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强调“林子里有大野物,千万不要上去,听到没”
“嗯,知道的。”沈云嘴上应得好好的,心里却没打算照做。
洪伯叹了一口气,摸着他的头说道“洪伯有银钱呢。想吃肉的话,等市集重开,你想吃多少,我们买多少。”因为兵祸的缘故,以前的很多老例没兴了。其中就包括十里八乡每月十五的市集。即便再多的钱,他也割不到肉。不然,他也不会象喂兔子一样,顿顿给两个娃吃素。
“好哇。”沈云又是点头应下。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一时半会儿,市集重开不了一来,在返程的路上,他看得很清楚,周边的村子无一不被祸害了。大家都忙着夏耕,收拾家园,哪有那份闲心出来赶大集;二来,这里的市集比不得县城里的市集。市集里卖的,都是庄户们自家产的。而刚遭了大劫,谁家有多余的粮食、牲畜拿出来卖就算有,也得留着自己家过冬,还有应付明年的春荒。他在拳馆管过一段时日的流水账,深深的知道,眼下,没有什么比粮食更宝贵。
所以,每天中午,他继续打猎。
洪伯注意到他每次只去个把时辰,且带回来的都是些小野味,便猜测他确实没有去老林子里头。再加上,见他每次都是全须全尾的回来,遂慢慢的放了心,不再拘着他。
须不知,沈云的胆子越来越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把附近的山都走了个遍。
没看到有什么大野物啊跟洪伯和拴子哥说的不一样呢他心里直犯嘀咕。
他决定再往稍微远一些的山里走一走
首先,他越来越喜欢打猎。野味好吃,倒是在其次。最主要的是,他发现打猎有益于练金刚拳。为了提高拳术,再苦再难,他也要坚持下去;
其次,他每次带回来的野味越来越多,觉得自己打猎的本事比以前提高了许多,对锦毛雀、野兔子之类的小野物已经提不起兴趣。他很想找些大一点的野物,比如说,野鸡、麂子之类的,来试试身手。而这些,要去更远一点的山里才会有;
再有就是,甜妞和他都已经吃厌了那些小野味,想换换口味真不是吹的。现在的他,用弹弓打鸟雀,不敢打包票说百发百中,事实上也是十中八九。最多一次,他带回来的各种鸟雀多达六十多只。蒸、煮、烤洪伯简直是使尽了全身的解数去料理这些鸟雀。可是,甜妞和他已然提不起兴趣。兔肉也是一样的厌了。最后,洪伯只好将他打回来的野味都干制起来,留着冬天吃。
但是,大一些的野味,哪里是那么好打的头一两回,沈云都是空手而归。
对此,洪伯倒是更放心了。他在庄子里住了十来年,对这一带熟得很。野物也是有数的,打一只,就少一只。而云哥儿每次带回来的鸟雀、野兔等小东西越来越多。照这样的打法,空手回来,才说明云哥儿把他的话听进心里去了,没有闯老林子。
欣慰之余,他做了一次炸兔肉丸,以之奖励炸肉丸最耗油。在平时,这也是很奢侈的一种吃法。
这回,甜妞和沈云都吃得喷喷香,一点儿也没有嫌弃兔肉。
不过,洪伯也没能高兴几天。因为过了两天,沈云运气突然好转,竟然打到了两只肥嘟嘟的野山鸡。
“你进老林子了”洪伯一眼就看出,这两只不是附近山里能有的野物。
沈云嘿嘿“我就是在山脚转了转。”
洪伯看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若不是他老了,进不得老林子,娃儿哪里用得着为一口好吃的去冒这险
“洪伯,我会很小心的。”沈云见状,赶紧保证。
见他一本正经的,象个小大人似的,突然间,洪伯意识到,娃儿真的长大了此番回来,他就发现云哥儿长高了不少,行事老练许多。而回来之后,云哥儿的个头又嗖嗖的长了一趟。这不,两个裤腿都短了一寸多个头平了他的肩膀,比平常七八岁的男娃明显要高。这身量,看着更象是十来岁的少年。当然,云哥儿的本事更是见天的涨。
罢了。娃儿大了,有自己的主张,是好事。
他欢喜的拍了拍沈云的肩膀“你心里有数就好,莫要逞能。”
这是同意了沈云喜出望外,大声应道“是,我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