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活水(1 / 3)

洪应洪总管选侍卫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看够不够丧心病狂!

胆小的,不敢杀人的,有妇人之仁的,都没法成为和王府的侍卫。

想当初白云城行刑台的刽子手不够的时候,全是和王府的侍卫在充当。

那时候,他刚到三和,偶尔会站在行刑台下面跟着百姓一起围观。

看着笑盈盈的沈初,温文尔雅的陈心洛,手起刀落那么一瞬间,他总是不寒而栗。

后来听说沈初在塞北坑杀万人,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

总之一句话,凡是能做和王府侍卫的就没有一个善茬!

这些人啊,没一个好人。

甚至,只有在和王爷和洪总管的面前,他们才能表现的像个人。

他再怎么样混账,再怎么没本事,都不会让亲妹子嫁给这种人!

丢先人的脸!

“兄弟,”

谭飞笑嘻嘻的道,“听说你家城外买了新宅子?

恭喜,恭喜。”

孙成笑着道,“城内的房子贵,城外的价钱公道,面积也大,住着也舒坦。”

在三和住惯了大宅子的,还有谁肯在城内窝着?

更何况,随着南门城外的开发,生活反而比城内还方便。

谭飞拍拍他的肩膀道,“什么时候搬家,兄弟也去贺个乔迁之喜,顺带也看看,要是觉得不错,也去找他田四喜买一套,日后就在这安康城安家。”

“客气了,”

孙成不敢太得罪他,只能笑着道,“乔迁乃是大事,自然是家父和家兄说了算,我哪里能知道。”

他也是在提醒对方,他是有哥哥的人!

他亲哥叫孙承德!

从三品!

不是什么无名小卒,更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可以任由你欺负!

谭飞站起身拱手道,“那兄弟就等你通知了,告辞。”

孙成等着他逐渐消失后,才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不可能!

即使他同意了,他亲哥也不能同意。

他亲哥对孙夏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只要是孙夏不同意的,孙夏不喜欢的,说破天都不行。

更何况,谭飞这个九品,再威风,再厉害,也只是个侍卫!

他孙家现在是官宦之家,不稀罕!

真要在乎什么九品、八品的,他孙家不会从军中找?

随便挑一个,也比谭飞强!

天蒙蒙亮的时候,林逸看了看渐渐在明月怀里熟睡的孩子,叹气道,“哭闹了一夜,也真够折腾的。”

不会说话的孩子是最麻烦的,因为根本不知道她怎么了,想干嘛,就是在那哭,扯着嗓子哭。

林逸把自己上辈子在孤儿院学来的本事都用了一遍,依然没用。

只有到此刻大概是哭累了,才安然入睡。

明月一边晃着孩子一边道,“王爷,有奴婢在呢,你放心吧,就去睡吧。”

一旁的胡妙仪也跟着道,“是啊,王爷,这孩子现在不哭了,想必也是好了,没什么可担心的。”

林逸点点头道,“行了,就这么着吧。”

他原本就想去睡觉的,可是一想到哭的恓惶的孩子,多大的心都睡不着。

哭一嗓子,自己的心就跟着揪一下。

明月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道,“王爷,奴婢安排人给您准备了早点,要不吃点东西再睡吧。”

林逸笑着点了点头,在大厅吃了两块糕点、一碗豆浆之后酣然入睡,一直睡到中午。

西风猎猎。

林逸蹲在屋子里,挨着暖炉,本来不打想出门的。

但是想到每日虚度,便莫名的生起一种负罪感。

学习?

开什么玩笑!

他不但受过九年义务教育,还成功的在千军万马中考进了大学,完成了高等教育!

就眼前这世界科技水平,还有谁能教他?

当然,如果能遇到笛卡尔、费马、莱布尼茨这种祖师爷级别的,就当他什么都没说!

学书法?

虽然石泉、王庆邦等人恭维他,但是,时间长了,即使是傻子也能看出什么来了。

他这种人啊,真的没有学习书法的天赋。

真实水平连方皮、王庆邦的徒弟方彬都不如。

毕竟人家是在三和学堂里受过谢赞、王庆邦、陈德胜这些人悉心教育的!

正规军出身!

而他林逸,把他上辈子的习惯带过来了,好不容易遇到陈严这样的大佬,也没有认真对待,继续走自己的野路子。

如今的字就是三不像。

初见他字的,不敢笑,只会把脸憋的通红。

所以,有了自知之明之后,除了写小说,别的公文,他都不再自己用笔,启用梁远之给自己代笔。

作为大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