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什么都不说,我便只能带回衙门审问。”李长博提醒他“到时候,少不得要受些苦。”
陆流儿反问李长博“那我儿被害死了,你能不能替我做主”
李长博几乎是毫不犹豫“能”
“能让他儿子给我儿抵命吗”陆流儿再问。
李长博却只能摇摇头“不能。陆青不是当场死的,而是回去之后病死的,这属于是过失杀人。过失杀人,最高责罚,是流放千里,徒三年。”
“况且,王云琦已经死了。”
付拾一分明感觉,李长博说这话时候,也是有点憋屈的。可律法如此,便不可以主观臆断来判刑。
陆流儿这个时候,仿佛是在宣泄愤怒“那他王宝德呢如果不是他,他儿子敢吗难道他儿子死了,这个事情就一笔勾销了吗”
养不教,父之过。
可律法并未规定,父亲需要与儿子共同受罚,承担责任。
所以还是无奈。
李长博轻叹一声,无可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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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小刀我有一碗毒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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