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我打哭了一个剑圣(2/5)(1 / 2)

【龙破斩】这个技能。

很多动漫爱好者都很熟悉。

是《秀逗魔导师》里,女主角莉娜因巴斯的招牌技能。

因其能秒杀一头巨龙而得名。

而真正使它被所有人熟知的,是这个法术中二至极的咒文……

“比黄昏还要昏暗的东西啊

比血液还要鲜红的东西啊

在时间之流中出现吧

在你伟大的名义之下

我在此向黑暗起誓

将一切阻挡在我面前的傲慢愚蠢之物

全都消灭吧!”

林克在现实世界,作为一个狂热的动漫爱好者,这段咒文,就是他的手机铃声。

而当他领悟了这个如同巨大剑气斩击的技能之后,立刻毫不犹豫的把它命名为

“龙破斩”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这个技能,是瞬发的。

根本不需要吟唱咒语。

伤害,是一个版本的事情。

但是帅,是一辈子的事情。

所以,当林克使用这个技能的时候,还是会习惯性的吟唱咒文。

虽然,没有什么卵用。

而且,更蛋疼的是,这个技能,原本是不需要任何媒介,空手就能释放。

但是林克还是给它加上了,需要使用剑才能释放的设定。

“神秘感,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某个中二病晚期自语。

那巨大的雷电剑气,就像一座巨大的山脉轰然倒塌一般,砸向了阿甘左。

浩瀚的雷电之息喷的到处都是。

阿甘左只来及把巨剑挡在自己面前,就被电光吞没了。

而那道足有一幢小楼粗细的电光,依然喷涌了足有上百米,这才停止。

平民区有一些还没来得及拆除的房屋,在这无法抗拒的力量之下,全都飞灰湮灭了。

全场所有的观众,在上一秒,心里还在想。

这个给我们画了个大饼的少年,就这样死了嘛?

下一秒的此刻,就已经转换成:

这个成名已久的剑圣,就这样死了么?

这就是高手之间的决斗嘛?

跟想象中你来我往,你一拳我一脚的画面不一样啊。

此时,只有西岚三人,还有曾经看过林克出手的洛克希心里有数。

真正的强者过招。

就是这样的。

你只能,也只来得及出一招。

这一招过后,要么赢,要么死。

电光消散。

阿甘左跪在地上,身上的衣服早已不翼而飞,浑身的皮肤被烫的焦黑,一头黑发膨胀,爆炸着。

活像一个搞说唱的……

他手里捧着那把标志性的巨剑。

此时,这把陪伴他走过半生的巨剑,已经断裂成了几节。

“不好!”西岚喊了一声,第一个冲上了决斗场。

紧跟着的是布万加和巴恩。

“哦吼!四大剑圣齐了!”

“他们是准备一起上嘛?!”

“这是不是这场决斗的即兴节目?”

“这门票买的真值啊!买1送3?”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人,真的是心大。

而且在他们看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看热闹跟重要的事情了。

他们对于林克的看法,也起了根本性的变化。

从作死,找死各种死,已经转化为崇拜。

就在刚刚,他一招秒了一个剑圣!

而且看他的样子,还很气定神闲。

西岚拍了拍阿甘左的肩。

还好,有气息,也很稳定,没有什么大问题。

但阿甘左,却没有抬头。

只跪在那里,捧着那把断剑。

林克几步走上前:“哎,输了就要遵守诺言,跪着没用的。”

“你!”巴恩手按在剑柄上,就要动手。

却被西岚拦住了。

这个少年用的武器,使用的技能,都是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别人还好说,西岚可是在这片大陆上旅行了几十年的人。

他都没见过,那就太诡异了。

林克拿眼瞥了巴恩一眼:“你也要打么?要不约个日子?”

今天的宣传作用已经到位了,林克想了想,可以约在半个月后,亿达广场开业的日子。

三位剑圣沉默不语。

输,肯定是输了。

十几万人都看着呢,耍不了赖。

但让一个剑圣,给人打工一年,这种事情,传出去,那可就连底裤都丢了。

更何况,他们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一年的时间,他们实在等不了了。

西岚清了清嗓子:“输了,我们认。不过我们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能把他留在这里一年,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