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其他人,他们的确距离登陆地已经远了些,现在依然迫于骑兵军团强大的压力字面意义的丢盔弃甲,直奔自己的船只意欲逃亡。
一些腿脚好的人已经逃到了河边,那些动作慢的人已经命中注定在无数马蹄的踩踏下成为肉泥。
但罗斯军断不会让他们轻易得逞。
明明距离较远,全部的扭力弹弓几乎同时发射。两舷的弹弓齐聚一舷,本用于陆战的扭力弹弓就临时找个位置安置在船舷。
八十座弹弓一轮齐射就能发射八十支标枪,它们势大力沉,尾翼的特别构造使得它们发射出去就疯狂旋转,稍稍牺牲了些许射程却额外获得了一些战术优势,这些标枪异常精准,旋转的尾翼引起轰颇大的轰鸣,就从慌乱的军队头顶呼啸而过。
标枪扎向密集的骑墙,这是特里斯坦此生第一次的疯狂体验。他从未见过这种战术,顿时想到拉蒙高伯爵曾给自己的警告。奈何现在已经不能告知部下规避,事实上规避也没有用,就像是离弦之箭他只能抓住关键机会尽可能冲死敌人。
不出意外的这些标枪大规模击中骑兵,在强劲的冲力之下,纵使的布面甲的铁甲片也无法抵御近一磅重巨针状碳钢枪头的凿击,至少当前的法兰克甲胃还无法抵御这种笨重武器的精准射击。
开始有骑兵跌倒,特里斯坦最担心的情况随即发生。
法兰克骑兵队的骑枪冲锋一样是分成若干组,排成线列阵的各组间保持一定距离。奈何他们遭遇的几乎是扭力弹弓的低平射击,毕竟罗斯军对付骑兵也打出了一定经验,要打就攻击队首的那些家伙。
要组织这样庞大的骑兵队,最高指挥官必须穿着足够醒目,且身边一定要有掌旗官。如此一来岂不是告诉敌人“我是大人物”事实如此,并非他就愚蠢。阿斯卡德到现在仍是顶着有着巨大羽毛装饰物的头盔,他一样是重大目标。
此乃一种取舍。特里斯坦需要的是一场决定性胜利,至于个人的生死可以置之度外。
于是求仁得仁,有的人被多座扭力弹弓的操纵者盯上。
标枪划过一个低平的抛物线,给予先锋骑枪极为致命打击。
一根标枪悲剧性地击穿特里斯坦坐骑的马脖子,固然有着巧合却是冥冥中的必然,标枪击穿了马脖子,本是身躯贴着战马鬃毛持剑冲锋的他,枪头硬是撞穿了他的甲片,有炸穿了衬里的锁子甲。
这根标枪并没有再深入特里斯坦的身体,奈何一根肋骨硬是被撞断。
也许,如果他也穿戴着罗斯精锐士兵才有的新锐胸甲,此身断不会遭此厄运。
他被甩下战马,断裂的肋骨因二度撞击直接击穿了肺,漏气的肺正在发出骇人又怪异的呜呜声。
“糟糕致命伤”
奈何特里斯坦本人已经被甩了出去,重重跌倒在地的他下意识捂一下流血的胸口,憋着的一口气可是不敢吐出来。
他正面临致命的气胸,多亏了身体的好素质迫使自己踉跄起身。
没有人注意到自己的主将坠马,后续骑兵注意到友军出现异常伤亡,他们下意识调整跑位生怕自己的战马踩死受伤的友军。
战马在半跪在地的特里斯坦身边疾驰而过,他突觉胸口一团东西上涌,实在憋不住便是喷出一口的血沫。现在他看到了,自己的部下正在践踏、戳击逃跑不及的诺曼士兵,也看到了拉蒙高伯爵加入战斗。
他不禁微笑,突然身体一虚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倒了下去。
就在弥留之际,他的眼睛看到城市方向已经浓烟滚滚,最后的笑意瞬间化作惊恐。
已经不需要害怕了,一切都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