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真属实,于我大启朝,于天下百姓,便是万幸之事。”
“是啊是啊。”
太后捧着折子,忍不住红了眼圈,当年若不是家中实在是难以为继,也不至于会卖了她,她也就不会入宫,家里有了粮食,说不定母亲在怀哥哥的时候,就不会因为劳累和饥饿而早产,哥哥也不会体弱,说不定哥哥如今已经娶妻生子抱了孙子,说不定她能穿着红嫁衣嫁人做正头娘子。
如今她虽说当了太后,成了这个国家最尊贵的女人,可是她到底只是个普通女人,她想要的很简单,从来就不是这些荣华富贵,锦衣华服,她要的只有一个家而已。
不过
如今倒也不晚。
她吸了吸鼻子,手指轻轻的抚摸着折子上面形容孩子的字眼“不愧是你的儿子,这么小,就这么聪慧,也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和你小时候像不像。”
太后叹了口气“那范氏怎么就不愿意进宫呢”
“是儿子负了她。”
水渊扮演着深情的戏码,演绎着痴情人的角色,只是说起范婉时,眼中求而不得的遗憾却是那么的真实,他浅笑着,对太后说着他们的相遇,误会,与分别整个剧情跌宕起伏,若范婉在,肯定要说一句当初水老师退出文坛我是不允许的。
太后却信了。
其实这不是她头一回听说儿子与那女子的情爱故事,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个闷不吭声的儿子竟还能有这般遭遇,可之后却是满腹的心疼与自责。
当年若不是她没用,也不至于为儿子娶了一个他根本不喜爱的姑娘,更别说,这姑娘还是甄妃举荐的。
也是,若不是这姑娘哪里有什么不好,甄妃也不会给了水渊。
后来事实证明温氏确实缺心眼儿。
“别想了,她既愿意写信给你,还提及孩子的事,可见她还是念着你的。”
太后觉得自己是女人,还是有发言权的“便是她不愿意进宫,你也得想办法,把我那乖孙儿带进宫来才是,说是四五岁了,能跑能跳了,我却连一面都没能见上。”
说到这里,她又难受了起来。
水渊又好言安抚了一番,第二日一早就派人去了城郊的庄子上。
那庄子以前是宁国公府贾蓉小将军的嫡妻秦氏名下,后来兜兜转转被一位范氏女子买了下来,连带着当初的陪房的身契也一起给改了,等到秦钟上门想要拿回秦氏嫁妆的时候,才发现,他这位好姐姐临死之前,把嫁妆全都处理了,只留下一些布衣鞋袜之类的。
秦钟满腹希望的去,又满腹失望的回。
而在家中等了几日的秦可卿得知这件事后,再也忍不住昏死了过去。
无它,只因如今的她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什么叫做贫贱夫妻百事哀,什么叫做人穷志短。
夫君久考不中,渐渐麻木暴躁,与她说话甚至带上了不耐烦。
婆母妯娌见她娘家无助力,唯一算得上嫁入高门的妹妹却连个逢年过节的走动都没有,更别说送年礼之类的,渐渐的,也从巴结变成了嫌弃。
如今她知道了,梦中宁国府的生活,就好似梦中神仙住的地方一般。
她长相娇美,性情风流,在梦中又见识过,不免有些怀念起了贾珍,若说与贾珍没感情,那绝对是胡说八道,她喜爱的便是成熟伟岸的男子,贾蓉那小孩子模样,她着实不喜爱。
当然,贾珍与丈夫比起来,面容上是差了些,可他的身份,便给他镀了一层金。
因此,从秦家回去后,便卧病在床,一病不起了。
水渊一声令下,侍卫带着几个农事官,直接到了庄子上,庄子里,李有德和王坤早就等着了,在林如海给皇帝写折子的同时,还顺带着帮着苏宝珠写了封信,带给了李有德和王坤。
比起西北那边儿刚种了一茬儿就丰收的红薯,庄子上已经来回种了三四茬了,两个庄子加起来五六十亩地,只腾出二十亩砂地来种,三四茬也收获了将近两千石的红薯。
范婉教导过他们怎么做红薯粉,可就算两家人带着庄户在家卖力做,地窖里还堆满了红薯。
农事官先去了地里,看着砂土地上的绿荫成片,再回庄子里看了满地窖的红薯,以及亲口尝了那所谓的红薯粉,李有德和王坤两个人特地杀了几只老鸭,熬了一天一夜,汤汁儿浓稠雪白,又卤了鸭货,直接把范婉给他们形容过的鸭血粉丝汤给做了出来。
农事官带着几个侍卫,蹲在地头呼噜噜的就顺下去了几大碗,最后是捧着肚子回宫的。
水渊问“亩产三十石可为真”
农事官回道“确实为真,微臣今日看了今年新收的红薯,堆满了三间屋子,一个个有拳头那么大,用了好几种烹饪办法,吃起来俱很甜美,尤其红薯做的粉,配上老鸭汤,那才叫个滋味美。”
说到最后,他仿佛又饿了。
意犹未尽的抿了抿唇。
水渊失笑“怎么,朕瞧你这样,到仿佛还没吃够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