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2章 扑街写手的大神婆婆50(1 / 2)

相比江岑在后台投稿时的两万字开头以及十分简略的大纲设定,作为江岑工作上的代理人、各种小说相关事务的经纪人,并且签了保密协议的吴一鸣才是那个真正除了作者本人之外第一个看到稿子的人。

也因此,她看的更多更详细更全面,心中的预判自然就越高她本身就是个重度网文爱好者,在这方面的鉴赏能力完全不输于网站编辑,而在做了江岑这方面事务的全权代理人之后,更是尽心负责的了解相关市场行情,所以几乎能断言,江岑但凡保持坑品,按照现行的大纲写出来,绝对能爆。

这种情况下,她又怎么能愿意和网站继续签全版权代理协议不仅仅是贱卖的问题,更是把自己应有的主动权完全让渡出去了绝对不行

当然,她第一个先要说服的是江岑,只有说服了江岑,有了江岑的表态,她才有底气去和网站洽谈。

“都不说赚不赚钱,就是为了系列的完整性,为了不糟蹋自己的作品,版权都得攥在自己手里。你看神墓就是典型的前车之鉴,多好一故事,要是能好好拍成一个系列,简直就吊炸了,可你看现在,就零星几部出圈了,其余的还有拍成十八线网络烂片的,那都是什么鬼,完全就是在糟蹋作品。”

她说的神墓是青云网早期收的书,那时候网络文学都才兴起几年,谁也没想到网络文学能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甚至是撑起了影视剧本子的半边天。而当初那个作者完全就是将书贱卖给网站的,然后网站为了钱,把一本书切割成几部分对外兜售影视版权,造成的结果就是后来书大火了,各部分影视版权却砸在了不同人的手里,然后各种改编,好么这可不就见到世界的参差了,有爆红出圈的,也有土得掉渣的。

当然,这些影视剧肯定也有大赚的,只不过作者当初真是贱卖自己的书,连分成都没有,就是买断合同,拿了在当时看来好像还不错的价格,放到如今来看可真是毛毛雨,完全不值一提了。

不知道作者肠子悔青了没有,但很多忠实书粉都非常惋惜,很多人都觉得如果神墓没有被贱卖,就小说的各种新奇却不突兀的框架设定,饱含着东方历史文化和奇诡传说的故事元素,灵异志怪非常刺激的特殊风格,完全可以媲美西方红极一时的魔法学院小说,对方能拍成一个经典系列,神墓也能,甚至完全可能成为东方文化的强势输出。

但这些都是如果,毕竟从一开始,小说就被贱卖了。即便作者有心,放到逐利的资本市场上,也根本不可能再进行改变了。

吴一鸣当年也是神墓的忠实粉丝,这种惋惜她是感触很深的,此刻用这个例子来警戒江岑,也完全是发自肺腑的劝告。

江岑却只是好笑“你对我很有信心嘛,居然跟神墓相提并论。”

她当然不会觉得自己写不好,但吴一鸣毕竟只是个外人,目前也没看到整本小说,相比起来,神墓作为盗墓小说的鼻祖,引领了一代阅读潮流和文化审美,早就已经是绝对封神的存在,虽则提起作者大家都会觉得他倒霉,但小说本身那绝对是地位不可撼动。就吴一鸣这番话,让那些神墓粉丝听到了,绝对都会被喷个半死。

“这不是我有信心的事,这是有眼睛都能看到的事。”吴一鸣丝毫没有退步,又继续,“对了,江老大,说起神墓,你还不知道呢,这个作者之前还跟青云打官司呢,嗯,准确来说是被青云告了。”

“嗯”江岑还真不知道这事儿。

吴一鸣说起来也是愤愤不平还带点唏嘘“霸王合同啊,著作权之类的条款,全是陷阱。当初这作者签约的时候没注意,一个买断,现在说不仅是买断这本书,还是买断这本书的所有设定。”

“这作者沉寂几年,在另一个网站开文了,还是写的盗墓小说。好么,青云网就说他是抄袭侵权了,这个抄袭侵权就是说他用了自己原来在神墓的一些设定,你就说可怕不可怕”

江岑自诩见过很多黑心资本家的,还是被这骚操作给惊了一下“我抄我自己”

“这可不叫我抄我自己,网站说了,著作权买断,现在一任相关权益都是网站的,不属于这个作者,他现在不只是抄袭,还是对网站侵权。”

“行,果然很行”江岑无语了,“那这官司到底谁输谁赢了”

“那也不知道,没怎么听说,闹大了又庭外和解了呗,谁说的清”吴一鸣撇撇嘴,“但官司谁输谁赢已经不重要了,神墓作者沉寂几年重出江湖的啊,才刚冒了个水花,就因为这事儿又给断更了,毕竟谁摊上这事儿还能有心思写文”

“再说,江老大,这种时候官司胜败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这样恶心人啊,你就看实际造成的影响,谁输谁赢不是已经一目了然了吗”

“所以啊,江老大,绝对绝对不能签这种全版权代理合同,咱们自己的权益必须要握在自己手中,尤其你这篇文,全都是私设,市场上的星际文几乎没有这种设定的,万一也遇到这种麻烦,最后撕破脸了,你说你个人能和一大网站对抗吗咱们一开始就得将这种风险扼杀在摇篮当中”

江岑本来是不在乎这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