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章 我不想你死(1 / 2)

小白夙沉默了一下。

“谁说的我不想你死。”

男孩凶狠抬眸“你是谁凭什么这么说”

“你弄脏了我的衣服,你要给我洗干净。”小白夙顿了顿,又加了一句,“还要给我买新的。”

男孩愤怒“我没钱”

小白夙理直气壮“所以你不能死,你要赚钱,给我买新衣服。”

“”

小东方凛没见过这么死缠烂打的债主,他都要死了还跟他讨债,压榨奴隶都不带这样的

小白夙问“你叫什么”

“东方凛”

“好,东方凛,你以后要听我的话,好好赚钱,才能赔我新衣服,知道了吗”

“知道了”小东方凛狠狠地怒吼一句,咬牙转头抱怨,“烦死了,臭啰嗦鬼。”

可怜小东方凛就这么被忽悠了。

长这么大,都还总是听白夙的吩咐。

被白夙指使安排,已经成为了他改不掉的习惯。

“烦死了臭啰嗦鬼”

东方凛的眼眶微潮,虚弱不堪地笑了笑,身子向前倾斜,不受控制地倒在白夙的肩膀上,“听你的就是了”

不然。

他又欠他了。

让他一辈子唾弃、憎恨他,真是天大的罪过啊

“保重身体,好好修炼,家主会放你出来的。”白夙给他吃下丹药,伤便好了大半。

这个惩罚,并非全是惩罚。

也是给东方的考验,让东方变得更强

他们的征程。

才刚刚开始

当天晚上。

黎辛一回到夜府,就发现夜家中“人”都凭空长出了翅膀和角。

她吓了一跳。

七杀立刻把她拉到身后,面无表情启唇“是魔。”

“他们都是魔大佬快去告诉大佬”黎辛神色惊惶,忙不迭去找夜九。

夜九却很平常“啊,我已经知道了。”

不仅是他们。

她很快也要变成魔了。

成为魔,有什么好处么

夜九问“梅雨,魔跟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么”

“很多地方都不一样,有魔翅,有魔角,皮肤比人白很多,通常是红色的眼睛。”梅雨回答,“除了这些,魔也比人更强,天赋、能力、生命力都更强。”

对人类而言的致命伤,对魔来说,不过是小伤罢了,生存能力极强。

不然,也不会成为神界所忌惮的存在了。

“每个魔都能像你们一样,隐藏魔的样子么”夜九又问。

梅雨摇了摇头“不是,需要练习。”

能成为夜府中人的魔,皆是万里挑一。

而且他们能如此完美的隐藏魔气,也是魔域的魔们付出巨大代价的结果

对他们而言,夜九是唯一的希望,唯一的,救世主

“明白了。”

夜九懒洋洋地颔首。

“家主您就这么接受了即将成魔的现实吗”梅雨犹豫着询问,怕她记着仇,大开杀戒。

家主是神,是人,却从未想过自己会成为魔吧

是他的话他也接受不了。

“没什么接受不了的,随遇而安,顺其自然。”

夜九伸了个懒腰,找老婆吃晚饭去了。

只要魔能像人一样拥有五感,在她这儿就没什么不同。

还能更强大,何乐而不为

梅雨目送夜九离开,忍不住感叹“家主果然不是一般人”

哦不。

不是一般鬼。

呃,魔

或者,神

完犊子了,家主现在这个阶段究竟是啥啊

梅雨猛地抱头,想破头也想不明白。

之后夜九又发现,魔也是分品种的。

比如说,重麟是血魔。

白夙,是羽魔。

入魔后的白夙,通体雪白,雪白的头发,雪白的魔翅,好似羽毛般轻盈灵巧。

“怪不得叫白夙啊,那是真的白”小汤圆惊了个呆呆。

夜九挑眉“那我会是什么魔”

白夙重新变回人“您自然是最至高无上的魔,等您融合了暗灵源便知道了。”

其实具体是什么,他们也不太清楚。

毕竟他们从未做过这样的事,一切都是未知数。

帝褚玦薄唇微启“什么时候去魔域”

白夙道“家主想去,随时都可以走魂符传送。”

“不,我要走着去。”

夜九的黑眸熠熠,既然那片土地将是她的领地,那她就要一步一个脚印走过去,清清楚楚地知道,它处于三界之中的什么地方

“可此路不好走,还要横穿食血鬼的领地”白夙提醒道。

食血鬼和魔一样,是不被待见的,因此居住地也和魔一样偏僻阴暗。

他接着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