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光看匕首的材质的话,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不论被其主人打磨的多么光滑,都掩盖不了其劣质的刀身。
刀柄也是裹着最普通的一层亚麻布,亚麻布的颜色偏为暗红,应该是很久以前的血渍所浸染。
唯一带给这把匕首不凡的,是刀刃处闪耀着的淡淡红色微光,这绝对不是一柄普通的匕首,因为梅米拉在短匕的细微之处,看见了许多神秘的纹络。
“是那位客人遗落的么”梅米拉低声说道。
洛克的穿着、打扮均是一般,但梅米拉在埃弗拉城什么形形色色的人没见过,从气质上,梅米拉就没见过类似的人,尤其是下午时的那一声冷哼,震颤心神。
趁着别人没注意时,梅米拉将刀刃悄悄藏在了衣袖内侧,短刃触及到梅米拉的皮肤,还有些淡淡的温热。
梅米拉这么做,并不是见财起意,而是在蔷薇之花酒馆,一但发现有客人遗落的物品,都需要上缴给那个精明的老板。
在酒馆之类龙蛇混杂的地方,遗失个把东西很正常,就算店方捡到,也不会轻易还给原主人,梅米拉只是想如果那位顾客下次来喝酒时,她再将匕首还给对方。
除了刀身散发淡红色微光外,在不起眼的刀背处,也有一点绿意萦绕,走在回家的路上,梅米拉翻来覆去看着这把神奇的匕首。
属于梅米拉和她老爹的家,在埃弗拉城的西北平民区,每次从蔷薇之花酒馆回家,梅米拉总是要走很长一段时间夜路。
刚开始那几年,梅米拉还是十分害怕独自走夜路的,尤其是晚上没有月亮的时候,但如今,梅米拉早已看淡了这一切。
在梅米拉看来,黑夜、孤寂、神秘都不可怕,更可怕的,是人心。
今夜月色不错,乌云只是遮住了月的半边脸,还是有相当数量的光线照射下来,映射出梅米拉纤瘦的身姿。
梅米拉的影子,在月色下拉的很长。
“呦这不是梅米拉么”
“又独自一人走夜路了要不要大哥哥陪你”
“老拉伦家的姑娘越长越水灵了啊”
“”
周围,不少平民区的痞子、混混,对着孤单回家的梅米拉调戏道,这些人比不上之前收债的沃利这帮地下黑道有势力,被称为臭虫的他们,只能欺负欺负梅米拉这些平民区的孤儿寡女。
面对周围的闲言碎语,梅米拉没有受半分影响,她知道这些人只是嘴皮子厉害而已,真要他们做什么,这些人的胆子不比老鼠大多少,所以才被人成为臭虫。
得益于埃弗拉城的那位严格执行律法的城主大人,埃弗拉城在治安管理上,是周围几座城市最好的地方,也正是因为令人放心的治安,埃弗拉城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商人和冒险者,以至于才几十年的时间,便成为福森王国仅次于王都的第二大城市。
五十年前埃弗拉城的地下世界可是乱的很,哪有今天白天沃利等人收债时,对梅米拉那么和气。
如果放在以前,梅米拉最有可能的归宿,就是被丢到妓院卖身还债。
埃弗拉城的平民区相当破旧,但这里并不脏乱,同样是得益于那位尊贵的城主大人非凡的眼界,知道整洁的街道将会给这座城市的未来带去活力与生机。
平民区深处的某条巷子,这里共有八处住户,梅米拉家是最里面那户。
此时夜已经深了,平民家可点不起油灯,于是巷子静悄悄地,因为屋檐都比较矮的缘故,这里连那一点月光都照不进来。
周围的味道很怪,那是馊水混合排泄物的臭味以及劣质酒味的混合物,不管那位尊贵的城主大人多么英明,在埃弗拉城还是有一些地方他照看不到。
提起裙子,梅米拉小心的越过那些脏乱物,向自家门走去。
这是梅米拉唯一一件没有补丁的裙子,也是她的工作服,如果裙子被弄脏的话,梅米拉很可能明天就要在后厨洗一整天盘子来打工了。
推开木质的房门,梅米拉被房屋内萦绕不去的烈酒味熏得黛眉皱了皱。
在酒馆打工多年,对于酒味梅米拉早已做到免疫,她难受的原因是那个瘫倒在房间正中央的男人。
是从什么时候老爹开始酗酒的,是母亲去世后吧,梅米拉默默叹了口气。
艰难的扶起老爹,梅米拉准备把这个体重远超他的中年男人推到床上去睡。
虽然刚刚入秋,但在半夜地面却是冰冷的很,虽然梅米拉很为自己的老爹不争气,但她还不想让老爹也太早的离开自己。
如果老爹也走了,那么梅米拉今后就是一个人了
“唔是梅米拉啊,你回来啦,今天工作怎么样啊”嘴里吐着浓重的酒气,梅米拉的老爹拉伦半睁着腥醉的眼睛问道。
没有答话,梅米拉只是将老爹艰难的扶到床上后,回到厨房取出一瓢冷水开始洗漱。
她和老爹的关系如今也只剩下联系血脉的那根纽带,所谓亲情少的可怜,而酗酒的拉伦,每天也只是在半夜酒醒几分时,才能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