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任何的环境中都爱美,这就是说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卞莎莎身体变化都不重要了,却担忧身体变胖,这也许是女人中爱美的天性。
“女人,这可是长颈鹿的肉补着呢,正好给我们两补补。”
“你小心你吃多了胖。”卞莎莎白一眼黑人, 经过相处,她已经不怕这个人了,此刻像夫妻一样的。
“鹿怎么样”
黑衣人对于卞莎莎白眼笑嘻嘻的,眼前这个女人像是对他无限风情的抛媚眼,他感觉很受用。
在这个女人的面前,他就像一头雄狮,这個女人再泼辣也屈服在他的怀中, 这是属于男人的骄傲。
“小心吃死你, 吃多了喷鼻血都会让你死掉”
“呵呵,咱这是以型补型。”
黑人不但烤肉,还煮了一锅肉汤,就像他刚才所说的,美食一顿又去捕猎,刚才说的正是他要去的地方,那就是长颈鹿生长的地方。
他会一段时间聚一次,专门袭击那些落单的长颈鹿,遇上大批成群的,就他这个修为也干不了,不是他的能力不够,而是这种动物也有毒。
自己本身也有喷毒的技能,他也不是百毒不侵的,预防他这种毒和长颈鹿的毒相克,并不说以毒攻毒是一件好事。
一不小心,怎么死在这无边森林中,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不要这一种英年早逝。
现在这种快乐的日子, 正是他所需要的, 无论以后的日子怎样,会不会得到别人的报复。
又会不会遇到倒霉,只知道今天快乐今天乐,在无边森林寂寞的日子里,只要开心快乐,只要以后修仙漫长的日子里过得逍遥自在。
外面的繁华仿佛和他没有关系,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可能在这里还能撑一下,到了外面什么都不是。
卞莎莎好像是认命了一样,对眼前这个男人已经没有抗拒,也许和一些别的女子一样,一开始也许对不熟的男子有恐惧的心。
可一旦,就默认了这段婚姻,就像那些盲婚嫁的那些人一样,嫁的人不怎么样,也要受着。
卞莎莎一旦放下了抗拒,开始变得快乐了起来,江湖儿女,哪有那么多的矫情,虽然是千金小姐, 只不过她是修仙之人,不会像待在闺中的千金小姐一样会盛装出嫁。
像她这种没有亲人祝福,没有嫁妆的婚礼,梦想中嫁给白马王子,一旦认命了,放开了心扉。
卞莎莎把这段丰富的早餐,当成了婚宴的大餐,没有红妆,眼前这个男人更没有送她任何东西。
“走,咱们现在去差不多了。”
等他们吃饱了后,黑衣人说道,女人乖巧的模样,又是另外的一番风景。
“嗯”
卞莎莎站了起来,给自己换了一身衣服,并且给自己整理了一下妆容,她知道会不会遇到同门,想吃上不想让自己落寞的样子被人看到笑话,想拿出飞行法器。
“跟我走”
黑衣人对卞莎莎好像改变了一些态度,对她呵护了一点,之前那一种行为,仿佛一夜夫妻,变得怜香惜玉。
卞莎莎乖巧的点头,被黑衣人拉手飞上天空,到目前为止都不知道这个男人的姓名。
男人也好像没有所谓一样,没有在他面前介绍自己。
他们仿佛是搭配一样,名字只是一个称呼,双方都没有介绍自己。
这是最可笑的一对夫妻,卞莎莎是这么认为的,这个男人只会称他为女人,她就称这个男人为坏人。
他们从晴朗的天空,太阳的高空上,飞行了一段时间,好像进入了另外一个空间一样,这里只有迷雾,别说有阳光,一丈远的地方都看不清楚。
卞莎莎听说过这里,曾经看过的地图,有迷雾的地方,就是他要做任务的地方。
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带她来,她还真的找不到这里,不知道同伴们在何处,只听到了长颈鹿的声音,又有“莎莎”别的声音。
黑人只是停了一下,带着卞莎莎开始降落。
“吼吼,女人,你想不到吧你的同伴们正在这里。”
黑人觉得有意思,那些人想逃出他的手掌心,却没想到来了这里还是让他遇到了。
“什么他们也在这里”卞莎莎有点愕然,想见他们,又不想让他们见到,经过了一天,她羞于见人了。
让谁都能想到,进入了一个男人的魔爪,除非这个男人是君子,那渣渣都没有的剩。
江湖儿女对这些可能没看的那么重,不会作为女子还是希望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
“对,想不想见他们伱可没想到他们这么大胆在这里猎杀长颈鹿。”
“哦,长颈鹿很好猎杀吗”
“你这么想就错了,长颈鹿不但有毒,而且最厉害的有三价,你的那些同伴如此渣渣的修为,哪能猎杀得了长颈鹿,不被长颈鹿群杀掉就不错了。”
“啧啧”
卞莎莎对那些同伴被杀掉,他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