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进入酒馆后就被晾在一边,随后又看了一场可怜女儿养醉酒父亲与黑帮讨债戏码的洛克,对发生在埃弗拉城底层的平民生活,有些新奇,也有些同情。
他同情的自然是梅米拉,尽管梅米拉与她的克劳恩叔叔,还有门外的黑帮壮汉沃利等人交谈声音很小,但这点声音没逃过洛克的耳朵。
如果以地位论,以洛克如今的拥有的实力,足以让他和这个福森王国最尊贵的人相提并论,但面对这些底层平民的不幸,他最理智的做法就是冷眼旁观。
这个世界上不知还有多少像梅米拉一样可怜的普通人,光福森王国的底层平民人数就有数百万,洛克怎么可能全都照应过来。
而且,洛克也没有义务去帮助他们。
手上沾的血腥加起来可能会填满埃弗拉城,洛克可不是个烂好人,他是个刽子手。
“尊贵的客人,请问您需要什么酒品”艾米拉糯糯的声音传来,这是属于十三岁少女特有的软糯。
这间蔷薇之花酒馆的老板很会做生意,选的店员都是十五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少女的清香与活力,不仅抬升了本酒馆的档次,成本也没有多少,还能吸引不少回头客来。
但是如果这些客人想大庭广众做什么强买强卖的勾当,欺负这些少女,老板花大价钱养的那些打手不是吃干饭的。
当然,这其中有两种人或者说是三种人例外。
一种是贵族,他们强纳民女有时候对于平民少女来说,还是一件幸事,因为她们从此以后不需要再为生活而奔波劳累。
一种是富商,在福森王国法律上允许一夫三妾,有足够的钱,多娶个妻妾不算什么稀奇事。
最后一种是冒险者,特指那种有超凡力量的冒险者,不管是强大的斗气,还是神奇的召唤术,在埃弗拉城的平民圈子里,都是大家饭后的谈资。老板养的那些打手,可打不过拥有超凡力量的冒险者。
梅米拉的声音很好
听,其中有她本色使然,也有她专门为之,在酒馆打工这么多年,艾米拉早已成为一名合格的服务员。
有时候悦耳的声音,也是一种享受,洛克嘴上说的不太理解阿莎尔体验普通人生活是何等历练,但实际感受到,却又是另一回事。
不提其他,至少艾米拉除去声音外,长相也比较符合洛克的审美。
“咦你们这里有麦酒”洛克诧异的看着菜单。
东海岸各国人民喜欢喝朗姆酒,虽然这种酒的度数比一般酒高,但洛克还是更喜欢酒体丰满绵长的麦酒。
或者说,洛克更习惯于喝麦酒,这是他出身自福斯坦王国普通士兵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改变的爱好。
“是的,我们店的麦酒酿造技术从南方波赛斯王国引进,很受过往冒险者的欢迎。”梅米拉回答道。
洛克的穿着不像是贵族和富商,但他的身上若有若无散发着一种气势,一种让梅米拉害怕又让她不由自主产生崇拜的气势,在以前那些冒险者的身上,梅米拉可没有感受到过。
难道梅米拉心里产生一点激动。
洛克点的酒,是本店最普通的麦酒,但是麦酒中还分有好几个档次,比如梅米拉她老爹之前喝的就是最便宜的一种,一杯七个铜币。
在梅米拉潜意识中理所当然的认知下,洛克选了本店最贵的两种麦酒。
“就这两种酒吧,各来两瓶,我尝一尝有什么不同。”洛克说道。
在酒馆喝酒的顾客,往往按杯计数,洛克上来就要四瓶,不光梅米拉看呆了,连带着周围听到洛克说话声音的顾客,也好奇的向洛克看来。
喝了点酒的人总管不住自己的手和嘴,现在的情形就是,已经有几个醉的差不多的男子,准备开口嘲笑洛克了。
就是以勇武著称的冒险者们,也很少有一次性喝四瓶麦酒的狠人,更别说还是本店档次最高的两种麦酒。
但是这些即将出
言不逊的家伙,在话到口边时,仿佛被捏住嗓子的公鸭,张开嘴半天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反而脸憋得通红,这是被吓得。
不需要洛克做其他手段,只是简单释放了一点威压,就足够震得这群醉鬼不敢妄动。
洛克对于力量的控制越来越纯熟了,尤其是在克里米亚城罗兰家族时,所掌握的冰火元素平衡能力,这让他的感知越发敏锐。
气势的威压只针对给了周围那些想嘲讽洛克的醉鬼,坐的更远的其他顾客,则没有被波及到,所以蔷薇之花酒馆此时还显得十分正常。
一层厚厚的带有酒味的浓汗浸湿衣衫,周围几个被洛克震慑后的酒鬼,猛然从醉酒状态惊醒,也不管桌面上还没喝完的酒,一个个慌张无比的付完钱离开了酒馆。
一名地骑士的威压,就算不足百分之一,也不是身为普通人的他们能够抵挡的,现在其貌不扬的洛克,在他们眼中就是洪荒猛兽的存在。
对于周围结账离开的几名顾客,梅米拉有些奇怪,她没有把问题归到洛克身上,她甚至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