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三夜,却还有足够的力气,能撞断一棵曼陀罗树
“我能帮老爷们砸碎一切敌人的头颅,无论是黄金氏族,雷电氏族,还是信奉圣光的蛮子,杀,统统杀光,杀杀杀杀杀杀”
前方一名身高超过三臂,格外强壮的鼠民俘虏,忽然如疯似魔地呐喊起来。
他拼命挣扎,不小心撞到了押送自己的牛头人。
牛头人自然岿然不动。
但俘虏尾巴上的血污和淤泥,却不小心蹭到了他的脸上。
或许是回到黑角城,心情比较放松的缘故,牛头人竟然没有恼怒,反而咧嘴笑起来。
“好,只要你能挨过这一拳,就有资格成为我的仆兵”
牛头人用两根手指拧断了束缚鼠民俘虏的牛筋绳索,示意俘虏做好准备。
更多血蹄武士兴致勃勃地围拢上来,吆五喝六地再次下注。
“五步”
“七步”
“我看他不行,太瘦弱了,最多坚持三步”
他们说着俘虏们听不懂的话,甩出一串串用图腾兽骸骨打磨而成的钱串子。
最强壮的鼠民俘虏深吸一口气,双目圆睁,胸膛像是风箱一样鼓胀起来,变得如盾牌般坚固。
他硬憋着一口气,已经说不出话,只能用眼神示意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的牛头人“来吧”
牛头人喷了个响鼻。
也不蓄力,松松垮垮,随手一拳,貌似轻飘飘落到鼠民俘虏的胸口。
鼠民俘虏先是满脸震惊,没想到这一拳会这么不痛不痒。
随即欣喜若狂,认定自己已经成为黑角城和血蹄大军的一员。
他转过身,张开双臂,朝叶子等俘虏们走来。
一步,两步。
“光荣啊,血蹄”
刚刚跨出第三步,话才说了半截,这个鼠民俘虏的胸膛就继续膨胀。
伴随“噼噼啪啪”的骨骼爆裂声,他的上半身就像火山爆发般,整个儿炸裂开来,鲜血和稀烂如泥的内脏,染红了七八臂范围内的大地。
血蹄武士们没想到这家伙如此没用,竟然连三步都没坚持住,输个精光的家伙,纷纷朝仍旧戳着的半截残尸,喝起倒彩来。
“笨蛋,想活着加入血蹄氏族,可没这么容易。”
叶子身后的伙伴,小声嘀咕起来。
他告诉叶子,现在战争还没完全爆发,五大氏族仍在招兵买马和磨刀霍霍,是不需要那么多鼠民来充当炮灰的。
鼠民被“征召”到黑角城,主要是来打铁、挖矿,筑路,修城,运粮,承担最辛苦的劳作。
按照以往荣耀纪元的经验,一百个鼠民,至少有七十个会在战争准备阶段,活活累死。
但“累死”这么不光彩的死法,是不可能有资格,被赐予氏族之血的。
“无论打铁、挖矿还是修桥铺路,都不可能加入血蹄氏族。”
伙伴说,“我们想要摆脱鼠民的身份,只有一条路进入角斗场
“虽然我们没资格成为真正的角斗士,顶多只是角斗场上的消耗品,是最尊贵的角斗士们,上演华丽战斗之前,消磨时间的玩具。
“但至少,我们有机会得到锻炼,参加战斗,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希望,变强,变强,不断变强。
“就算我们无法在一场游戏中,弄伤角斗士,但只要在角斗士的强大攻势下,支撑一段时间,就有可能获得某一名观众的青睐,成为他的仆兵,加入血蹄氏族了”
叶子心中一动。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想加入血蹄氏族。
熊熊燃烧的棚屋,妈妈一声不吭在烈焰中扭曲;哥哥凌空旋转,重重落地;还有安嘉错综复杂的眼神。
和威风凛凛的血蹄大军,气势恢宏的黑角城。
这两副画面严丝合缝地重叠在一起,令少年看不清自己的命运和心意。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无论是否加入血蹄氏族。
他都渴望变强。
无所不用其极,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不计任何后果地变强。
变得比所有鼠民都强。
变得比包括蛮象人在内的所有血蹄武士都强。
变得比黄金氏族,体内蕴藏着足足九副图腾的图兰之王更强。
然后,他要用最残暴的方式,杀死断角牛头武士。
以及那天出现在半山村的每一名血蹄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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