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国内外的各种奢侈品牌,还有不少的美食店,算是一个吃喝玩乐的好去处。
吴思雨也来过一次这里,不过她只是来看看而已,因为店里的奢侈的包包鞋子,漂亮的衣裙她都买不起。
“我们先去手机店看看。”
下了车,林蒙准备带着两女去看看手机。
“嗯。”
两女同时点了点头。
赵乐乐是以男朋友为主,而吴思雨只是个陪衬,她们自然都要听林蒙的。
来到手机店,店员立刻迎上来,问林蒙需要什么。
“你不用管我,我自己看看。”
林蒙说道。
那店员见此,只好站到一边去。
“乐乐,你喜欢什么牌子的自己挑,选好了再告诉我。”
打发走店员,林蒙对赵乐乐说道。
“嗯,谢谢老公。”
听到林蒙要给她买手机,赵乐乐十分高兴。
她的手机和林蒙一样,都是父母淘汰下来的,如果有机会的话,她肯定也想换更时尚的。
“思雨,别发呆呀,你过来帮我选一下。”
看到一旁的吴思雨在那发呆,赵乐乐拉了拉闺蜜。
“哦···好。”
吴思雨赶紧答应道,然后开始给赵乐乐参谋起来。
说真的,此时的吴思雨简直嫉妒死赵乐乐了。
嫉妒她找了一个这么好的男朋友。
她多想替代赵乐乐,成为林蒙的女朋友。
可以天天吃西餐,可以选最新款的手机,可以让林蒙给她买礼物,可以···
然而现实不是假设,她不是林蒙的女朋友,她只能在旁边看着而已,祈祷林蒙待会也能给她买。
不说心态已经越来越糟糕的吴思雨,此时的林蒙在手机店转了圈之后,有些失望。
还是他的期望太高了,毕竟才2000年,智能手机还没有出来,最好的机型才是诺基亚7系列,一款5000多的手机,贵的要死还不能上网。
“算了,虽然机型老了点,但最起码还可以当板砖用,总比我这小灵通好多了。”
林蒙摇了摇头。
比起自己只能接打电话的小灵通,这款手机功能要多很多,对于现在的他,算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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