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好奇(1 / 2)

几个人说笑一番,院里已经在催晚饭了。

潘再水这才想起,他还有事儿好奇着呢。

“袁姑娘,下半晌时,你写单用的那个,是什么啊”

“写单写单不都用纸和笔吗”秦向儒和周彩兰的注意力立即转移。

袁冬初笑着“你居然注意到了”

潘再水和张二柱黑线。

那种场面,大小姐您亲自坐了一张桌案写单,打发主顾还那么快,我们想不注意都难好不

“冬初你还写单了”周彩兰很惊讶。写单这么高端的事情,袁冬初也是认字不久,前不久还在和毛笔较劲,怎么这就能写单了

潘再水帮忙回答“是啊,袁姑娘独占了一张写单位置。用来写字的那个好像不是毛笔。”

“在纸上写字,不用毛笔”秦向儒表示诧异。

袁冬初被众人盯着,坦然道“用鹅毛做的笔,能蘸墨水。”

“鹅毛”众人有点懵。

不都是羊毫、狼毫、紫毫这些吗鹅毛算什么没听说过。

潘再水两人更加奇怪,袁冬初写字的时候,没见到有什么毛啊。

“鹅毛的笔没见过,我看看啊。”周彩兰和袁冬初熟稔,一出口便是大家的心声。

袁冬初看看门外,“要不,吃完饭再看”

天色不早了呢。

周彩兰再次替大家作答“不了不了,心里惦着事儿,大家是会食不甘味的。”

额,这成语用的本就是粗茶淡饭,压根就没什么味道好不好

“那就,看看”袁冬初无奈。

既然早晚都得看,饭前看还省点时间。若推到饭后,这种新鲜事儿说起来,估计得说到子时宵禁才散。

婉儿去拿笔的空档,袁冬初先做了解释“这种羽毛笔很不讲究,写字时,和纸面接触也有点硬。我是以为自己习字时间太短,掌握不好毛笔的力度,所以才弄出这么个东西,粗糙的很。”

潘再水却说道“我专门瞧过袁姑娘写单的包裹,字迹很工整、很漂亮,应该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对于经年累月使用毛笔的人来说,她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笔字,是在太单薄、太生硬了。

说话间,婉儿把一个长条小匣子放在桌上。

这里面,就是那怪模怪样的笔了吧潘再水和张二柱下意识的就站起来,往桌前凑了凑。

算起来,他们是初学写字,有着比袁冬初还痛苦的感觉毛笔那软软的笔尖,搞得他们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如果不用毛笔也能写字,说不定学起来会容易些。

秦向儒的视线倒是不受阻碍,但也下意识的抻了抻脖子。

本以为会看到很稀罕的物件,却见匣子里的绒布上放着的东西,不见一丝鹅毛的影子,看起来就是三支手掌长的、细细的木棍。

若说和寻常木棍有的些许差别,便是这三支木棍打磨的还算光滑。

另外,木棍的顶端,套了一小截细细的竹筒,应该相当于毛笔的笔帽,用来保护笔尖的。

果然有点粗糙呢。

“这个是”秦向儒努力发挥他做机械的想象力,却也无法把面前木棍,和笔墨联系在一起。

主要是潘再水说的清楚人家这东西,是要蘸着墨汁写字的,还能写得飞快。

可是看眼前事物,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具备这个功能。

周彩兰坐在袁冬初身边,也是困惑的看向她,问道“这就是你说的羽毛笔羽毛呢”

“额”袁冬初黑线。

若用了整支羽毛的话,写字时,羽毛在手里晃啊晃的,太过惹眼。所以,她把羽毛扔了。

“这种笔只需要羽毛根部中空的管子。”袁冬初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支笔,取下顶端的竹管笔帽。

一支看起来很粗糙的蘸水笔,便展现在众人眼前。

作为书写门外汉的潘再水和张二柱,亲眼看过袁冬初写字时的流利,总觉的这东西很神奇。所以,虽然很眼馋,却只眼巴巴的盯着看,没敢动手。

却是周彩兰,注意到自家夫君很有求知欲的目光,问袁冬初“我和夫君看看”

袁冬初二话不说,拿起一支笔便递过去。

秦向儒连忙伸手,提着小心接过,上下左右的仔细打量着。

由不得他不小心,小木棍却也罢了,尖端被细竹管护着的笔尖,果然就是鹅毛根管,还是削的很单薄,看起来很经不住磕碰的样子。

能写字的稀奇东西,千万不敢弄坏了。

羽毛笔的笔尖,袁冬初使用后做过清洗,但尖端还能看出蘸墨的痕迹。

秦向儒用指尖触碰尖端,不敢相信的问袁冬初“这个,真能流畅的写字”

不等袁冬初回答,张二柱便连连点头肯定“能的。今日,袁姑娘就是用这个写单、写回执,不但流畅,而且写的快。”

潘再水斜他一眼,嗤之以鼻“你知道什么叫流畅”

张二柱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