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爱丽丝(1 / 7)

叶笙愣住,他记得非常清楚自己当时把针丢掉还给了小芳。

他的记忆不会有错。

鬼屋杂物间昏暗的灯光下,这根细长的银针散发着泠泠寒光,他手指摸上去,不自觉抿住了唇。

不对劲。

上面的那种属于缝尸匠常年用于缝尸的血腥气、戾气已经消失不见了。

干干净净,简简单单,就像是一根再简单不过的绣针。

叶笙突然想起了当时接待所里程局长的话。

程局长说小芳没害过人会得到特殊处理,这种因为怨恨而死化为异端的厉鬼,最好的归宿就是得到“治愈”,平息掉所有的委屈和恨意,找回理智,自己选自己消亡或是沉睡。

三十五年前的初春,她为了去淮城找丈夫而踏上的那辆慢火车,几十年兜兜转转,那一晚才算是到站。

叶笙把玩着针尖,闭上眼,任由大脑里的记忆宫殿不断倒退回放,最后捕捉到他遗漏的地方他拿着手机捂着肚子,跟着程局长走出去时经过了小芳。

小芳旁边有一个非自然局的人,双手落在她头顶似乎是在进行治愈,小芳呆呆地抬头看了他一眼。

所以是那个时候,她把针放在自己身上的吗

为什么

而李管家在清洗衣服的时候又发现了这根针吗

叶笙紧皱着眉,

现在这根针,褪去了血色,也失去了所有邪性,完全看不出它原来在一个c级异端手中。

像是列车给他留下的纪念品。

“学弟,快五点了,你可以先下班啦。”门外传来黄琪琪热情友善的声音,“别太累了,先去吃个饭吧”

叶笙收回视线,想要离开,可是他的强迫症又逼着他去看了眼那个破碎的布偶娃娃一眼。

娃娃是个小女孩,灰色扣子做眼睛,身上穿着件黄色的连衣裙,裙子上有脏兮兮的脚印,看样子掉地上后还被人踩了好几脚。

她肩膀处冒出的棉花实在是过于显目。

叶笙安静盯着她。

就在这时,修灯的大爷又给他打了个电话来,嗓门洪亮。

“喂,同学啊,我还有十分钟就到你们大学门口,你记得给我开门”

叶笙“好的,谢谢,我现在就回去。”

他挂掉电话。

叶笙最后还是败于自己的强迫症。拿起针、咬住线,动作快速的穿针引线,捡起那个娃娃,时间紧迫,两三下把她的手臂缝了起来。

做完一切后,叶笙跟黄琪琪说了声再见后,就步调匆匆回淮安大学了。

他回去的时候,宿舍门口已经有个乐呵呵的老大爷站在那里了。老大爷动作麻利很快给他换完灯,叶笙又去了五十块钱。他送大爷下楼后,回寝室,人生第无数次感受到了贫穷的压迫。

好在夏文石是个好老板,工资说日结就日结。

工作群里,黄琪琪丝毫不掩饰对叶笙的钦佩,彩虹屁长篇大论。

黄琪琪老板,叶笙学弟真的好勤快啊,我刚刚去看了眼,咱们整个鬼屋简直焕然一新,干净得角落里一根头发丝都没有杂物间里坏了的收音机和风扇叶学弟也修好了,他还把血浆装分成袋,甚至用针线缝好了我们之前被人搞坏的娃娃。绝了,学弟,你有什么是不会的吗星星眼星星眼

夏文石我就说我捡到宝了。

夏文石给勤奋小叶的工资

他们在群里聊天的时候,叶笙正在看书,按理来说他想要考公回阴山应该选文史类的专业,比如法学,哲学,汉语言文学之类。可惜他在阴山,没有任何人给他建议。

当时老头还在,一切向钱看齐的老头,想也没想给他报了个计算机并且厚颜无耻地邀功说毕业时叶笙会感谢他的。

因为宇宙的尽头是计算机。

叶笙真是操了。

他在阴山十七年没有过自己的一台电脑,手机还是老头走之前留下的。

他学个屁的计算机

只是专业报都报了,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所以叶笙的暑期目标很简单,在保证生计的前提下,赚钱给自己买一台电脑。

叶笙点开工资,发现居然有五百块,他愣了下,打字。

叶笙学长,我只做了该做的,你没必要多给。

夏文石穷到只剩裤衩也依旧该不了刻入骨子里的大手大脚,大手一挥,非常豪放。

夏文石没事,多出来的当做老板给你的新人红包。小叶好好干,我后天就回来。

黄琪琪还在噼里啪啦夸人。

黄琪琪呜呜呜多看帅哥真的延年益寿。谢谢叶笙学弟,我现在被我那傻逼前男友和脑残闺蜜气出的高血压都好了。

黄琪琪学弟,这世上真的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叶笙还没回答,夏文石已经贱贱地冒话了。

夏文石我知道,叶笙学弟不会生孩子大笑大笑

黄琪琪似乎也觉得这个玩笑有意思,发了一连串的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