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呼啸,接连大雪过后,天地一片苍茫。
一座农家小院内,却是暖暖和和,偶尔响起炭火燃烧的噼啪声。
李礼扫了一眼桌上摆着的吃食,有酒有肉有粳米,然后依次看过自家爹爹、娘亲、十岁的哥哥,七岁的姐姐,最后环顾了一圈他们家和普通农家相差不多的简陋小院。
抱着手,挑着眉,翘起一只脚,一抖一抖的点着空中,用一种睥睨的,极其富有智慧的眼神,看向自己爹爹,好似在说,坦白吧,我这双智慧的双眼早已看穿了一切。
李父容貌俊朗,身形高大挺拔,眉目举止间有魏晋特有的不羁和风流。
他没有因为李礼可以说是冒犯的视线发怒,而是平视向她,同样挑眉,极随意的道:“阿礼,你若是不把你屁·股下的箩兜拿出去,就不要吃饭了。”
李礼抖腿的动作一顿,见父亲说得认真,只能起身,伸出小短腿,一脚把她用作凳子的箩兜踢出草席的范围,然后……盘腿坐下,举箸吃饭。
跪坐着腿麻,她不喜欢。
李父扶额,“阿礼啊阿礼,父亲知晓你聪慧,可你是个小姑子,怎能一点不讲礼仪风度。”
李礼用筷子夹了一块肉,边嚼着肉,边回道:“瓮牖绳枢之家,讲什么礼仪风度?”
“唉。”
知道她意有所指,李父笑容无奈的叹了口气。
李母连忙劝道:“算了,随她去吧,反正是在自己家中,在外面,阿礼有分寸的。”
李父看向妻子,确定是有分寸,而不是胡闹得更加无法无天,偏又无人能在制辖得住吗?
李母生得极貌美,肌肤若雪,眉似远山,眸若秋水盈波,朱唇不点而红,兼之长发如瀑,身形婀娜,十指纤纤,一行一卧一颦一蹙,皆是风情,哪怕身着简衣,身处陋舍,也美得像是巍峨宫殿中勾人的妖精、蛊惑君王不能早朝的奸妃。
美得极其有攻击性。
但偏偏她的目光却干净得如同一个稚子幼儿,里头喜怒哀乐和全心的依赖、信任、爱慕,任人一览无余。
那样妩媚多情的姿色,偏有如此清澈纯粹的眼神,但这样矛盾的目光,并不损伤她的姿色,反而让其过于浓艳的容貌又添了十分清纯,更加让人心痒,让人着迷,让人想要沾染。
美而不自知而美之更甚大抵如是。
被李父看着的李母,并不知自己哪一处说得不好不对,只是身为母亲的本能,叫她下意识的维护女儿,而身为妻子的本能,又叫她一双含情水眸,带着请求的看向李父。
李礼瞧着李父,见他的神情肉眼可见的缓和温柔起来,便知道今日这出过去了。
但她想要的不仅是李父不追究她总想用凳子的事。
而是,“娘亲,我想和大兄一起去县里玩。”
不待李母应承,李礼笑容乖巧的提出更过分的要求,“扮成一个男童去。”
李母为难着劝了一句,“阿礼,你大兄不是去玩,他是去县里读书的,不好带你,再者,天气这样冷,昨晚才下了一场大雪,你年纪又这样小,要是感了风寒可如何是好。”
李礼恹恹的,有一搭没一搭的用筷子挑着米粒,似是心情不好,故食欲不佳,一幅不用天寒风吹,立时就能病了的模样。
李母立刻心疼得没了立场,“那你去吧,阿筠,你要看好妹妹啊。”
名唤李筠的小郎放下筷子,恭敬温和的点头应是。
李筠的模样也生得极俊俏。
因为其母的缘故,李筠的五官带着些媚色,不过他的行为举止之间有一种极规矩的清正之气,这股气很好的中和了媚色。
所以他的殊色并不会叫人惊艳,反而是那种让人见之便觉得其心善仁厚的舒服。
这是他性情中,来自于李母的心软温柔。
这样的李筠,虽然年纪比李礼长了五岁,但显然治不住李礼。
李父斜睨了李礼一眼,“可以,但只你和你大兄去,不能带上莫荆。”
莫荆是同村的猎户家的儿子,李礼的玩伴兼保镖。
李礼眸子一转,也点头,“可以。”
李筠几不可见的松了口气。
吃过饭,李礼便扮作一个小童,和兄长李筠一起乘坐牛车进城。
这牛车是李父为了方便李筠上学,特意与一户人家约好的。
路上,李筠问李礼道:“阿礼,你去县里是有什么事吗?”
李礼点头,“当然,极紧要的大事。”
李筠听了却有些心慌,“阿礼,县里和村里不同,你别顽皮惹事。”
李礼转过头,从上到下的打量了兄长一眼。
父母的优良基因在那儿,她兄长的身高在同龄人中算高的,但很有些文弱,可以说,她要是揭下脸皮不要,手脚牙齿全上,放倒她大兄完全没有问题。
“放心吧,我知道,莫荆不在,我肯定不和人打架。”
李筠直着眼怔住,一时不知道是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