鼻子说。
“良药苦口,侍应把药喝了,用不上两日这病就能好了,也省得陛下担心是不是”
慕徐行知道,原主是宫里最得宠的侍君,以他脑子里的固有观念,皇帝的宠妃通常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就比如,甄嬛传里的华妃和莞莞类卿的莞嫔。
慕徐行看过三遍甄嬛传,甚至还做过笔记。
没办法,做他这行的,免不得要跟客户制造共同话题,甄嬛传实在是个好东西,老少皆宜,雅俗共赏,尤其是女客户,聊甄嬛传往往比聊名牌包和护肤品更容易打开话匣子,也可以避免犯忌讳。
仔细想想,宫斗本质上也是一项事业,皇帝是领导,妃嫔是同事,宫人是下属,朝中大臣是客户,并没有太大区别。
“侍应还是请御医来瞧瞧吧,看你这样子还迷迷糊糊的。”
“没事”慕徐行吞下最后一口粥,伸手接过了那碗汤药,随即一饮而尽。
徐山瞪大了眼睛“少爷你不嫌苦啊”
原主怕苦。
慕徐行回过神,拿了一颗蜜饯放到口中,朝徐山笑了笑“都尝不出味道了。”
丹画忙说“我去给侍应煮一盏冰杏红枣茶。”
慕徐行这次谨慎了许多,他模仿着原主的语调和喜好“多放点杏仁碎。”
即便慕徐行极力掩饰,徐山还是察觉到了他的异常,但只以为他正在病中,又为昨日的事烦心,便宽慰道“少爷,你别多想,陛下怎么处置燕世子,都跟你没关系,说到底,那燕世子也太仗势欺人了些,陛下应当是早就看不惯了,所以借机让他长长教训。”
燕榆,宰辅次子,君后的嫡亲弟弟,换言之,那是客户的好大儿,二领导的宝贝弟弟。
若大领导为了他,让燕榆有个好歹,他岂不是间接得罪了客户和二领导以后很容易被穿小鞋啊。
慕徐行的心思一会一变,正打算做一个三年计划时,殿外忽然传来宫人的请安声。
是大领导来探望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