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去,想来他们应该是已经离开了鞑靼城。有迷踪符在身,安全可以保障。
她将这个结果告诉哲罗姆,后者终于舒了一口气。
“谢谢您小姐,当初我被马戏团捉到,是阿南他们一直在偷偷照顾我,否则我一定撑不到和您相会的这一天。”
“那你要回家吗”
哲罗姆一愣“我的家在北面的平顶草原,那里和白花草原相连,到了春天会长满好吃的野菜。”
元菱看向巴顿,巨狼不得不开口“嗯。我们的领地挨着,彼此互不侵扰。”
巴顿半人马跑得快、不能吃、人口众多,脑子还不太好使,狼人族疯了才去打他们。
哲罗姆看起来很高兴“小姐您知道吗,我们的族群有很多中类。有黑马、花斑马、红马,还有可爱的小矮马,您见到了一定会喜欢的”
“人马族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奔跑。”他微微笑起来,“我可以在春天的时候,从早上一直跑到天黑,寻找最好吃的草茎、最鲜甜的地莓。当天气变热了以后,我们会去母亲河里打滚,小马驹们个头矮,很容易被河水冲走,我就走在他们前头”
光是听着,元菱都已经想象出大草原自由奔跑的一群马马了,她温柔地看着面前白色头发的男人,仿佛他的快乐也随风来到了这座城。
“听起来很不错。”
哲罗姆和她对视一眼,脸一红,小心翼翼问“小姐,您下一步打算做什么如果可以,我们能一起回去平顶草原,我们的族人会给您最盛大的欢迎仪式”
一旁的巴顿闻言,也不甘示弱道“白花草原还有更多你没见过的风景,我可以带你去看狼牙山崖。”
哲罗姆双手撑着地往前挤“我会编头发,女性的发型我都会做”
巴顿冷脸“我吹骨笛给你听,你喜欢什么曲子”
“我四条腿跑得更快可以骑着我在草原上兜风”
“我的毛皮柔软,你不是很喜欢靠着我睡么再大的风也不怕。”
他们热切期盼的眼神里只有一个人的身影。
而少女面色沉静,美丽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她左手缓缓抚摸过横置在膝间的落雪飞花剑,眼睫低垂,叫人看不清她的眸光。
“抱歉,我暂时去不了。”元菱说。
“我想寻找那批侵扰精灵族领地的夜魔。”
“然后把它们干掉。”
爱格伯特一愣噶
“小姐,您是说夜魔吗”
巴顿也皱眉“之前夜魔群侵占白花草原时,我们的领地也受了冲击,族里为了抵抗死了不少人,但还是杯水车薪。昆伯勒大陆至今没有对夜魔致命的防御方法,连光明系魔法都没有多少效力。”
蔓延恐怖的伤势,打不死的敌人,繁衍极快的方式,这就是个死局。
元菱想到那日的九九伏魔阵,还有夜魔对安神阵的特殊反应。
“并非完全无解,只不过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敌强我弱、势单力薄,区区筑基期弟子罢了。”
她站起身,长剑银光一闪在腰间入鞘。
兜帽扬起,露出少女格外明亮的双眼,“但终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需得日日勤加修炼、不得懈怠。”
天空被阴云笼罩,开始淅淅沥沥下起小雨。
他们居住的旅馆是在平民区,元菱想要得到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讯息,于是她把模样太过招摇的哲罗姆留在房间里,和巴顿一起外出。
鞑靼城被雨浸湿后,灰蒙蒙的。路上的行人也都是灰扑扑的。
这个时代也有伞,但不是修真界那样的油纸伞,而是某中帆布做的。但更多人买不起伞,他们披着蓑衣或皮衣用来遮挡雨水。
泥巴地被雨一打会变成泥浆,因此他们只能走石板铺就的道路。
巴顿不是很喜欢下雨天,他总会发出兽类打喷嚏一样的声音,偶尔还会用爪子挠耳朵,挠得哗哗响。好像沾湿毛发对他来说很难受。
在男人又一次化身小飓风迅速甩头的时候,元菱忍不住笑道“巴顿,你先回去吧,我一个人也可以。”
“不行,我不放心。”巴顿坚持着,但下一秒他又开始疯狂甩毛。
一头灰黑色的头发被他挠得像是经历了八级台风,凌乱地挡住眼睛。
元菱伸手揉了揉大狗狗的脑袋,帮他把头发理顺,心平气和道“我保证,我就在旅馆附近转转,很快就回去了。”
“天快黑了,哲罗姆还是个伤员,你得回去照看着他,对吗”
想到某匹拖油瓶且蠢的马,巴顿露出一个抽搐的表情。
“好吧,我先回去,但你要早点回来。”
他低下头,用下巴蹭了蹭元菱的脑袋,轻轻嗅了嗅她的气味。
他也没发现,猛兽引以为傲的尖牙和利爪都被她收服,孤傲流浪的巨狼在心里有了家的概念。
雨势越来越大,元菱储物袋里有一把油纸伞,但她不是很想拿出来用。
所幸巴顿给的斗篷够宽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