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香农男爵的军队就是麦西亚王国军,而一个男爵拿出一千名训练过的矛手与一百余名精锐剑士,倘若再动员一些杂七杂八的农民带着农具上战场,如此实力,作为国王可能不合适,作为伯爵是一定够了。
但是,雷格拉夫手下没有骑兵,他军队的战斗力可能比较有限。
阿里奥伯特以自己的认知去估计雷格拉夫的军队,他不知道古代罗马军团如何操练如何作战,在其认知里天下雄兵唯有一种,那就是查理曼创立的强大骑兵。
与很多贵族一样他也是“骑兵决定论”的拥趸。
当然,因各级贵族都认为骑兵决定着战争成败,他们一方面花大价钱训练骑兵,另一方面在战争时期也优先使用骑兵。敌对双方一旦接触,骑兵总是冲在最前,双方都意欲出动最强阵容速战速决,结果就屡屡化作最强武器的疯狂内耗。
最坚硬的剑砍在一起,再强大的剑也纷纷断裂。查理曼留给子孙的骑兵遗产,如今已经被不肖子孙们祸祸得非常疲敝。
于是,步兵又变成了作战主力。
诺曼人的出现却为步兵作战了新的方案某种形式的海军陆战队。
他们的作战方法很像罗马时期的百人队,奈何这样善于持盾结阵的白人规模武装,只要在岸上根本无法抵抗法兰克重骑兵的围歼,所以在查理曼在世时,丹麦人一直被强大骑兵军团按着打。
一个强大的变量出现了,那就是罗斯。
就像留里克标榜自己的罗斯可以成为“北方的罗马”,自己要做“北方的奥古斯都”。
雷格拉夫干脆就是裂腹而生,与尤利乌斯凯撒的出生方式如出一辙。
所有的自吹自擂必须化作实际的战果才有意义,雷格拉夫就以军团阵法训练新兵,在阿里奥伯特眼里本该乱糟糟的军阵根本不存在,在他面前的是一片用长矛构成的森林,只要其中的指挥官下达指令,长矛就会面相某个方向。
“既然你是查理的使者,我想尊贵的查理也想知道我的实力。你就看好了”
雷格拉夫邀请客人观摩一场军事演习,此刻阿里奥伯特与他的战士们也乐于用一双眼睛看清楚一切。
耳畔突然响起急促的鼓声,所有立正的矛手整齐划一的动起来。
继而是清脆中有有些嘶哑的旧铜号响起来,两支步兵旗队的战士们集体一声吼,队伍顺着号声节奏开始缓步的战术展开。
一个旗队中的三支百人队如摊开的折扇,排布成宽大的进攻阵线。
每个百人队内又分成三排,前两排的长矛一致向前,后一排的矛倾斜向前时刻待命。
旗队中最后一支百人队则是战术预备队,一旦战斗焦灼他们会立刻进驻战斗艰苦处加强进攻,亦或是鏖战到士兵疲惫时,这支百人队加入战局,做压死骆驼的的最后稻草。
阿里奥伯特并不理解其中的弯弯绕,他看到的是一群本地农民在年轻的雷格拉夫亲自训练下,居然有着百战强兵的质感。
要命令一群农民踩着相同的步伐向一个方向前进并确保不会出现拥挤踩踏,这是非常困难的,他们还带着武器步步为营的前进。
矛是一种很灵活的武器,戳刺、夯打、拨开、撩开。部分的矛已经安装了斧片使之成为战戟,就又增加了劈砍、勾、切割的能力。
它做得只有折合三米长,在起末端捆着一块石头作为配重球,如此之矛靠着双手操作非常灵活。
就是,它的确没有法兰克骑兵的超长型骑矛长。
但雷格拉夫的计划里,他根本不会愚蠢的和重骑兵整年对战。
皮鼓与铜号取代军官的口头命令,不同节奏的鼓声决定士兵进军的脚步,不同声音逻辑的号声,决定着战术命令。
一个多月的训练,士兵们从分清左转右转到长时间扛着长矛排队行军,再发展到现在听从鼓号做愈发复杂的战术动作,虽然绝大多数人还没有战场经验,他们的表现已经深深震撼了阿里奥伯特。
雷格拉夫与亲信老兵们基于对罗斯军队的理解,就位这些新兵制定了三种作战模式。
其一,普通进攻模式,即四个百人队呈现“二二”排布,届时正面虽是两个百人队在持矛推进,锋线是八十人排开,纵深可是惊人的六排战士。以本时代的法兰克混战,步兵冲在一起必变成群殴,届时战场人员密度会很密集,己方的矛兵以密集队形作战,就是一个不断蠕动的铁刺猬,凡是敢近身的敌兵应该可以被几十支矛头集体照顾,至此一击,一个敌兵被戳成马蜂窝。
其二,钳形攻势,三个百人队在前,一个百人队在后。所有两翼逐渐分散包抄,最后一对审时度势出动将包围圈封堵。将敌人聚而歼之。
其三,防御模式,四个百人队列成正方形,矛头一致对外,所谓在寡不敌众时自保。
仅此三种作战模式已经足够新兵花费大量时间训练,雷格拉夫不贪,他发现这些农民兵能学会此三种模式已经废了自己太多的经历,再要求他们学习剑盾结阵作战根本不切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